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2017年體育會考方案「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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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十堰市招生考試院獲悉,我市2017年國中畢業生體育考試工作實施方案發布,全市體育會考3月下旬開始,傷、病、殘等特殊考生可申請免考。

十堰市2017年體育會考方案「全文」

今年十堰國中畢業生體育考試項目為坐位體前屈、立定跳遠、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滿分40分。具體項目分值為:坐位體前屈10分,立定跳遠10分,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20分。

據瞭解,傷、病、殘等特殊考生可申請免考。具體為:因肢殘喪失運動能力而不能參加體育考試的免考學生,應當憑民政部門頒發的殘疾證書,到當地教育考試機構現場查驗辦理免考手續,此類免試學生按總分40分計入體育成績;在國中階段因病不宜參加劇烈運動、長期免修體育課和臨時傷病不宜參加劇烈運動而不能參加體育考試的學生,按免考程序申請報批,審核批准後,其考試成績按體育總分的50%即20分記入體育成績;因臨時傷病不能參加一項或兩項體育考試的學生,按免考程序申請報批,審核批准後,該一項或兩項按該項目分值的50%計分。其他非免試項目成績按實際測試成績計入總分。

市招生考試院要求,考生必須在一個單元時間內(即半天內)連續完成所有項目的考試。如遇特殊情況,由考區考試領導小組負責人與考試學校協商是否中斷考試。

  十堰市2017年國中畢業生體育考試工作實施方案

根據《十堰市2017年國中畢業生學業水平考試工作方案》規定,制定本方案。

  一、考試對象

參加十堰市2017年國中畢業生學業水平考試的應屆畢業生。

  二、考試組織

國中畢業生體育考試工作由十堰市招生考試院統一組織。各縣(市、鄖陽區)教育考試機構具體組織實施本轄區的考試工作;十堰城區(含東風分局、張灣區、茅箭區、十堰經濟開發區、武當山特區及市直國中學校)考試工作由市招生考試院具體組織實施。

  三、項目設置、分值及評分標準

1、國中畢業生體育考試滿分40分,具體項目分值為:

①坐位體前屈(10分)

②立定跳遠(10分)

③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20分)

2、計分辦法。每一單項按百分制計分,體育總分按權重摺算後三項成績之和(若出現小數,保留一位小數)計入體育總分。

3、評分標準(見附件3)。

  四、考試操作流程

考生按准考證號編排的分組次序,由監考員(引導員)攜帶所在組別《體育考試核對單》及IC卡依次參考。測試操作流程為:分組點名檢錄(考生在體育考試核對單上簽名)→坐位體前屈→立定跳遠→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離場。

  五、考試規則

1、坐位體前屈

①採用“坐位體前屈測試儀”測試。

②考生平坐在測試墊上,兩腿伸直,兩腳平蹬測試縱板,兩腳分開約10~15釐米,上體前屈。兩臂向前伸直,用兩手中指尖接觸測試儀遊標,勻速向前推動遊標,直到不能前推為止並在此停留3秒鐘時間以上,否則沒有成績記錄。測試儀的腳蹬縱板內沿平面為0點,向內為負值,向前為正值。記錄以釐米為單位,保留一位小數。測試兩次,記錄其最好的一次成績。

③考生不得留長指甲(不超過2 mm),不得單臂推遊標,否則按犯規處理,不計成績。

④受試者應均勻向前推動遊標,手指尖不得離開遊標,不得突然發力,否則按犯規處理,不計成績。

2、立定跳遠

①採用“立定跳遠測試儀”測試。

②考試中不許穿釘鞋,不用起跳板。學生兩腳自然分開站立,站在起跳線後,腳尖不得踩線,兩腳原地同時起跳。不得墊步或連跳動作,否則視為犯規(成績自動記為0分)。每人跳三次,記錄其最好的`一次成績。

3、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

①採用“多用途跑速測試儀”測試。

②採取站立式起跑,每位考生測試一次,考試中不許穿釘鞋,不能使用起跑器。每組1—16人。

③聽到信號(口令或哨聲)後起跑,有搶跑犯規者該組召回重跑,每人搶跑犯規不得多於兩次,三次搶跑犯規者,成績記為零分。

  六、傷病殘免試

1、免試條件。免試的學生分為三類:

第一類:因肢殘喪失運動能力而不能參加體育考試的免考學生,應當憑民政部門頒發的殘疾證書,到當地教育考試機構現場查驗辦理免考手續,此類免試學生按總分40分計入體育成績。

第二類:在國中階段因病不宜參加劇烈運動的長期免修體育課和臨時傷病不宜參加劇烈運動的學生,不能參加體育考試,按免考程序申請報批,審核批准後,其考試成績按體育總分的50%即20分記入體育成績。

第三類:因臨時傷病不能參加一項或兩項體育考試的學生,按免考程序申請報批,審核批准後,該一項或兩項按該項目分值的50%計分。其它非免試項目成績按實際測試成績計入總分。

