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小升中特長生招生及特色學校招生政策

來源:文萃谷 2.54W

今日長沙市教育局同步發佈特長生招生及特色學校招生政策:

2017年小升中特長生招生及特色學校招生政策

任何有項目的國中學校不得組織文化考試,不得以特長生名義錄取文化生;不得突破審批範圍自行招生;不得突破計劃招生。

規範收費行為。

有關單位和學校不得在統一專業測試中收取考生的任何費用。對違反上述規定的將取消該校特長生的`招生資格,並依據有關規定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城區國中學校特長生項目包括體育藝術、科技類等。特色學校包括外語類和藝術類等。有特長生項目的學校特長生計劃列入該校招生總計劃中,特長生計劃原則上控制在總招生計劃的5%以內;特色學校招生計劃由市教育局統一下達。

  4月18日

學校對外公佈經審定後的本校特長招生實施方案。

  4月20日—26日

家長和學生到有項目的國中學校自願報名,攜帶户口簿、國小生綜合素質評價報告書等資料在規定時間內到有項目的國中學校進行報名和測試。

有項目的國中學校在規定的時間段內接受學生及家長報名,按照學校招生條件和要求進行特長項目測試,特長測試實行全程電子錄像。經學生和家長自願選擇,對專業測試合格且放棄微機派位者,學校和學生及家長簽訂《2017年長沙市城區國中特長招生承諾書》(一式三份,國中學校、家長和市教育局各留一份),確定預錄名單。已被國中學校錄取的特長生,不再參加微機派位,不再參加其他學校的招生錄取。

  4月28日—29日

有項目的國中學校通過“長沙市國小畢業生提前錄取系統”打印《2017年長沙市城區國中學校特長招生彙總名單》,連同《特長招生承諾書》(另一份學校留存)一起上報市教育局。

而在民辦學校和子弟校國中方面,長沙市今日同樣出台招生實施細則。

今年招生政策主體未變,民辦學校、子弟學校國中招生按照“區為主,市協調”的原則和“自願報名、免試入學、錄滿為止”的方式進行。按照“公辦不擇校,民辦不擇優”總要求,民辦學校、子弟學校可以在公辦學校微機派位前後的兩個統一時段進行招生:

第一個時間段為4月20日—26日,第二個時間段為7月3日—8日。

學生和家長根據自願選擇的原則,攜帶户口簿、國小生綜合素質評價報告書等資料在規定時間內到民辦學校、子弟學校進行報名。

對學校有錄取意向,學生和家長自願選擇民辦(子弟)學校就讀的,學生、家長與民辦(子弟)學校簽訂《2017年長沙市城區民辦學校、子弟學校國中招生承諾書》(以下簡稱《招生承諾書》,一式三份,國中學校一份,學生家長兩份)。

  4月20日-26日

學生和家長自願選擇民辦學校或子弟學校就讀的,須將與民辦學校或子弟學校簽訂的《招生承諾書》上交畢業國小,由畢業國小彙總後統一上交所屬區教育局,區教育局彙總後報市教育局審定,不再參加公辦學校微機派位。

  7月3日-8日

微機派位後,學生和家長自願選擇民辦學校、子弟學校就讀的,可到民辦學校、子弟學校進行報名;學校同意錄取,學生、家長與民辦學校、子弟學校簽訂《招生承諾書》。

民辦學校和子弟學校招生必須嚴格遵守義務教育階段免試入學規定,不得采用統一筆試或者任何變相形式的統一知識性考試方式選拔生源;學校不得通過舉辦相關培訓班或與社會其他教育機構進行合作,提前選拔、特殊培養學生;不得以各類競賽、考試證書、榮譽證書或學習等級等作為招生入學依據或參考。

  温馨提示

在招生期間,區教育局應加強指導和監管,市教育局將聯合各區派出督查組進行專項督查,設立市級舉報電話和舉報郵箱,接受羣眾監督,及時查處,決不姑息。

舉報電話:市教育局紀委、監察室84899756、84899743;基礎教育處84899710;民辦教育處84899715。局長信箱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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