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税務師考試《涉税服務實務》練習題及答案
1. 《行政強制法》第二十三條規定,查封、扣押限於涉案的場所、設施或者財物,不得查封、扣押與違法行為無關的場所、設施或者財物;不得查封、扣押公民個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品。該規定體現了()。
A.合法性原則
B.適當性原則
C.教育與強制相結合原則
D.禁止謀利原則
[答案]B
[解析]根據《行政強制法》第五條,行政強制的設定和實施,應當適當。採用非強制手段可以達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得設定和實施行政強制。《行政強制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正是適當性原則的具體體現。
2. 根據《行政強制法》,無權設定行政強制措施的是()。
A.法律
B.行政法規
C.部門規章
D.地方性法規
[答案]C
[解析]根據《行政強制法》第十條第三款,法律、法規以外的其他規範性文件不得設定行政強制措施。正確選項為C。
3. 根據《行政強制法》,無權設定行政強制措施的是()。
A.法律
B.行政法規
C.部門規章
D.地方性法規
[答案]C
[解析]根據《行政強制法》第十條第三款,法律、法規以外的其他規範性文件不得設定行政強制措施。正確選項為C。
4. 根據《行政強制法》,法律沒有規定行政機關強制執行的,作出行政決定的行政機關應當申請()強制執行。
A.公安機關
B.上級機關
C.人民法院
D.人民法院執行庭
[答案]C
[解析]根據《行政強制法》第十三條第二款,法律沒有規定行政機關強制執行的,作出行政決定的行政機關應當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正確選項為C。
5. 根據《行政強制法》,情況緊急,需要當場實施行政強制措施的,行政執法人員應當在()向行政機關負責人報告,並補辦批准手續。
A.12小時內
B.24小時內
C.一天內
D.當日
[答案]B
[解析]根據《行政強制法》第十九條,情況緊急,需要當場實施行政強制措施的.,行政執法人員應當在24小時內向行政機關負責人報告,並補辦批准手續。行政機關負責人認為不應當採取行政強制措施的,應當立即解除。正確選項為B。
6.税務行政複議中的被申請人是指( )。(2012年)
A.被税務機關委託的代徵人
B.與申請人存在控股關係的上級單位
C.以共同名義與税務機關共同作出處罰決定的其他組織
D.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税務機關
【答案】D
【解析】税務行政複議中的被申請人是指作出引起爭議的具體行政行為的税務機關,所以選項D正確。
7.複議機關應當自受理複議申請之日起( )日內作出行政複議決定。情況複雜,不能在規定期限內作出行政複議決定的,經複議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適當延期,並告知申請人和被申請人。
A.15
B.30
C.60
D.90
【答案】C
【解析】複議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行政複議決定。情況複雜,不能在規定期限內作出行政複議決定的,經複議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適當延長,並告知申請人和被申請人,但延長期限最多不超過30日。
8.下列行政複議情形中,需終止行政複議的是( )。(2009年)
A.行政複議申請受理後,發現其他複議機關已經先於本機關受理的
B.因不可抗力,致使複議機關暫時無法調查瞭解情況的
C.申請人申請停止執行,複議機關認為其要求合理的
D.申請人要求被申請人履行法定職責,被申請人正在履行的
【答案】A
【解析】税務行政複議規則規定在行政複議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複議終止:
(1)依照規則第三十八條規定撤回行政複議申請的;
(2)行政複議申請受理後,發現其他複議機關或者人民法院已經先於本機關受理的;
(3)申請人死亡,沒有繼承人或者繼承人放棄行政複議權利的;
(4)作為申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後,其權利義務的承受人放棄行政複議權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