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2016大學聯考八大變化
2016年河南省高招政策公佈了,今年河南省大學聯考政策有八大變化,下面本站小編為大家一一枚舉,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
2016年河南省高招考試時間安排
日 期 | 科目 | 時間 |
6月7日 | 語文 | 9:00-11:30 |
數學 | 15:30-17:00 | |
6月8日 | 文綜/理綜 | 9:00-11:30 |
外語 | 15:30-17:00 |
【變化一】
本科三批和高職高專批也實行平行志願
去年,我省只有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實行平行志願。今年,我省實行平行志願的隊伍壯大了。今年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和高職高專批均實行平行志願,考生可以填報1—6個高校志願,1-5個專業和是否同意調劑(專業)。
提前批、國家專項計劃本科批、地方農村專項計劃本科批和專科提前批一志願可以填報1個高校志願、1-5個專業和是否同意調劑(專業);第二志願為平行志願,可以填報1-4個高校志願,每個高校志願可以填報1-5個專業和是否同意調劑(專業)。
【變化二】
大學聯考結束後本、專科層次不再補錄
去年,我省普通高招錄取工作結束後,所有本科層次招生一律不組織補錄。今年,我省的專科層次招生也進入了不再補錄的行列。河南省招生辦公室新聞發言人陳大琪介紹,2016年普通高招錄取工作結束後,我省本、專科層次招生均不組織補錄,專科批次徵集志願時間適當延長。
【變化三】
大學聯考作弊會判刑已從違規違紀上升到違法層面
有作弊僥倖心的學生可要注意啦,今年大學聯考作弊從違規違紀上升到了違法層面,會判刑的。在此特別提醒考生,切莫鋌而走險。
2015年8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以下簡稱“刑九”)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其中明確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後增加一條:“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據瞭解,該法條從2015年11月1日開始生效,這意味着,在此之後,作弊從違規違紀上升到違法層面,也意味着為打擊大學聯考作弊增添了一大利器。
【變化四】
總分相同按語文、數學、外語聽力成績排序
值得關注的是,考生普通大學聯考外語聽力成績作為單列的一項成績在投檔時提供給高校參考。但今年外語聽力的成績地位提升了。今年在平行志願投檔中,考生總分相同的情況下,按考生語文、數學、外語聽力成績進行排序。
而去年,考生總分相同的情況下,按考生語文、數學、外語成績進行排序,也就是説去年是外語總成績進行排序,而今年只是外語聽力部分進行排序。這就意味着,外語聽力變得比以前重要了。
【變化五】
普通高招志願增加了專科提前批
考生普通高招志願分為提前批、國家專項計劃本科批、本科一批(含自主招生等特殊類別招生)、地方專項計劃本科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專科提前批(士官直招、航海等有特殊要求的專科)和高職高專批等八個批次。與去年相比,今年的高招志願增加了專科提前批(士官直招、航海等有特殊要求的專科)。
考生志願在網上填報,分三次進行:第一次在6月25日—28日,填報提前批、國家專項計劃本科批和專升本志願;第二次在6月30日—7月4日,填報本科一批、地方專項計劃本科批、本科二批和對口招生志願;第三次在7月6—10日,填報本科三批、專科提前批和高職高專批志願。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段內完成志願填報,考生網上志願以保存的為準,填報截止後將無法更改。
【變化六】
多策並舉防範和打擊日益猖獗的'無線電作弊行為
陳大琪介紹,考生參加考試所用文具由考區負責統一提供,協調無線電管理部門按照招委職責分工做好考試期間無線電管控工作,要求各地可根據實際採取購買偵測服務、租賃偵測設備、使用便攜探測器等方式增強防範能力,並協同公安和無線電部門查處和打擊無線電器材作弊。
【變化七】
兩種情形被認定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普通大學聯考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對錯誤的認識及改正錯誤的現實表現等證明材料的,應認定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1)有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言行或參加邪教組織,情節嚴重的;(2)觸犯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受到刑事處罰或治安管理處罰且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的。
【變化八】
高校招生章程一經公佈不得擅自更改
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會公佈有關招生信息的必要形式,其內容必須合法、真實、準確、表述規範,經省教育廳審核備案後方能向社會公佈。一經公佈,不得擅自更改。各高校在招生宣傳(廣告)中要準確描述本校的辦學類型、層次,使用與辦學許可證或批准文件相一致的學校名稱,不得使用簡稱。學校法定代表人要對本校招生章程及有關宣傳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從今年起,省教育廳啟用“河南省學歷、非學歷教育招生章程(廣告)備案系統”,省內高校務必於5月15日前登錄上傳招生章程備案申請材料。招生章程備案通過後,方可依據招生章程的規定開展招生宣傳和招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