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法律知識》高頻考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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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法律知識》高頻考點

大綱要求:分析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評審、發佈、備案、培訓、演練方面的有關法律問題,判斷違反規定的行為及應負的法律責任。

  應急預案管理的原則(第三條)

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為主

應急預案編制的基本要求

1、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

2、結合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際情況。

3、結合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危險性分析情況。

4、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明確,並有具體的落實措施。

5、有明確、具體的事故預防措施和應急程序,並與其應急能力相適應。

6、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並能滿足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應急工作要求。

7、預案基本要素齊全、完整,預案附件提供的信息準確。

8、預案內容與相關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的種類(第七條)

結合本單位的危險源狀況、分為綜合應急頂案、專項應急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1、生產經營單位風險種類多,可能發生多種事故類型的,應當組織編制本單位的綜合應急預案。

2、對於某一種類的風險,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存在的重大危險源和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制定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

3、對危險性較大的重點崗位,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重點工作崗位的現場處置方案。

  預案的銜接及附件

生產經營單位編制的.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之間應當相互銜接,並與所涉及的其他單立的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應急預案應當包括應急組織機構和人員的聯繫方式、應急物資儲備清單等信息。

  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的評審

1、礦山、建築施工單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單位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專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評審應當形面紀要並附有專家名單。

2、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論證。

  應急預案的備案

1、政府部門預案的備案。應當報同級****和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2、生產經營單位預案的備案。

(1)中央管理的總公司(總廠、集團公司、上市公司)的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報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備案。

(2)中央管理的總公司(總廠、集團公司、上市公司)所屬單位的應急預案分別抄送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備案。

(3)中央管理的總公司(總廠、集團公司、上市公司)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中涉及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其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按照隸屬關係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備案。

  生產經營單位申請備案的材料

應急預案備案申請表

應急預案評審或者論證意見

應急預案文本及電子文檔

  應急預案的演練(第二十六、二十七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根據本單位的事故預防重點,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後,應急預案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並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應急預案的修訂(第二十九、三十條)

生產經營單位制定的應急頂案應當至少每三年修訂一次,預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

1、生產經營單位因兼併、重組、轉制等導致隸屬關係、經營方式、法定代表人發生變化的。

2、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工藝和技術發生變化的。

3、周圍環境發生變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險源的。

4、應急組織指揮體系或者職責已經調整的。

5、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發生變化的。

6、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要求修訂的。

7、應急預案管理部門要求修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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