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註冊會計師考試《税法》真題及答案(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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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判斷題(本題共10題,每題1分,共10分。請判斷每題的表述是否正確,你認為正確的,在答題卡相應位置上用2B鉛筆填塗代碼“√”;你認為錯誤的,填塗代碼“×”。每題判斷正確的得1分;每題判斷錯誤的倒扣1分;不答題既不得分,也不扣分。扣分最多扣至本題型零分為止。答案寫在試題捲上無效。)

2008年註冊會計師考試《税法》真題及答案(下)

1.納税擔保是指經税務機關同意,為納税人應當繳納的税款及滯納金提供擔保的行為。納税擔保範圍包括税款、滯納金,但不包括實現税款、滯納金的費用。( )

參考答案】×

【解析】納税擔保是指經税務機關同意,為納税人應當繳納的税款及滯納金提供擔保的行為。納税擔保範圍包括税款、滯納金,也包括實現税款、滯納金的費用。

2.對銷售除啤酒、黃酒外的其他酒類產品而收取的包裝物押金,無論是否返還以及會計上如何核算,均應併入當期銷售額計徵增值税。()

【參考答案】√

【解析】考核酒類包裝物的特殊計税規則。

3.納税人銷售的應税消費品,如因質量等原因由購買者退回時,可以自行直接抵減當期應納消費税款。( )

【參考答案】×

【解析】納税人銷售的應税消費品,如因質量等原因由購買者退回時,經所在地主管税務機關審核批准後,可退還已徵收的消費税税款。但不能自行直接抵減應納税款。

4.為製造外銷產品而進口的原材料,海關可以按實際加工出口的成品數量免徵進口原材料的關税,也可以先對進口原材料徵收關税,再按實際加工出口的成品數量予以退税。()

【參考答案】√

【解析】法定免税規定。

5.對社會性投資建立的學生公寓,其為高校學生提供住宿服務所收取的租金收入,免徵營業税。( )

【參考答案】×

【解析】對社會性投資建立的學生公寓,其為高校學生提供住宿服務並按統一標準所收取的租金收入,免徵營業税。

6.開採資源税應税產品銷售的,應向銷售所在地的主管税務機關繳納資源税。( )

【參考答案】×

【解析】凡是繳納資源税的納税人,都應當嚮應税產品的開採或者生產所在地主管税務機關繳納税款

7.凡以房屋為載體,不可隨意移動的附屬設備和配套設施,無論在會計核算中是否單獨記賬與核算,都應計入房產原值,計徵房產税。()

【參考答案】√

【解析】考核房產税計税依據的具體規定。

8.納税人在購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時繳納車船税的,不需再向税務機關申報納税。( )

【參考答案】√

【解析】考核車船税徵收管理的規則。

9.出售國有、集體企業時,被出售企業原法人予以註銷,並且買受人妥善安置原企業30%以上職工的,對其承受所購企業的土地、房屋權屬,免徵契税。()

【參考答案】×

【解析】國有、集體企業出售,被出售企業法人予以註銷,並且買受人妥善安置原企業30%以上職工的,對其承受所購企業的土地、房屋權屬,減半徵收契税;全部安置原企業職工的,免徵契税。

10.在計算企業的納税所得額時,企業的不徵税收入用於支出所形成的費用或者財產,不得扣除。( )

【參考答案】√

【解析】這是相關性原則的具體運用。

  四、計算題(本題型共4題,每題5分,共20分。要求列出計算步驟,每步驟運算得數精確到小數點後兩位。在答題捲上解答,答在試題捲上無效。)

1.某首飾商城為增值税一般納税人,2008年5月發生以下業務:

(1)零售金銀首飾與鍍金首飾組成的套裝禮盒,取得收入29.25萬元,其中金銀首飾收入20萬元,鍍金首飾收入9.25萬元;

(2)採取“以舊換新”方式向消費者銷售金項鍊2000條,新項鍊每條零售價0.25萬元,舊項鍊每條作價0.22萬元,每條項鍊取得差價款0.03萬元;

(3)為個人定製加工金銀首飾,商城提供原料含税金額30.42萬元,取得個人支付的含税加工費收入4.68萬元(商城無同類首飾價格);

