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安全工程師考試《管理知識》考點:安全生產標準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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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標準化是安全工程師考試《管理知識》科目的考點。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關於安全生產標準化的知識,歡迎閲讀

2017安全工程師考試《管理知識》考點:安全生產標準化

  一、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的意義

安全生產標準化:通過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排查治理隱患和監控重大危險源,建立預防機制,規範生產行為,使各生產環節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規範的要求,人、機、物、環處於良好的生產狀態,並持續改進,不斷加強企業安全生產規範化建設。

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用科學的方法和手段,提高人的安全意識,創造人的安全環境,規範人的安全行為,使人-機-環達到最佳統一,從而實現最大限度地防止和減少傷亡事故的目的。其核心是人——即企業的每個員工。

標準化工作採用“策劃、實施、檢查、改進”動態循環的模式。實行企業自主評定、外部評審的方式。一、二、三級。

  二、開展安全標準化建設的重點內容

  (一)確定目標

生產經營單位根據自身安全生產實際,制定總體和年度安全生產目標。按照所屬基層單位和部門在生產經營中的職能,制定安全生產指標和考核辦法。

  (二)設置組織機構,確定崗位職責

應按規定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企業主要負責人應按照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賦予的職責,全面負責安全生產工作,並履行安全生產義務。企業應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級單位、部門和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

  (三)安全生產投入保證

建立安全生產投入保障制度,完善改進安全生產條件,按規定提取安全費用,專項用於安全生產,並建立安全費用台賬。

  (四)法律法規的執行與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建立識別獲取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範制度,明確主管部門,確定獲取的渠道、方式,及時識別和獲取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範。各職能部門應及時識別和獲取本部門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範,並跟蹤、掌握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範的修訂情況,及時提供給識別和獲取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主管部門彙總。

  (五)教育培訓

企業應確定安全教育培訓主管部門,按規定及崗位需要,定期識別安全教育培訓需求,制定、實施安全教育培訓計劃,提供相應的資源保證。

應做好安全教育培訓記錄,建立安全教育培訓檔案,實施分級管理,並對培訓效果進行評估和改進。

  (六)生產設備設施管理

企業建設項目的所有設備設施應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範要求;安全設備設施應與建設項目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企業應對生產設備設施進行規範化管理,保證其安全運行。

  (七)作業安全

  1.生產現場管理和生產過程控制

企業應加強生產現場安全管理和生產過程的控制。對生產過程及物料、設備設施、器材、通道、作業環境等存在的隱患,應進行分析和控制。對動火作業、受限空間內作業、臨時用電作業、高處作業等危險性較高的作業活動實施作業許可管理,嚴格履行審批手續。作業許可證應包含危害因素分析和安全措施等內容。

爆破、吊裝等危險作業時,應當安排專人進行現場安全管理,確保安全規程的.遵守和措施的落實。

  2.作業行為管理

企業應加強生產作業行為的安全管理。對作業行為隱患、設備設施使用隱患、工藝技術隱患等進行分析,採取控制措施。

  3.安全警示標誌

企業應根據作業場所的實際情況,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作業場所和設備設施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進行危險提示、警示,告知危險的種類、後果及應急措施等。

企業應在設備設施檢維修、施工、吊裝等作業現場設置警戒區域和警示標誌,在檢維修現場的坑、井、窪、溝、陡坡等場所設置圍欄和警示標誌。

  4.相關方管理(新增內容)

企業應執行承包商、供應商等相關方管理制度,對其資格預審、選擇、服務前準備、作業過程、提供的產品、技術服務、表現評估、續用等進行管理。

企業應對進入同一作業區的相關方進行統一安全管理。不得將項目委託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或條件的相關方。企業和相關方的項目協議應明確規定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和義務。

  5.變更管理

企業應執行變更管理制度,對機構、人員、工藝、技術、設備設施、作業過程及環境等永久性或暫時性的變化進行有計劃的控制。變更的實施應履行審批及驗收程序,並對變更過程及變更所產生的隱患進行分析和控制。

  (八)隱患排查和治理

  1.排查前提及依據

法律法規、標準規範發生變更或有新的公佈,以及企業操作條件或工藝改變,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建設,相關方進入、撤出或改變,對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有新的認識,組織機構發生大的調整的,應及時組織隱患排查。

