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考點:法的本質與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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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考點:法的本質與特徵

【考點1】法的本質與特徵(P1)

1.法的本質

法是統治階級國家意志的體現,這是法的本質。

2.法的特徵

(1)法是經過國家“制定或者認可”才得以形成的規範,具有國家意志性。

(2)法是憑藉國家強制力的保證而獲得普遍遵行的效力,具有國家強制性。

(3)法是確定人們在社會關係中的權利和義務的行為規範,具有利導性。

(4)法是明確而普遍適用的規範,具有規範性。

【考點2】法律關係(P3)

1.法律關係的主體

(1)自然人

自然人既包括中國公民,也包括居住在中國境內或者在境內活動的外國公民和無國籍人。

(2)法人

①國家機關,包括立法機關、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

②各種企業事業組織;

③各政黨和社會團體。

(3)國家

2.法律關係的客體

法律關係的客體是指法律關係主體的權利和義務所指向的對象。

(1)物

①自然物:土地、森林

②人造物:機器、建築

③貨幣和有價證券

(2)非物質財富

①知識產品:著作、發現、發明、設計

②道德產品:榮譽稱號、嘉獎表彰

(3)行為

作為法律關係客體的行為,如生產經營行為、經濟管理行為、提供一定勞務的行為(如保管合同中的保管行為)和完成一定工作的行為(如建設工程合同中的承包人應按期完成辦公樓的建設)。

【考點3】法律事實(P6)

1.法律事件

(1)自然現象(絕對事件):水災、地震、颱風等自然災害或者生老病死、意外事故

(2)社會現象(相對事件):戰爭、重大政策的改變

2.法律行為

(1)根據行為是否通過意思表示,法律行為分為表示行為(如訂立合同)和非表示行為(如拾得遺失物、發現埋藏物)。

(2)單方法律行為,是指根據一方當事人的意思表示即可成立的法律行為(如甲訂立遺囑);多方法律行為,是指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法律行為(如甲乙訂立買賣合同、贈與合同)。

【考點4】法的形式(P8)

1.憲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2.法律(法律效力僅次於憲法)

(1)基本法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2)其他法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3.行政法規(次於憲法和法律):國務院

4.地方性法規:地方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

5.行政規章

(1)部門規章:國務院所屬部委

(2)政府規章:地方人民政府

6.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

7.特別行政區的法

8.國際條約

【解釋1】最高人民法院的判決書“不屬於”法的形式。

【解釋2】法律效力等級:(1)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同級地方政府規章;(2)憲法>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

【解釋3】部門規章之間、部門規章與地方政府規章之間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權限範圍內施行。行政規章在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時僅起參照作用。

【考點5】法律責任(P33)

1.民事責任

民事責任主要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返還財產、恢復原狀、修理、重作、更換、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

2.行政責任

(1)行政處罰: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行政拘留

(2)行政處分: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

3.刑事責任

(1)主刑:管制(3個月以上2年以下)、拘役(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6個月以上15年以下)、無期徒刑、死刑

(2)附加刑:罰金、剝奪政治權利、沒收財產、驅逐出境

【解釋1】罰款屬於行政責任,罰金屬於刑事責任。

【解釋2】“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屬於行政責任,“沒收財產”屬於刑事責任。

【解釋3】拘留屬於行政責任,拘役屬於刑事責任。

【解釋4】剝奪的具體政治權利是指:(1)選舉權和被選舉權;(2)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自由的權利;(3)擔任國家機關職務的權利;(4)擔任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領導職務的權利。

【考點6】經濟糾紛的解決途徑(P15)

1.仲裁與民事訴訟適用於平等主體之間(橫向關係)的經濟糾紛,但二者不可並用。

2.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適用於不平等主體之間(縱向關係)的經濟糾紛。

【考點7】仲裁的適用範圍(P16)

1.屬於《仲裁法》調整的爭議

(1)合同糾紛;

