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散採購權的含義及實踐誤區辨析

來源:文萃谷 1.61W

引導語:整體來看,我國政府集中採購的體量不斷擴增,制度的籬笆也越扎越牢、越扎越實。而籬笆外的分散採購則忽隱忽現地在外圍遊離,處於不被關注的尷尬境地。下面是yjbys小編為你帶來的分散採購權的含義及實踐誤區辨析,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分散採購權的含義及實踐誤區辨析

  (一)分散採購權應歸採購單位。

《政府採購法》十八條規定,對於集中採購目錄內“本單位有特殊要求的項目”和分散採購項目,採購單位可以自行組織,或委託代理機構在委託的範圍內代理採購。這類項目確實應提倡“採購權還給採購單位”,只有採購單位最清楚這些有特殊要求項目的背景、特殊需求、適用條件、注意事項等,並監督政府採購合同的實施、行使使用權和享有售後服務權等。因此,在此類項目中,採購單位是最適合承擔採購權的主體,其獲得的採購權內容應與集中採購權在集中採購項目中採購權的內容類似,並涵蓋分散政府採購項目的全過程。此類項目採購權和使用權均統一於採購單位,採購單位對採購結果承擔責任,全程接受各方監督。

  (二)當前分散採購權實踐中存在的誤區分析。

在當前分散採購項目運作過程中,制度規定採購單位通過聘請採購代理機構、評審專家,將“採購權”進行了分散委託。這一制度的本意是想通過這樣的安排,既達到採購公開、公平、公正的目的,同時也減輕採購單位對採購結果所承擔的責任,通過分權達到權利共享、責任共擔、相互牽制的目的。但實踐證明,這一制度設計雖分享了權利,但模糊了責任。在採購項目出現問題的時候,相關各方可以更方便地相互推諉、扯皮,造成無人承擔採購結果的局面,這讓政府採購陷入權責失衡困局,並引發面上認真走過場、私下串圍標等暗潮洶湧的市場競爭失靈。

出現這一困局最主要的一點原因,就是對分散採購權的'權責約定模糊,不能真正追究相關責任主體的責任,尤其是採購單位的責任。

比如,在分散採購項目運作過程中,採購代理機構只是根據採購單位的委託合同提供採購活動組織等服務,只對自己提供的服務向採購單位負責,他們受僱、受制於採購單位。然而,一些人不去制約真正的權利主體採購單位,卻寄希望於代理機構,這是捨本逐末的做法,結果是既追究不了代理機構多大的責任,又縱容了採購單位的不當行為。

又比如,評審專家原本應定位於提供諮詢服務的個人,但被某些制度不恰當予以“神話”,將其評審意見拔高到對採購結果起決定性的作用。同時,為了防止專家被“公關”,其抽取方式通常是臨時、隨機的,因此專家對採購項目背景、需求等知之甚少,專家不專是常態,其能提供的專業意見非常有限。然而,專家卻被賦予評審的決定性作用,權責約定又較模糊,出現權大責小的漏洞,專家面臨的廉政風險很大,並且由於真正被追究責任的專家不多,更助長了這一不良風氣。

總之,當前對分散採購項目各當事人的定位不清,使得整個分散採購過程碎片化、權責約定模糊化。縱觀採購過程,看似參與政府採購活動的主體很多,參與者們也都有影響採購結果的能力、權利,但卻對採購結果不承擔責任,或者很難承擔責任。這樣的制度安排讓部分地區的招投標等採購變成走形式、走流程、走過場,參與者們皆大歡喜,滿意度很高,卻很難有人來承擔最終責任,最終使國家財政受損失,老百姓對政府採購的滿意度降低。

  (三)正確行使分散採購權的路徑分析。

要解決困局,還得迴歸到《政府採購法》的精神及規定,科學定位各政府採購當事人,梳理各自權責,讓行使權利的人發揮出應有的作用,明確承擔需要承擔的責任。

具體而言,根據《政府採購法》的規定,在分散採購項目中,由於採購單位最瞭解、最適合、最直接主導分散採購項目的採購,且其對選擇採購代理機構有決定權,更具有對採購結果進行最終確認的最終決定權,對評審專家也有評價、反饋給財政部門的權利等。因此,正確行使分散採購權必須明確“分散採購權利還給採購單位”的原則和採購代理機構、評審專家的從屬定位。

在賦予採購單位完整採購權的同時,應公開採購全過程,加強對採購績效的監管,引入多方監管力量,切實追究其不恰當履職所應承擔的責任。代理機構和評審專家則應明確其從屬於採購單位的定位,明確其提供專業化服務的角色,要與採購單位形成一個權責共同體,採購單位為第一責任人。這可倒逼採購單位為規避採購風險,必須選聘專業化程度高、認真負責的代理機構和評審專家輔助其完成採購活動,從而改變當前採購單位在選聘代理機構和專家時,屢屢出現“劣幣驅逐良幣”的窘境。

權利伴生責任是亙古不變的道理,明晰定位、理清權責是任何一項制度有效運作的基礎,也是做好內控管理的前提。採購權作為政府採購制度的核心權利,應得到充分認識和準確定位,並配套建立有效的責任追究機制,才能讓政府採購制度發揮出應有的作用。內控制度應圍繞如何將相應權利和責任進行進一步明確,並採取內部環節信息公開等措施,以使得政府採購相應權責得以正常運行,發揮出政府採購制度應有的作用。反之,對基礎權責等核心問題的任何模糊認識,都將使得內控制度流於形式,制度運行產生扭曲和失靈,極有可能導致失之毫厘謬以千里的後果。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