  2.排查範圍與方法

企業隱患排查的範圍應包括所有與生產經營相關的場所、環境、人員、設備設施和活動。

企業應根據安全生產的需要和特點,採用綜合檢查、專業檢查、季節性檢查、節假日檢查、日常檢查等方式進行隱患排查。

  3.隱患治理

隱患治理方案應包括目標和任務、方法和措施、經費和物資、機構和人員、時限和要求。重大事故隱患在治理前應採取臨時控制措施並制定應急預案。

隱患治理措施包括:工程技術措施、管理措施、教育措施、防護措施和應急措施。

治理完成後,應對治理情況進行驗證和效果評估。

  4.預測預警

企業應根據生產經營狀況及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運用定量的安全生產預測預警技術,建立體現企業安全生產狀況及發展趨勢的預警指數系統。

  (九)重大危險源監控

應根據國家重大危險源有關標準對本單位的危險設施或場所進行重大危險源辨識與安全評估。對構成國家規定的重大危險源及時登記建檔,並按規定備案。生產經營單位應建立健全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技術措施。

(十)職業健康

  1.職業健康管理

應按照法律法規、標準規範的要求,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職業健康要求的工作環境和條件,配備與職業健康保護相適應的設施、工具。定期對作業場所職業危害進行檢測,在檢測點設置標識牌予以告知,並將檢測結果存入職業健康檔案。

對可能發生急性職業危害的有毒、有害工作場所,應設置報警裝置,制定應急預案,配置現場急救用品、設備,設置應急撤離通道和必要的泄險區。

各種防護器具應定點存放在安全、便於取用的地方,並有專人負責保管,定期校驗和維護。

  2.職業危害告知和警示

企業與從業人員訂立勞動合同時,應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危害及其後果和防護措施如實告知從業人員,並在勞動合同中寫明。

企業應採用有效的方式對從業人員及相關方進行宣傳,使其瞭解生產過程中的職業危害、預防和應急處理措施,降低或消除危害後果。

  3.職業危害申報

及時、如實向當地主管部門申報生產過程存在的職業危害因素,並依法接受其監督。

  (十一)應急救援

  1.應急機構和隊伍

應建立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機構或指定專人負責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應建立與本單位安全生產特點相適應的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並組織訓練;無需建立應急救援隊伍的,可與附近具備專業資質的應急救援隊伍簽訂服務協議。

  2.應急預案

應定製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並應根據有關規定報當地主管部門備案,並通報有關應急協作單位。應急預案應定期評審,並根據評審結果或實際情況的變化進行修訂和完善。

  3.應急設施、裝備、物資

企業應按規定建立應急設施,配備應急裝備,儲備應急物資,並進行經常性的檢查、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可靠。

  4.應急演練

企業應組織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演練,並對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結果,修訂、完善應急預案,改進應急管理工作。

  5.事故救援

企業發生事故後,應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積極開展事故救援。

  (十二)事故管理

  1.事故報告

發生事故後,應按規定及時向上級單位、政府有關部門報告,並妥善保護事故現場及有關證據。必要時向相關單位和人員通報。

  2.事故調查和處理

發生事故後,應按規定成立事故調查組,明確其職責與權限,進行事故調查或配合上級部門的事故調查。事故調查應查明事故發生的時間、經過、原因、人員傷亡情況及直接經濟損失等。

事故調查組應根據有關證據、資料,分析事故的直接、間接原因和事故責任,提出整改措施和處理建議,編制事故調查報告。

  (十三)績效評定和持續改進

應每年至少一次對本單位安全生產標準化的實施情況進行評定,驗證各項安全生產製度措施的適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檢查安全生產工作目標、指標的完成情況。主要負責人應對績效評定工作全面負責。評定工作應形成正式文件,並將結果向所有部門、所屬單位和從業人員通報,作為年度考評的重要依據。發生死亡事故後應重新進行評定。

應根據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定結果和安全生產預警指數系統所反映的趨勢,對安全生產目標、指標、規章制度、操作規程等進行修改完善,持續改進,不斷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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