2、免試手續辦理。免試由考生提出書面申請,填寫《十堰市2017年國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免考申請表》一份(見附件2),並説明原因,出具二甲以上醫院證明,經家長、班主任、體育教師簽字和學校審核同意,報當地教育招生考試部門複核備案。審核通過者,即可免於參加體育全部或部分項目的考試。

  七、考試准考證編排及製作

1、考試准考證號碼編排。體育考試准考證採用10位編碼,左起第1~2位數字為年號;第3~4位數字為考區代碼,第5~6位數字為學校代碼,第7~8位數字為分組號,第9~10位數字為組內序號。

2、准考證打印、發放。體育考試准考證底版由市招生考試院統一製作,准考證信息由各招生考試機構負責打印併發放至所轄考區考生。

  八、考試時間與成績報送

1、時間安排。全市體育考試工作應於3月下旬開始進行,4月底必須全部完成,具體時間由各考試機構自行確定。考生必須按照考試機構統一安排的時間參加考試,不緩考,不重考。

考生必須在一個單元時間內(即半天內)連續完成所有項目的考試。如遇惡劣天氣等特殊情況,由考區考試領導小組負責人與當天考試學校協商是否中斷考試。

2、成績處理。每一學校考試結束,成績現場集中用光盤及紙質的形式向學校發放。每半天考試結束後,考試成績庫由數據處理人員、紀檢監察人員、主考(或副主考)審核後製成備份光盤,並由上述人員簽名後存檔。

3、成績報送。為了上報成績數據的安全、準確,各縣(市、鄖陽區)將原始成績(包括各單項成績)彙總審核無誤後刻錄光盤,光盤上必須用記號筆註明上報單位、數據名稱、單位負責人及其數據處理責任人署名,並於5月5日前用DBF格式上報市招生考試院。

各考試機構上報的成績數據必須包括體育考試系統中導出的全部字段內容。

  九、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各考區教育局要切實加強對體育考試的領導,成立考區領導小組。根據本方案的要求,制定本轄區切實可行的考試方案並上報市招生考試院。考試期間,要安排紀檢監察人員進駐考試現場,對考試全程進行檢查、監督,發現違紀的人和事及時處理。屆時市招生考試院將組織巡視人員對各考區考試情況進行現場巡視督查。

2、標準化考點設置。考點選擇應儘可能方便學生,利於安全,考試期間必須完全封閉,對於不具備組考基本條件的學校,應集中或分片設置考點;嚴禁在公路上組織考試;每個考點必須設置電子監控設備對每個考試項目進行全程監控和錄像(長跑兩個鏡頭,起點、終點各一個)。監控錄像數據至少要保存半年時間,以便隨時接受備查。確保考試公平、公正、公開。

3、檢修考試器材。各種考試器材必須達到國家規定的合格標準,各考試機構考前要組織技術人員對考試器材進行升級換代及檢修。考試期間,各考試項目嚴禁手工操作,減少測量誤差,確保考試測試數據的準確、無誤。

4、嚴格免試審核。各中學要認真對申請免考對象材料進行審核,嚴格依據審核程序進行公示,實行誰審核,誰簽字,誰負責。若發現弄虛作假的行為,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並作出紀律處分。

5、認真培訓考務人員。應選聘思想覺悟、業務素質較高的人員或教師參加組織考試工作。考試前必須組織考務人員集中學習培訓,嚴格要求,嚴明紀律,並簽訂責任書。

6、優化考試過程管理。考試實行封閉式管理,工作人員要佩戴證件、無關人員不得入內。考點要懸掛考點橫幅、標出每項考試處醒目標識、嚴格按組序、控制每半天人數、細化優化工作流程。

7、注重考試安全。學校要加強對學生身體健康狀況日常監測,建立學校與家庭聯繫制度和對學生參與體育教學活動的醫務監測制度,以保證學生在教學、訓練和考試期間的安全。要做好學生考前體質健康檢查,要特別重視對學生心肺功能的檢查,對經醫生證明確不能參加劇烈運動的學生,堅決實行免考。

各考場要設立醫療救護點,配備齊全的醫療急救設備,安排有豐富臨牀經驗的醫生參加,並時刻保持與當地醫療急救中心聯繫,制定應急預案,確保考試安全。各考試機構要加強對考務人員安全意識教育,合理安全使用考試器材、杜絕因體育器材管理和使用不善而造成傷害事故的發生。

需要用車輛接送學生考試的學校,考前必須聯繫有客運資質的公司擔任運送任務並簽定合同,選派業務素質高、責任心強的駕駛員駕駛車輛,確保學生運送安全。

8、加強考風考紀管理。一是對工作人員加強工作紀律教育,杜絕工作人員參與舞弊行為發生;二是對考生加強考風考紀宣傳教育,營造誠信考試光榮,違紀舞弊可恥的氛圍。對違紀舞弊現象,嚴格按照責任追究辦法及《十堰市體育會考管理辦法》(另發)進行處罰。

十、本辦法由市招生考試院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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