(2)其他財產權益糾紛。

2.下列糾紛不能提請仲裁

(1)與人身有關的婚姻、收養、監護、扶養、繼承糾紛;

(2)行政爭議。

3.下列仲裁不適用於《仲裁法》,而由別的法律予以調整

(1)勞動爭議;

(2)農業承包合同糾紛。

法的本質與特徵

單項選擇題.週歲的妞妞,患有先天性心臟病。下列關於妞妞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A.有民事權利能力,無民事行為能力

B.無民事權利能力,有民事行為能力

C.有民事權利能力,有民事行為能力

D.無民事權利能力,無民事行為能力

知識點:法的本質與特徵

正確答案:D

試題解析:

(1)自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始於出生,終於死亡;(2)有民事權利能力,不一定有民事行為能力。妞妞不滿10週歲,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單項選擇題.關於法的本質和特徵的下列表述中,不正確的是( )。

A.法是統治階級國家意志的體現

B.法是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規範,具有國家強制性

C.法是由統治階級的物質生活條件所決定的,是社會客觀需要的反映

D.既然法是統治階級意志的體現,統治階級犯了法不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正確答案:D

知識點:法的分類

試題解析:

選項D:法具有普遍適用性,凡是在國家權力管轄和法律調整的範圍、期限內,對所有社會成員及活動都普遍適用。

單項選擇題.下列對法的分類中,屬於根據法的空間效力、時間效力或對人的效力所作的分類的是( )。

A.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B.根本法和普通法

C.實體法和程序法

D.一般法和特別法

正確答案:D

知識點:法的形式

試題解析:

(1)選項A是根據法的創制方式和發佈形式所作的分類;(2)選項B是根據法的內容、效力和制定程序所作的分類;(3)選項C是根據法的內容所作的分類。

仲裁的適用範圍

單項選擇題.根據仲裁法律制度的相關規定,下列糾紛中可以適用《仲裁法》解決的'是( )。

A.王某和孫某之間的貨物買賣合同糾紛

B.村民老李和小張之間的土地承包合同糾紛

C.劉某和其所任職的甲公司之間因社會保險所引發的勞動爭議糾紛

D.李某和趙某夫妻二人的離婚糾紛

正確答案:A

知識點:仲裁的適用範圍

試題解析:

《仲裁法》的適用範圍是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關於婚姻、收養、監護、扶養、繼承等糾紛不適用仲裁法。勞動爭議的仲裁以及農業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農業承包合同糾紛的仲裁,不屬於《仲裁法》規定的仲裁範圍。

單項選擇題.當事人對仲裁協議的效力有異議,下列選項中,正確的是( )。

A.只能請求仲裁委員會作出決定

B.只能請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C.一方請求仲裁委員會作出決定,另一方請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D.當事人對仲裁協議的效力有異議,應當在仲裁庭首次開庭時提出

知識點:仲裁裁決

正確答案:C

試題解析:

(1)選項AB:當事人對仲裁協議的效力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仲裁委員會作出決定或者請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2)選項C:一方請求仲裁委員會作出決定,另一方請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3)選項D:當事人對仲裁協議的效力有異議,應當在仲裁庭首次開庭“前”提出。

民事訴訟程序

單項選擇題.2015年3月2日,通達公司和月明公司在N地月明公司總部洽談技術祕密轉讓事宜,在談判過程中,通達公司竊取了月明公司在M地的營銷計劃方案,並適時的制定了應對策略。造成月明公司在M地的營銷業績損失慘重,月明公司欲提起訴訟,根據民事訴訟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表述正確的是( )。

A.只能向M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B.只能向N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C.若同時向M地和N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則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轄

D.若同時向M地和N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則由最先收到起訴狀的人民法院管轄

正確答案:C

知識點:民事訴訟程序

試題解析:

(1)選項AB: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包括侵權行為實施地、侵權結果發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2)選項CD:兩個以上法院有管轄權(共同管轄)的訴訟,原告可以向其中任何一個法院起訴(選擇管轄);原告向兩個以上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的,由“最先立案”的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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