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冤案的作文

來源:文萃谷 2.59W

我曾經經歷過一場冤案。讓我刻骨銘心的難忘

我的冤案的作文

那是六年級上學期的一天,我和我的同學楊若輝、還有一班的王翰冰一起放學坐地鐵。可是呢;我這個“羊”同學特無聊,總喜歡説我們班的×××喜歡我們班的×××。他經常在地鐵上跟我們侃這玩意,我都能倒背如流了。他這種人使我徹徹底底的明白了為什麼説“八卦是人的天性”這句話的'意思了。我和王翰冰對她這些話不予理睬。這幾天她幾乎把全班的人都侃過了,現在她倒來説我了,捕風捉影地説我喜歡一班的×××。正好跟我們坐地鐵的有一個是六(一)班的,他只聽了“羊”同學的片面之詞,第二天一大早就如獲之寶的跑到學校散佈謠言。

中午,我和一班的同學坐在一起,其他同學們就在那兒神神祕祕小聲的説我的八卦,就在這時,王翰冰也像發了瘋似的在那兒狂吠“林嘉浩喜歡一班的×××。”結果每過來一個人都會問我:“你是不是喜歡×××呀?”這可把我氣死了。我還從沒受到過這麼大的委屈呢!我坐在那兒一邊看書一邊回答別人的問題,一連説了幾十個“沒有”。可人就是一種奇怪地生物,你越跟別人説,別人越認為你是“此地無銀三百兩”,愈發覺得那個散佈謠言的人説得很對。

結果,我就是這樣被蒙上了冤,所有人都説我喜歡一班的×××,任憑我有千張嘴也辯不過他們。我解釋説破了嘴也沒止住謠言,無賴之中,只好安慰自己:説就説吧,反正那又不是真的。不過我卻感覺特委屈,好像心被別人鋸出了一個大口子,怎麼樣都癒合不了。哎!被蒙冤的滋味真不好受,我真的很想把那些散佈謠言的人痛扁一頓。

終於事實勝於雄辯,一個星期後,謠言總算不傳了,但是這一次的蒙冤讓我感受到了委屈的痛苦,更加體會到凡事不能道聽途説,得以事實為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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