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2017年會考體育考試辦法全文

來源:文萃谷 1.52W

根據長春市教育局的消息,2017年會考體育考試的辦法與2016年相同,仍按照《長春市國中生體育與健康評價改革實施方案(試行)》執行。統一考試時間安排在5月份進行,緩考時間一般安排在全市考試結束一週後在市教育局指定考點進行,緩考與正常考試辦法相同。城區實行“三統一”原則,即“統一考試時間”、“統一考試程序”、“統一培訓和選派測試員”。

長春市2017年會考體育考試辦法全文

  一、考試範圍與對象

全市參加2017年升學考試(即報考普通高中、各類中等職業學校)的.國中畢業生(含往屆生)均須參加統一體育考試。

  二、考試時間

2017年5月中下旬。

  三、考試內容及評分標準

(一)考試內容

1.必考項目:1000米(男生)、800米(女生),跳小繩(一分鐘)。

2.選考項目:坐位體前屈、前擲實心球、立定跳遠三項中任選一項參加考試。

(二)評分標準

體育測試的評分標準依據《長春市2016年國中畢業生體育與健康考試評分標準及測試規則》。

  四、考試辦法

七、八年級考試依照《長春市國中生體育與健康評價改革實施方案》(試行)由學校組織完成。

九年級考試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在各縣(市)區分設測試點,實行“三統一”,即“統一考試時間”、“統一考試程序”、“統一培訓和選派測試員”。各縣(市)區負責考務工作。

1.預先告知:市教育局編制“告知書”,將會考體育考試的項目及考試辦法於九年級開學初告知學生本人及家長。

2.考試時間:2017年五月份完成全部考試工作。

3.考試辦法:各縣(市)區分設考點,使用現代智能考試設備,考試採取當場測試、當場公佈成績、測試員及考生當場簽字確認。

4.成績錄入:考試後,考生成績彙總,考點主考、監察員簽字統一報市招生辦,由市招辦將所有成績統一導入“會考成績管理系統”。

  五、計入會考的成績計算辦法

1.應屆畢業生

會考體育成績滿分40分,以分數形式呈現。七、八、九年級考試成績所佔比例為3:3:4,即:七年級12分,八年級12分,九年級16分。具體計算方法為:七年級考試成績×12%,八年級考試成績×12%,九年級考試成績×16%,計算分數時依據四捨五入的原則,精確到小數點後一位。

2.往屆畢業生

往屆考生只參加九年級的統一體育考試,滿分100分。計入會考成績=九年級考試成績×40%。

3.轉入考生

轉入考生應參加九年級統一體育考試。其之前成績,以轉出學校給出的體育成績為準,進行等級評定。

4.免考、緩考考生

“免考緩考考生”的申請與審批程序依據《長春市國中生體育與健康評價改革實施方案》執行。

七、八年級成績:對因殘免考的學生,按滿分計算;對因病免考的學生,其成績由學校根據該生“體育與健康行為”評價情況及全校學生體育成績總體情況進行合理確定等級並進行公示,無異議後記入檔案。

九年級成績:對因殘免考的學生,按滿分計算;因病考生按滿分的60%核算。未經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批准的,成績以0分計算。

5.推薦生

推薦生的運動與健康成績以體育會考成績為準。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