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安全工程師考試《管理知識》考點:安全生產投入與安全生產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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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投入與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是安全工程師考試《管理知識》科目的考點。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關於安全生產投入與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的知識,歡迎閲讀

2017安全工程師考試《管理知識》考點:安全生產投入與安全生產風

  一、安全生產投入的基本要求

1963年,國務院頒發了《關於加強企業生產中安全工作的幾項規定》;《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財政部、安監總局聯合下發的一系列文件均對安全投入提出了明確要求。

生產經營單位是安全生產費用提取、使用和管理的主體。高危行業的提取標準應嚴格執行國家的相關標準和要求;其他單位應按照有關規定滿足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安全設施的維護、特種設備的.檢測檢驗、應急演練、器材配置、職業安全衞生檢測檢驗等要求。

  二、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和管理

  (一)法律依據與責任主體

保證必要的安全投入是實現安全生產的重要基礎。《安全生產法》第十八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需的資金投入。必須安排適當的資金,用於改善安全設施,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更新安全技術裝備、器材、儀器、儀表以及其他安全生產設備設施,以保證生產經營單位達到法律、法規、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並對由於安全生產所必需的資金投入不足導致的後果承擔責任。

  (二)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

1.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備、設施的支出。(1)礦山企業安全設備設施(P71);(2)危險品生產企業安全設施(P71);(3)道路交通運輸企業安全設備設施(P71)。

2.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物品支出。

3.安全生產檢查與評價支出。

4.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的評估、整改、監控支出。

5.安全技能培訓及進行應急救援演練支出。

6.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三)安全生產費用的管理

生產經營單位應制定安全生產投入的管理制度,明確具體的使用範圍、管理程序、監督程序,每年完成後應及時總結項目和費用的完成情況。

在年度財務會計報告中應當披露費用提取和使用的具體情況,接受安監和財政部門的監督。

違規提取和使用安全費用的,安監部門會同財政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予以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安監部門按相關法規處理。

  三、企業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的要求

背景

對危險性較大的企業,存儲一定數額的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專項用於企業生產經營期間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搶險救災和善後處理。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2004)》規定:建立企業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制度,收取一定數額的安全風險抵押金,生產期間發生事故的,轉作事故搶險救災和善後處理所需資金。財政部、安監總局和中國人民銀行出台了相應的《暫行辦法》。

  四、風險抵押金的存儲和使用

1、風險抵押金存儲標準

(1)交通運輸、建築施工、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行業或領域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企業存儲標準:

1)小型企業≮30萬元;2)中型企業≮ 100萬元;3)大型企業≮ 150萬元;4)特大型企業≮ 200萬元。

注:風險抵押金原則上不超過500萬元。

  五、風險抵押金的監督管理

1、分級管理。由省、市、縣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及同級財政部門共同負責。

2、屬地管理。對於央企,由所在地省級及同級財政部門確定後報國家安監總局和財政部備案。

3、自然結轉存儲。當年未發生事故者,企業在下年不再另行存儲。

4、補齊存儲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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