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竇娥還冤?9種最冤的交通違法

來源:文萃谷 1.71W

  1、闖綠燈

比竇娥還冤?9種最冤的交通違法

闖紅燈大家都知道,但是“闖綠燈”是什麼呢?所謂“闖綠燈”,是指在堵車、行車緩慢的情況下,即使綠燈亮了,車也不能停到人行道上,因為人行道等同於禁停線。

特別是在上下班高峯的路口路段,因為車多行駛比較慢,很可能就是交通信號燈馬上要從綠燈變紅燈了你的車還沒開多遠,如果此時你的車在人行橫道上停着那就是違法了,按照違法走限行路段行駛。

  2、下高速不打轉向燈

準備從高速路駛出你打轉向燈嗎?不打燈,那可就是違反道路安全交通法了。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九條:機動車從匝道駛入高速公路,應當開啟左轉向燈,在不妨礙已在高速公路內的機動車正常行駛的情況下駛入車道。機動車駛離高速公路時,應當開啟右轉向燈,駛入減速車道,降低車速後駛離。

  3、綠燈時不走

在交通法規中,“紅燈停、綠燈行”的規則,大家都明白,而且執行得也比較好。但是,對於“綠燈亮了不走”屬於違法行為,很多人卻不知道。交法規定,當綠燈亮後,線外的車輛行人就不能繼續停在原地不動,否則就是違法行為。

  4、大車遮擋,看不到交通信號燈

很多司機對此都有感慨,如果是緊隨卡車或公交車過紅綠燈路口,那怕只是車身較大MPV和SUV,都能有效遮擋我們觀察信號燈的視線。這種情況下,違法是最冤枉的。

根據以往經驗來看,在大車起步後,保持一定距離是最有效辦法之一。不過這類情況,在擁堵的城市中很容易受到後車的干擾。所以我們再教大家一個辦法,就是觀察兩側其他信號燈或人行道信號燈。但這個方法有一個弊端,就是必須你熟悉路口的信號燈轉換情況。

  5、路邊停車無責賠償

送人或者在等人的時候我們都習慣把車停在路邊等待,但這時候要有個騎自行車的人或者行人沒留神撞到你車上的話那你可能就要倒黴了。如果他沒事兒倒還好説,如果他因為撞上你的車受傷或者相關物品受損的話,不僅行人或者騎自行的人不能賠償你,你還要賠償他們呢。

  6、臨時號牌未懸掛

很多剛買了新車的朋友都會犯這個毛病,覺得臨時號牌就是一張紙,掛不掛的警察也沒工夫理你。在正式號牌下來之後,好多人還不把正式號牌擰在車上,這樣做最主要的就是認為交警、監控探頭查不到你,可以各種違法。

  7、不按照高速分道速度行駛

高速公路到底限速多少?90km每小時還是120km每小時?根據國家相關規定,高速公路最高限速為120km/h。但請注意,這裏説的是最高限速為120km每小時,在我們實際行駛當中,每條高速甚至每條車道、每個區塊都有不同的.限速的,一些橋樑和隧道以及下高速的匝道都會根據實際情況做出不同的限速!

  8、等紅燈的時候變線

開車都會遇到這種情況,路況等紅燈的時候發現你自己的車道前面已經有一台車停在那了,而旁邊的車道沒有車停在那裏,為了能在變綠燈的時候快點開走,在這種情況下相信大多數都會選擇從自己的車道變到沒有車的那條車道上,但就是這麼一動你就違法了,違法原因:壓實線。

  9、出口的斑馬分流線行車

在早高峯的時候,從主路向輔路行駛有很多車倍兒着急,不排隊非要從規定車道外施劃的分流斑馬線強行開走,這要是出現刮蹭,處理起來,堵在路上後面的車都別開了。

小易説,早看早受益,不要等到被扣分了才後悔,小夥伴們都記住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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