會計工作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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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流動資金核算

會計工作職責

1.擬訂流動資金管理和核算實施辦法‚參與核定流動資金定額‚實行管用結合與資金歸口分級管理;

2.編制流動資金計劃和銀行借、還款計劃負責流動資金調度‚組織流動資金供應;

3.定期考核流動資金使用效果‚不斷加速流動資金調動.

(二)固定資產核算

1.擬訂固定資產管理與核算實施辦法‚劃定固定資產與低值易耗品的界限‚編制固定資產目錄;

2.參與核定固定資產需用量及編制固定資產更新改造計劃;

3.辦理固定資產購置、調入調出、價值重估、折舊、調整、內部轉移、租賃、封存、出售及報廢等會計手續‚進行明細登記核算‚定期進清查核對‚做到賬物相符;

4.按制度規定計提固定資產折舊;

5.參與固定資產的清查盤點‚分析固定資產的使用效果‚促進固定資產的合理使用‚提高固定資產利用率.

(三)材料核算

1.會同有關單位擬訂材料管理與核算實施辦法‚建立健全材料收發、保管和領用手續制度;

2.根據需要及市場情況會同有關單位制定採購計劃;

3.審計材料採購用款計劃‚控制材料採購‚掌握市場價格‚審查發票等憑證‚ 考核材料的消耗;

4.建立材料明細登記賬‚進行明細核算‚做到賬物相符‚核算清楚;參與庫存材料的清查盤點‚對盤盈盤提出處理意見‚經批准後作出處理.

(四)工資核算

1.按計劃控制工資總額的'使用;

2.審核工資表‚計算髮放工資;按制度規定計提發放獎金;

3.進行工資明細核算.

(五)成本核算

1.擬定成本核算辦法‚建立健全成本核算工作程序‚編製成本費用計劃;

2.擬訂生產經營成本、費用開支範圍‚掌握成本費用開支情況‚登記成本費用明細賬‚按規定編製成本報表上報;

3.考核、分析成本費用開支情況‚積極挖潛節支‚提出改進意見‚努力降低成本費用支出.

(六)利潤核算及分配

1.編制利潤計劃‚將年度利潤指 分解落實到單位;

2.做好利潤明細核算‚正確計算生產經營、銷售收入和其他收入‚認真審核和計算各項成本費用支出‚準確計算利潤‚按制度計算和上交税‚製作並登記有關的明細賬‚編制利潤報表上報;

3.按章程規定和股東大會決議分配利潤‚分配股息、紅利‚計算股息、紅利率‚編制利潤分配表、股利分配表;

4.考核、分析利潤完成情況‚積極挖潛節支‚提出改進建議和措施‚努力提高利潤.

(七)往來結算

1.加強管理並及時結算購銷往來和其他往來的暫時、暫付、應收、應付、備用金等往來款項;

2.按合同或規定要計收利息的‚應正確計息‚一併在往來賬項上計收‚年終時應抄列清單‚與有關單位或個人核對‚催收催結.

(八)專項資金核算

1.擬訂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實行歸口管理;

2.對專項資金進行明細核算;

3.按時編制專項獎金報表.

(九)總賬報表

1.登記總賬‚核對賬目‚編制資金平衡表;

2.核對其他會計報表‚管理會計憑證和賬表.

(十)綜合分析

1.綜合分析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2.編寫財務情況説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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