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一級建造師《建築工程》案例分析測試題

來源:文萃谷 3.15W

  案例分析題

2016年一級建造師《建築工程》案例分析測試題

  案例1:某工程包括四幢完全相同的磚混住宅樓,以每個單幢為一個施工流水段組織單位工程流水施工。已知:

(1)地面±以下部分有四個施工過程:土方開挖、基礎施工、底層預製板安裝、回填土,四個施工過程流水節拍均為2周。

(2)地上部分有三個施工過程:主體結構、裝飾裝修、室外工程,三個施工過程的流水節拍分別為4、4、2周。

問題:

1.地下主體工程適合採用何種形式的流水施工方式?並計算流水施工工期。

2.地上工程適合採用何種形式的流水施工形式?並計算流水施工工期。

3.如果地上、地下均採用相適合的流水施工組織方式,現在要求地上部分與地下部分最大限度地搭接,各施工過程間均沒有間歇時間,計算最大限度搭接時間。

4.試按第3問的條件繪製流水施工進度計劃,並計算總工期。

· 知識點: 網絡計劃及時差、關鍵工作與關鍵線路

參考答案

參考解析:答案:

1.地下部分適合採用等節奏流水施工。

施工過程:N=4

施工段數:M=4

流水步距:K=2

工期T地下=(M+N-1)×K=(4+4-1)×2=14周。

2.地上部分適合採用成倍節拍流水施工。

施工過程:N=3

施工段數:M=4

流水步距:K=最大公約數(4,4,2)=2周

專業隊數:b1=4/2=2

b2=4/2=2

b3=2/2=1

總隊數N=5

工期T地下=(M+N-1)×K=(4+5-1)×2=16周

3.最大限度搭接時間,即最早的施工段地下部分最後一個施工過程完成後,迅速開始此施工段地上部分後續施工。此時其他施工段地下部分仍繼續施工,這一段時間即為最大限度搭接時間。

地下部分最後的施工過程為回填土,回填土施工過程在四個流水段上的流水節拍為:2、2、2、2周,其中第一個施工段施工2周結束後,即開始進入地上部分施工,故最大限度搭接時間為剩餘三個施工段施工時間:2+2+2+=6周。

當第一幢地下工程完成後即可進行地上工程,則總工期應按如下式計算:

T=(T地下-搭接時間)+T地上=(14-6)+16=24周

工程整體整體施工進度計劃如下圖所示:

案例2:高新技術企業新建廠區裏某8層框架結構辦公樓工程,採用公開招標的方式選定A公司作為施工總承包。施工合同中雙方約定鋼筋、水泥等主材由業主供應,其他結構材料及裝飾裝修材料均由總承包負責採購。

施工過程中,發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鋼筋第一批進場時,供貨商只提供了出廠合格證,業主指令總承包對該批鋼筋進行進場驗證,總承包單位對鋼材的品種、型號、見證取樣進行了質量驗證。對鋼筋的屈服強度、抗拉強度進行了複試。監理單位提出了意見。

事件二:袋裝水泥第一批進場了300袋,水泥為同一生產廠家、同一等級、同一品種、同一批號。業主指令總承包進行進場複試,總承包單位對水泥的抗折強度、抗壓強度進行了一組複試。複試合格後,總承包方直接安排投入使用。使用過程中,水泥出現了質量問題。建設單位認為是總承包單位作的'複試,質量責任應由總承包單位負責。監理單位下達了停工令。

事件三:總承包單位按《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79號)規定,對商品混凝土、砂石、砌牆材料、石材、膠合板實行備案證明管理。

事件四:總承包單位對建築外牆金屬窗、塑料窗進行了抗風壓性能複試。

問題

(1)指出事件一中不妥之處,並分別説明正確做法。

(2)指出事件二中不妥之處,並分別説明正確做法。

(3)事件三中,實行備案證明管理的材料還應有哪些?

(4)指出事件四中不妥之處,並分別説明正確做法。

· 知識點: 裝飾裝修工程質量管理 防水工程質量管理

  參考答案:

(1)不妥之處:

1)供貨商只提供了出廠合格證;

2)總承包單位對鋼材的品種、型號、見證取樣進行了質量驗證;

3)對鋼筋的屈服強度、抗拉強度進行了複試。

正確做法:

1)供貨商應提供出廠合格證、材質報告單;

2)應對鋼材的品種、型號、規格、數量、外觀檢查和見證取樣進行質量驗證;

3)對鋼筋的屈服強度、抗拉強度、伸長率和單位長度重量偏差進行復試。

(2)不妥之處:

1)總承包單位對水泥的抗折強度、抗壓強度進行了一批覆試;

2)進行了一組複試;

3)建設單位認為是總承包單位作的複試,質量責任應由總承包單位負責。

正確做法:

1)總承包單位應對水泥的抗折強度、抗壓強度、安定性、凝結時間進行復試;

2)應進行了兩組複試;

3)項目的驗證不能取代業主對其採購物資的質量責任。

(3)還應有:鋼材、水泥。

(4)不妥之處:

總承包單位進行了抗風壓性能複試。

正確做法:

總承包單位對建築外牆金屬窗、塑料窗要進行氣密性、水密性、抗風壓性能複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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