(4)用300條銀基項鍊抵償債務,該批項鍊賬面成本為39萬元,零售價70.2萬元;

(5)外購金銀首飾一批,取得的普通發票上註明的價款400萬元;外購鍍金首飾一批,取得經税務機關認可的增值税專用發票,註明價款50萬元、增值税8.5萬元。

(其他相關資料:金銀首飾零售環節消費税税率5%)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按下列序號計算回答問題,每問需計算出合計數:

(1)銷售成套禮盒應繳納的消費税;

(2)“以舊換新”銷售金項鍊應繳納的消費税;

(3)定製加工金銀首飾應繳納的消費税;

(4)用銀基項鍊抵償債務應繳納的消費税;

(5)商城5月份應繳納的增值税。

【答案及解析】

(1)銷售成套禮盒應繳納的消費税=29.25÷(1+17%)×5%=1.25(萬元)

打成禮品包裝的,不論是否單獨核算,一併計算繳納消費税。

(2)以舊換新銷售金項鍊應繳納的消費税=2000×0.03÷(1+17%)×5%=2.56(萬元)

(3)定製加工金銀首飾應繳納的消費税=(30.42+4.68)÷(1+17%)÷(1-5%)×5%=1.58(萬元)

(4)70.2÷(1+17%)×5%=3(萬元)

(5)(29.25+2000×0.03+4.68+70.2)÷(1+17%)×17%-8.5=23.85-8.5=15.35(萬元)

這裏的陷阱是企業帶料加工的兩個金額條件的選擇。

2.位於縣城的某建築安裝公司2007年8月發生以下業務:

(1)與機械廠簽訂建築工程合同一份,為其承建廠房一棟,簽訂合同時預收工程價款800萬元,月初開始施工至月底已完成全部工程的1/10;

(2)與開發區簽訂安裝工程合同一份,為其鋪設通信線路,工程價款共計300萬元,其中包含由開發區提供的光纜、電纜價值80萬元,月末線路鋪設完工,收回全部價款;

(3)與地質勘探隊簽訂合同一份,按照合同約定為其鑽井作業提供泥漿工程勞務,取得勞務收入40萬元;

(4)以清包工形式為客户提供裝修勞務,共收取人工費35萬元、管理費5萬元、輔助材料費10萬元,客户自行採購的裝修材料價款為80萬元;

(5)將自建的一棟宅樓銷售給職工,取得銷售收入1000萬元、煤氣管道初裝費5萬元,代收住房專項維修基金50萬元;該住宅樓的建築成本780萬元,當地省級税務機關確定的建築業的成本利潤率為15%。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按下列序號計算回答問題,每問需計算出合計數:

(1)公司8月份承建廠房工程應繳納的營業税;

(2)公司8月份鋪設通信線路工程應繳納的營業税;

(3)公司8月份提供泥漿工程作業應繳納的營業税;

(4)公司8月份為客户提供裝修勞務應繳納的營業税;

(5)公司8月份將自建住宅樓銷售給職工應繳納的營業税;

(6)公司8月份應繳納的城市維護建設税和教育費附加。

【答案及解析】

(1)承建廠房工程應繳納的營業税=800/10×3%=2.4(萬元)

(2)鋪設通信線路工程應繳納的營業税=(300-80)×3%=6.6(萬元)

通信線路工程所使用的電聯、光纜等價值不包括在工程的計税營業額中。

(3)提供泥漿工程作業應繳納的營業税=40×3%=1.2(萬元)

(4)為客户提供裝修勞務應繳納的營業税=(35+5+10)×3%=1.5(萬元)

(5)自建住宅樓銷售給職工應繳納的營業税=780×(1+15%)÷(1-3%)×3%+(1000+5)×5%=77.99(萬元)

銷售不動產的營業額包括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代收款項不得扣除,但是按照規定代收的住房專項維修基金免徵營業税(教材148頁)。

(6)應繳納的城市維護建設税和教育費附加=(2.4+6.6+1.2+1.5+77.99)×(5%+3%)=7.18(萬元)

3.位於市區的某國有工業企業利用廠區空地建造寫字樓,2007年發生的相關業務如下:

