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會《高會實務》案例分析練習題2017

來源:文萃谷 1.58W

  案例一

高會《高會實務》案例分析練習題2017

台灣傢俱業曾在1990年前享譽世界。但隨着環境變化和大陸開放後台灣產業外移,截止目前,留在台灣的傢俱生產廠家不到30%,外銷產值每年不到新台幣15億元;而內銷市場由於IKEA、HOLA等外國企業搶佔50%以上份額,導致許多企業面臨困境。於是很多企業紛紛引入平衡計分卡,希望幫助企業走出困境。

2012年台灣某傢俱公司年初的客户量為2000個,年末的客户量為2100個,2012年新增客户量為300個;2012年該公司為新增客户王先生提供的服務成本為5000元,在該客户獲得的淨利潤為400元。2012年平均每件傢俱的加工時間為40小時,檢測時間為2小時,等待時間為3小時,移動時間為4小時。2012年年初的員工總數為820人,年末的員工總數為850人,員工流失人數為100人。

要求:

(1)回答平衡計分卡中“平衡”的含義;

(2)回答在顧客層面,需要設定哪些業績指標;

(3)計算該傢俱公司2012年的客户保有率、客户獲得率;

(4)計算該傢俱公司2012年針對新增客户王先生的利潤率;

(5)計算2012年該傢俱公司的生產週期效率;

(6)計算2012年該傢俱公司的員工流失率;

(7)回答要有效使用平衡計分卡,將平衡計分卡的四個層面與公司戰略相整合,需要遵守的三個原則。

  案例二

華科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科實業)系國內一家上市公司。系中天會計師事務所的常年審計客户。在對2×14年度財務報表審計前,華科實業的財務總監與中天會計師事務所的`張傑註冊會計師發來電子郵件,溝通2×14年有關華科實業金融資產的處理。

(1)2×14年1月1日,華科實業按面值購入長河公司發行的分期付息、到期還本債券100萬張,該債券每張面值100元,期限為5年,票面年利率為5%,利息於每年年末支付,購入時支付款項10050萬元(包括相關交易費用)。華科實業管理層根據當前的資金狀況將購入的長河公司債券分類為持有至到期投資。

2×14年12月,華科實業預計2013年資金週轉緊張,於2×14年12月25日將所持有長河公司債券的80%予以出售,出售所得價款扣除相關交易費用後的淨額為7950萬元。出售該部分債券後,華科實業預計未來有充裕的現金,對於剩餘20%長河公司的債券有能力持有至到期,出售80%長河公司債券後,未對所持有的剩餘20%的長河公司債券進行重分類。

(2)2×14年11月1日,華科實業購入泰康上市公司首次公開發行的5%有表決權股份,共計100萬股,支付價款800萬元。該股份的限售期為12個月(2×14年11月1日至2013年10月30日)。除規定具有限售期的股份外,泰康上市公司其他流通股自首次公開發行之日上市交易。華科實業對泰康上市公司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2×14年12月31日,泰康上市公司股票公允價值為每股10元。華科實業將該投資計入長期股權投資核算,採用成本法計量

(3)2×14年1月1日,華科實業自證券市場購入萬達公司於當日發行的到期一次還本付息的債券,該債券面值總額為120萬元,票面年利率為5%,期限為5年。購入時實際支付價款90萬元,另外支付交易費用2萬元。假定華科實業計算確定的實際年利率為8%.華科實業將該投資作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核算。2×14年年末債券投資的公允價值下降為70萬元,華科實業預計該項債券投資的公允價值還會持續下跌。華科實業於2×14年年末確認投資收益7.36萬元,資本公積29.36萬元。

(4)2×14年4月10日,華科實業銷售一批商品給嘉德公司,商品總價(含增值税)為585萬元,已開具增值税專用發票,款項尚未收到。雙方約定,嘉德公司應於2×14年11月10日付款。2×14年9月20日,華科實業與嘉德公司協商後約定,將應收嘉德公司的貨款轉讓給萬佳置業信託公司,價款為512萬元,在嘉德公司不能按期償還貨款時,萬佳置業信託公司不能向華科實業追償。華科實業根據以往經驗,預計該商品將發生的銷售退回金額為9.36萬元,實際發生的銷售退回由華科實業承擔。對於該應收賬款的轉讓業務,華科實業將收到的轉讓款項與所轉讓應收賬款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73萬元計入營業外支出。

要求:

根據上述資料,假定不考慮職業道德的有關規定,代張傑註冊會計師逐項判斷華科實業對上述金融資產的處理是否正確,並簡要説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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