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馬鞍山小升中招生方案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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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鞍山市教育局發佈2017年國中招生工作方案。凡是符合條件的本市2017屆國小畢業生、拆遷户和流動人口子女均可免試升入國中,為幫助大家瞭解馬鞍山市 2017“小升中”招生工作,yjbys小編為大家分享馬鞍山市2017年國中招生工作方案全文如下:

2017年馬鞍山小升中招生方案全文

  2017年馬鞍山小升中招生方案

  一、招生原則

(一 )堅持公辦初 中 (含完全中學的國中部,下同)免試就近入學、民辦國中免試入學的原則。

(二 )堅持招生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三 )堅 持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原則。通過控制公辦國中擇校生和 民辦初 中超計劃招生,促進公、民辦學校協調發展, 促進校際之間辦學條件、師資力量和生源的相對均衡。(四)堅持公辦國中入學“兩個統一”的原則。即適齡兒童、少年户籍與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以下簡稱法定監護人)户籍在一起並單獨立户;適齡兒童、少年户籍與實際居住地一致。

  二、招生辦法

(一)公辦國中招生

1.科學合理劃定學區。5 月份,區教育行政部門要根據適齡學生人數、學校分佈、學校規模、班額規定等因素,按照確保公平和免試就近入學的原則,科學合理劃分公辦學校學區,並分區向社會公佈。學區劃定後要相對穩定。市教育局將根據辦學條件嚴格核定各公辦學校辦學規模,嚴格控制和消除大班額,嚴格禁止超辦學規模招收擇校生。

2.學生資料審核與收集

(1)本市户籍國小畢業生。由畢業學校審驗户口簿與房屋產權證原件,並收齊複印件集中上交區教育局。按學區就近入學須符合“兩個統一”的政策要求。婚後因無住房一直隨父母三代同住一套房的家庭,或者適齡兒童、少年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只有户口(包括集體户口、掛户)確無住房的,須提供市房管部門出具的法定監護人及學生本人無房產證明。

(2)拆遷户子女。在拆遷安置期內由畢業學校審驗拆遷證明、户口本和市房管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凡未在我市購置房產的拆遷户子女,須提供市房管部門出具的法定監護 人及學生本人無房產證明。相關材料由畢業學校審核後,收齊複印件後集中上交區教育局。拆遷證明需區以上土地和房屋徵收管理部門開具的正式證明,真實反映拆遷房屋的位置、拆遷時間以及安置辦法。已經拆遷安置的不享受拆遷户子女就學政策。

(3)流動人口子女。嚴格執行《安徽省流動人口居住登記辦法》(省政府令第 271 號)和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就學工作促進新型城鎮化進程的意見》(皖教基〔2013〕6 號)精神,全面消除隨遷子女在流入地就學障礙。流動人口子女在我市國小畢業後,需繼續在我市就讀國中的,由畢業學校審驗流動人口居住證、原籍户口本,凡在我市市區範圍內未購房的,須提供市房管部門出具的法定監護人及學生本人無房證明。畢業學校應認真審核相關材料原件,並收齊複印件後集中上交區教育局。流動人口在外地國小畢業,因法定監護人到我市就業等原因須到我市就讀國中的,由學生法定監護人持流動人口居住證、原籍户口本、義務教育(國小)完成證書到市教育局登記,凡在我市市區範圍內未購房的,須提供市房管部門出具的法定監護人及學生本人無房產證明。學生法定監護人應於 7 月 5 日前持相關材料原件和複印件到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辦理登記手續。法定監護人不在我市工作居住的流動人口子女,原則上不能在我市接受義務教育。市教育局原則上不接受個人申報的材料。

3.公辦學校派位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按照“免試就近”和“兩個統一”的原則,統一審核,統籌安排,將適齡兒童、少年派位到相應的公辦國中學校。6 月 27-7 月 5 日,符合“兩個統一”正常入學條件、選擇學區內公辦學校就讀的國小畢業生到各公辦國中報名註冊,馬鞍山外國語學校英語特色班、市一中住宿班、十二中足球特長生完成招生。7 月 6 日,各公辦學校將學生註冊數據及時上報市教育局基教科。8 月 10 日前,市教育局審定各公辦、民辦國中新生報到註冊名單,並將拆遷户、流動人口子女和未被民辦學校錄取的學生統籌分配到各公辦國中學校,各學校按分配名單組織學生第二次報名註冊。

(二)民辦國中招生

1.確定並公佈招生計劃。市教育局依據《安徽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辦學基本標準(試行)》和《馬鞍山市民辦學校辦學規模核定辦法(試行)》,根據各民辦國中的辦學條件、師資狀況和全市國小畢業生人數等,合理核定各民辦國中的招生計劃並公佈(招生計劃見附件)。博望區民辦學校招生計劃、招生辦法由博望區教育局確定並組織。

2.報名。民辦國中招生實行學生自願報名。7 月 8-10 日,由國小畢業生法定監護人持户口本原件、義務教育(國小)完成證書原件及複印件一份到各招生學校進行網上報名,並現場對報名信息簽字確認(外地回馬及報名點無政策依據拒絕報名的,到市教育招生考試報名大廳集中報名)。網上報名數據實時上傳、監督。每所學校報名費 20 元。本市市區户口或外地户口在我市市區就讀的應屆國小畢業生均可報名。各民辦國中不設置門檻限制學生報名,學生可以兼報。已到公辦國中報到註冊確認的學生,不得參加民辦國中的報名及錄取。報名結束後,在市教育局和學校網站公示學生報名情況。報名時,市教育局紀委(監察室)將派人現場監督。

3.電腦派位。2017 年,民辦國中招生繼續實行電腦派位和學校自主招生的辦法。電腦派位和自主招生的比例為 8:2。凡報名人數超過電腦派位計劃數的,採取電腦隨機派位、等額錄取新生的招生辦法。報名人數未超過電腦派位計劃數的民辦國中學校在其他學校電腦派位後實行全額錄取。7 月 15 日電腦派位電腦派位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電腦派位順序依據各招生學校報名人數的`多少來決定,人數多的先派位錄取,依次進行,派位結果當場公佈,已被前面學校錄取的學生不參加後面學校的電腦派位。7 月 16 日電腦派位錄取的學生報名註冊並交費確認,凡電腦派位錄取的學生未在規定時間交費報到,造成電腦派位計劃未完成的,自動轉入自主招生計劃。

4.自主招生。各學校於 6 月 30 日前在馬鞍山教育信息網公佈自主招生錄取辦法,自主招生錄取辦法由招生學校制定,報市教育局審核。自主招生在市教育局監督下實施,自主招生不得錄取其他民辦學校電腦派位錄取且已報名交費及公辦國中已報到註冊確認的學生。7 月 28 日前完成自主招生。7 月 31 日前,各校上報自主招生學生名單。(三)博望區國中招生博望區公辦國中和民辦國中招生比照本文件精神,由博望區教育局負責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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