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人員隨遷子女可在惠州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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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人員隨遷子女在惠州國中畢業要求升入高中階段學校就讀的,須參加惠州統一組織的國中畢業生學業考試(會考),並享受與本市户籍學生“四同等”待遇。日前,《惠州市教育局關於境外人員隨遷子女就讀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出台。

境外人員隨遷子女可在惠州會考

據悉,目前境外人員隨遷子女在惠州就讀的有1900多人,他們在惠讀書的途徑主要有三種方式:一是到縣區教育局提出申請、登記,由教育部門統籌安排;二是在居住地就近的學校提出申請、登記,再由學校上報教育局統籌安排;三是自主選擇就讀民辦學校。惠州市教育局有關負責人表示,《辦法》只是對境外人員隨遷子女在惠讀書管理進一步規範化。

 義務教育:就近免試入學

根據《辦法》,在國小、國中這九年義務教育階段,申請到惠州公辦國小、國中就讀的境外人員隨遷子女,由其居住地的縣(區)教育行政部門按照免試就近入學的'原則,安排到本地區有接收境外學生資格的學校就讀並辦理學籍。申請到惠州民辦國小、國中就讀的境外人員隨遷子女,由有接收境外學生資格的民辦學校自行錄取並在所在地縣(區)教育行政部門辦理學籍。而要求由境外中國小轉入惠州中國小插班就讀的,須由轉出學校提供相應證明,經縣(區)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安排到相應的學校就讀並辦理學籍。

“隨着均衡教育工作的推進,所有的公辦學校都變成規範化學校,所以,公辦學校都具備接收境外人員隨遷子女的資格。”市教育局有關負責人説。

此外,《辦法》要求,接收境外人員隨遷子女學校一般應安排隨班就讀,不單獨編班。學校可根據實際需要對境外人員隨遷子女安排必要的漢語補習。境外人員隨遷子女完成各科學業,經考試合格,發給畢業證書;未按計劃完成學業者,學校可發給寫實性學習證明。

高中教育:分數線和學費都一樣

《辦法》明確,境外人員隨遷子女在惠州國中畢業要求升入高中階段學校就讀的,須參加惠州統一組織的國中畢業生學業考試(會考),並享受與本市户籍學生“四同等”待遇,即同等填報志願、同等享受優質高中直接分配給國中學校的招生指標、同等分數線錄取、同等繳交高中階段學費。

同時,境外人員隨遷子女在惠州國中畢業報考高中階段學校,所在縣(區)教育考試中心應指導其3年後大學聯考報名及招生錄取政策(以報考當年省及國家有關大學聯考招生政策為準)。即:華僑、香港、澳門和台灣地區學生,可參加普通高校聯合招生華僑、港澳地區及台灣省學生考試。外國國籍考生則可以選擇某些高等院校的自主招生考試,由院校直接測試、錄取。

此外,《辦法》鼓勵有條件的縣(區)按照有關教育法律法規,開辦港人子弟學校、台商子弟學校和國際學校。

 [辦理條件]

外國籍隨遷子女在辦理入學手續時,須向學校及其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提交本人和父母一方的護照、有效居留證件及親屬關係證明(出生證明或户籍證明等)複印件(交驗原件)。超過18週歲的外國籍隨遷子女按照《高等學校接受外國留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令第9號)辦理。

台灣居民隨遷子女須提交本人和父母一方的《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複印件(交驗原件)、《廣東省台灣人士子女入學證明書》或《廣東省台灣人士子女照顧錄取證明書》。

港澳居民隨遷子女須提交本人和父母一方的《香港(澳門)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複印件(交驗原件)。

如接受父母不在華常住的外國學生,須由外國學生的父母正式委託在華常住的外國人或中國人作為外國學生的監護人。如在中國境外辦理委託手續,須經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如在中國境內辦理委託手續,該委託書須經中國有關公證處公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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