(1)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補交土地出讓金4000萬元,繳納相關税費160萬元;

(2)寫字樓開發成本3000萬元,其中裝修費用500萬元;

(3)寫字樓開發費用中的利息支出為300萬元(不能提供金融機構證明);

(4)寫字樓竣工驗收,將總建築面積的1/2銷售,簽訂銷售合同,取得銷售收入6500萬元;將另外1/2的建築面積出租,當年取得租金收入15萬元。

(其他相關資料:該企業所在省規定,按土地增值税暫行條例規定的高限計算扣除房地產開發費用。)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按下列序號計算回答問題,每問需計算出合計數:

(1)企業計算土地增值税時應扣除的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

(2)企業計算土地增值税時應扣除的開發成本的金額;

(3)企業計算土地增值税時應扣除的開發費用的金額;

(4)企業計算土地增值税時應扣除的有關税金;

(5)企業應繳納的土地增值税;

(6)企業應繳納的營業税、城市維護建設税和教育費附加;

(7)企業應繳納的房產税。

【答案及解析】

(1) 應扣除的土地使用權扣除額=(4000+160)× 1/2=2080(萬元)

(2) 應扣除的開發成本扣除額=3000×1/2=1500(萬元)

(3) 應扣除的開發費用扣除額=(4160+3000)×10%×1/2=358(萬元)

(4) 應扣除的相關税金=6500×5%×(1+7%+3%)+6500×0.5‰ =357.5+3.25=360.75 (萬元)

當題目中出現“合同”字樣,就要考慮印花税。這是本題的主要陷阱之所在。

(5)

應扣除的費用總額=2080+1500+358+360.75=4298.75 (萬元)

增值比例=(6500-4298.75)÷4298.75×100%=2201.25/4298.75×100%=51.21%

適用40%的税率,速算扣除係數5%。

應納土地增值税額=2201.25×40%-4298.75×5%=665.56(萬元)

(6)應納營業税= (6500+15)×5%=325.75 (萬元)

應納城建税=325.75×7%=22.80萬元

應納教育費附加=325.75×3%=9.77萬元

(7)應納房產税=15×12%=1.8萬元

4.位於建制鎮的某公司主要經營農產品採摘、銷售、觀光業務,公司佔地3萬平方米,其中採摘、觀光的種植用地2.5萬平方米,職工宿舍和辦公用地0.5萬平方米;房產原值300萬元。公司2007年發生以下業務:

(1)全年取得旅遊觀光業務收入150萬元,農產品零售收入180萬元;

(2)6月30日簽訂房屋租賃合同一份,將價值50萬元的辦公室從7月1日起出租給他人使用,租期12個月,月租0.2萬元,每月收租金1次;

(3)8月與保險公司簽訂農業保險合同一份,支付保險費3萬元;

(4)9月與租賃公司簽訂融資租賃合同一份,租賃價值30萬元的鮮果揀選機一台,租期5年,租金共計40萬元,每年支付8萬元。

(其他相關資料:①適用城鎮土地使用税税率每平方米5元;②公司所在省規定計算房產餘值的扣除比例為30%;③金額以元以為單位計算。)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按照下列序號計算回答問題,每問需計算出合計數;

【答案及解析】

(1)公司2007年應繳納的城鎮土地使用税;

(2)公司2007年應繳納的房產税;

(3)公司2007年應繳納的營業税;

(4)公司2007年應繳納的印花税;

(5)公司2007年應繳納的城市維護建設税和教育費附加。線

(1)應納城建土地使用税:=(3-2.5)×5×10000=25000(元)

(2)應納房產税

=(300-50) ×(1-30%)×10000+0.2×6×12%×10000+50×(1-30%)×6/12×1.2%=24540(元)注意從價計税與從租計税的時間劃分以及萬元與元的換算。

(3)應納營業税=(150+0.2×6) ×5%×10000=75600(元)

(4)應納印花税=0.2×12×1‰×10000+40×0.05‰×10000=24+20=44(元)

融資租賃合同按照借款合同貼花。

印花税按照合同整體金額計算繳納。

(5)應納城建税和教育附加=75600×(5%+3%)=604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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