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南小升中招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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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河南2017年小升中招生方案已經公佈,今年全市國小畢業考試時間統一為6月17日(星期六)。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兩科,每科考試時間均不得超過90分鐘。不得增加考試科目。具體內容請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關信息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2017年河南小升中招生方案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7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現就方案公佈如下,各地要落實堅持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免試就近入學。

  一、高度重視

義務教育招生入學事關人民羣眾的切身利益和社會穩定,是重要的民生。各地要高度重視,把做好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作為促進教育公平,辦好人民滿意義務教育的重要內容,抓實抓好。

  二、堅持劃片就近入學

各地要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以下簡稱《義務教育法》)和《河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辦法》規定,堅持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免試就近入學。各縣(市、區)100%的國小實現劃片就近入學,原則上每所國小全部生源由就近入學方式確定。95%的國中實現劃片入學,每所國中95%以上的生源由就近入學方式確定。經省教育廳批准招收特長生的國中所招收的特長生比例,須降到縣(市、區)國中總招生人數的5%以內。

  三、科學確定劃片範圍

各市、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綜合考慮轄區適齡學生人數、學校分佈、學校學位等因素,科學確定各校劃片範圍。在部分教育資源配置不夠均衡的地方,要積極穩妥推進多校劃片。片區調整時要按照依法治理的`思路、辦法和程序,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邀請相關單位和家長代表充分參與,提高劃片工作的認可度和公信力。

  四、嚴格規範招生行為

公辦和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均不得通過舉辦相關培訓班或與社會其他教育機構進行合作,提前選拔、特殊培養學生;不得以各類競賽、考試證書、榮譽證書或學習等級等作為招生入學依據或參考;不得采用統一筆試或者任何變相形式的統一知識性考試方式選拔生源。新生入學編班不得分重點班、非重點班,鼓勵推行學生電腦隨機派位編班,班主任隨機抽班。要加強對民辦義務教育學校的管理,進一步規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嚴禁地方政府、有關單位和學校以任何名義收取與入學掛鈎的費用。對聯合或委託社會培訓機構舉辦“佔坑班”選拔生源,加重學生課業和經濟負擔的行為,要嚴肅查處。

  五、切實履行責任

適齡兒童、少年必須接受九年義務教育。要高度關注接受“私塾”“讀經班”等社會培訓機構教育的學生。發現適齡兒童、少年未按《義務教育法》相關規定入學接受義務教育的,學校及教育行政部門要立即落實失學輟學學生勸返、登記和書面報告責任。因身體健康等原因確需暫緩入學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應向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獲批准後方可緩學,不得以在家學習的方式替代國家統一實施的義務教育。

  六、統籌做好縣域內城鄉學校招生工作

要嚴格控制城鎮班額超標學校的招生規模,起始年級按照規定班額均衡編班,防止產生新的城鎮大班額問題。要統籌推進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科學規劃城鄉義務教育學校佈局,合理均衡配置城鄉師資,大力推進校長教師縣域內合理流動,着力縮小城鄉、校際教育質量差距,辦好農村兒童、少年家門口的學校,努力穩定鄉村學校生源。要加強城鎮學校規劃建設,有序擴大學位供給,積極推動學區化辦學、集團化辦學改革,有效擴大優質教育覆蓋面。農村寄宿制學校要優先滿足留守兒童的需求。

  七、做好特殊羣體子女入學工作

要繼續堅持以流入地政府為主、以公辦學校為主的原則,將隨遷子女義務教育納入城鎮發展規劃和財政保障範圍,做好與居住證管理制度的銜接,逐步建立健全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切實簡化隨遷子女入學流程和證明要求,保障隨遷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確保“應入盡入”。公辦和民辦學校都不得向隨遷子女收取有別於本地户籍學生的任何費用。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在教育局網站公佈隨遷子女入學政策,設立專門服務大廳(或窗口),公佈諮詢電話,接受諮詢。要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好對農村留守兒童的關愛政策,摸清底數,確保每一名適齡留守兒童、少年按時入學;要做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幫扶,確保適齡兒童、少年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要通過保障就近入學、建設鄉鎮寄宿制學校、增設公共交通線路、提供校車服務等方式,確保鄉村適齡兒童不因上學不便而失學;要針對農村殘疾兒童實際,做到“一人一案”,切實保障農村殘疾兒童接受義務教育。落實《義務教育法》及相關政策規定,按有關要求和程序做好現役軍人和武警官兵子女的入學工作。

  八、加強學生學籍管理

要嚴格執行《中國小生學籍管理辦法》及我省《細則(試行)》規定,強化學籍管理的嚴肅性,嚴格按照“人籍一致”、“籍隨生走”等原則,在規定時限內為學生辦理好學籍註冊及其他業務。嚴禁招收新生入學不建立學籍檔案、嚴禁以虛假信息建立學籍、嚴禁不按規定為接收學生轉接學籍檔案等行為,對違反學籍管理規定者,視情節輕重,進行問責追究。

  九、健全應急工作方案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明確招生入學工作的具體負責人和聯繫電話,報送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要暢通反映問題渠道,出現問題,及時處理,防止積少成多,積小成大。針對社會和羣眾關注的熱點和往年的易發問題,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制訂好相關預案,穩妥處置突發事件,及時消除影響穩定和諧的隱患和苗頭。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教育(體)局要根據本通知要求,結合當地實際制定好2017年義務教育招生工作方案,於2017年4月30日前報我廳基礎教育一處。招生工作結束後,各地應及時進行總結,招生工作總結於2017年9月15日前報送我廳(郵箱:jyt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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