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城市2017年國中畢業生升學考試方案
導讀:鹽城市2017年會考模式為“學業水平考試+實驗實踐技能考查+綜合素質評價”,學業水平時間為6月16日-18日。具體內容請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關信息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考試科目:
鹽城市2017年國中畢業生升學考試(會考)模式為“學業水平考試+實驗實踐技能考查+綜合素質評價”。
學業水平考試和實驗實踐技能考查的學科説明由市教科院制定發佈。
1.學業水平考試
學業水平考試科目包括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思品歷史、地理生物、體育,總分760分,其中地理生物考試以A、B、C、D四個等級評定成績,都作為初中學生畢業升學的依據。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思品歷史科目的考試由市教育局組織實施,安排在6月16日-18日進行;市招生考試中心負責考務工作,集中採用計算機網上閲卷;體育考試按《2017年鹽城市國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工作實施方案》(另行發文公佈)執行。考生各科成績統一合成後發佈。各學科考試形式、分值等見下表。
學科 | 分值 | 考試時間(分鐘) | 形式 | 備註 |
語文 | 150 | 150 | 閉卷 | 其中寫作佔60分 |
數學 | 150 | 120 | 閉卷 | |
英語 | 120+30 | 100+20 | 閉卷+人機對話 | 其中人機對話考試分值30分,考試時間20分鐘 |
物理 化學 | 170 | 150 | 閉卷 | 其中物理100分、化學70分 |
思品 歷史 | 100 | 100 | 閉卷 | 思品歷史各佔50分 |
體育 | 40 | 按《2017年鹽城市國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工作實施方案》文件精神執行 | ||
地理 生物 | 60 | 開卷 | 八年級年級課程結束後各縣(市、區)教育局組織考試,具體時間由市教科院通知。市教科院統一命題、閲卷。 |
八年級年級課程結束後各縣(市、區)教育局組織考試,具體時間由市教科院通知。市教科院統一命題、閲卷。
2.實驗實踐技能考查
實驗實踐技能考查包含理化生實驗考查和實踐技能考查兩部分,考查結果按學科以A、B、C、D等級呈現。
(1)理化生實驗考查:理化生實驗考查由各縣(市、區)教育局按照市教科院制定的具體方案組織實施(具體方案另行通知)。其中,理化實驗操作考查在九年級年級的4月份進行,生物實驗操作考查在八年級年級的`5月份進行。
(2)實踐技能考查:實踐技能考查科目包括信息技術、藝術、勞技、研究性學習等。其中信息技術由市教科院統一命題,考查形式為上機操作,各縣(市、區)教育局組織實施,在八年級年級的5月份進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藝術、勞技、研究性學習的考查內容與方式由各縣(市、區)教育局研究確定,由學校統一組織考查,考查結果納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定相應項目評價。
2017年以後入學的國中學生藝術素質測評將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堅持過程性評價和終期評價相結合,測評結果以分值計入會考成績(具體方案另行公佈)。
3.綜合素質評價
(1)綜合素質評價的內容。學生在國中三年中①道德品質與公民素養(包括社會活動與公益活動)、②交流與合作能力、③學習習慣與學習能力、④運動與健康、⑤審美與表現、⑥創新意識與實踐能力等6個方面的綜合素質水平與實際表現。其中綜合素質①、②評定結果為合格、不合格,其它各項評定結果為A、B、C、D四個等級。七年級、八年級、九年級各科學期成績納入綜合素質評定。
(2)綜合素質評價的方法。綜合素質評價由各縣(市、區)教育局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市和各縣(市、區)成立國中畢業生成長記錄認定領導小組。各校成立由校長負責的校級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認定工作委員會,學校綜合素質評價認定工作委員會由校長、中層幹部、教師、家長代表和其他社會人士組成。評價工作每學年進行一次。各學校必須為每個學生建立成長記錄袋,全面客觀地對學生國中三年的成長過程進行評價和認定。每個班級綜合素質評價認定小組,由班主任、教師代表3人以上組成。教師代表對該班學生授課的時間不能少於1學年,對學生應有充分的瞭解,同時具備高度的責任心和良好的誠信意識。對學生進行綜合素質評價時,應採用學生自評和互評相結合、班主任與任課教師共同評價相結合、過程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定性評價與定量評價相結合的方式,力求評價客觀公正。綜合素質評價的結果包括“綜合性評語”、“項目評定等級”及必要的“過程記錄”。各學校應將評價學生的內容、方法、程序向學生和家長做出解釋和公示,評價結果應通知學生本人和家長。
(3)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的運用。在綜合素質評價內容的六個方面,報考四星級普通高中的學生綜合素質為兩個合格和4A的,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有一個方面不合格或為D等,不得報考四星級普通高中,不得報考中職校與本科院校“3+4”分段培養班,不得報考高等師範學校師範專業班;有兩個方面不合格或兩個D等,不得報考三星級普通高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