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註冊會計師考試《經濟法》真題及答案(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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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多項選擇題(本題型共28小題,每小題1.5分,共42分。每小題均有多個正確答案,請從每小題的備選答案中選出你認為正確的所有答案,在答題卡相應位置上用28鉛筆填塗相應的答案代碼。每小題所有答案選擇正確的得1.5分:不答、錯答、漏答均不得分。答案寫在試題捲上無效。)

2009年註冊會計師考試《經濟法》真題及答案(下)

1.甲向乙借款1萬元,借款到期後甲分文未還。在訴訟時效期間內發生的下列情形中,能夠產生時效中斷效果的有( )。

A.乙在大街上碰到甲,甲主動向乙表示將在3日內先支付約定的利息

B.乙以特快專遞發送催款函件給甲,甲簽收後未拆封

C.甲遇到車禍,變成了植物人,且沒有法定代理人

D.乙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答案】:ABD

【2009年教材】P29-30

【解析】(1)選項A:屬於“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的行為;(2)選項B:應當認定為“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3)選項C:屬於訴訟時效的中止而非中斷;(4)選項D:與當事人提起訴訟具有同等的中斷效力。

2.某合夥企業解散時,在如何確定清算人的問題上,合夥人甲、乙、丙、丁各執一詞。下列各合夥人的主張中,不符合合夥企業法律制度規定的有( )。

A.甲:由我們4人共同擔任清算人

B.乙:我是大家一致同意的企業事務執行人,只能由我擔任清算人

C.丙:建議從我們4人中推選一人擔任清算人

D.丁:合夥企業清算不允許由合夥人擔任,因此建議請一名註冊會計師來擔任清算人

【答案】:BD

【2009年教材】P63

【解析】(1)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2)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可以自合夥企業解散事由出現後15日內指定一個或者數個合夥人,或者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3)自合夥企業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下列有關個人獨資企業設立條件的表述中,符合個人獨資企業法律制度規定的有( )。

A.投資人為一個自然人,且為中國公民

B.有合法的企業名稱

C.有企業章程

D.有投資人申報的出資

【答案】:ABD

【2009年教材】P36-37

【解析】選項C:個人獨資企業沒有“企業章程”的法定要求。

4.根據合夥企業法律制度的規定,有限合夥人的下列行為中,不視為執行合夥事務的有( )。

A.參與決定普通合夥人退夥

B.參與對外簽訂買賣合同

C.參與選擇承辦企業審計業務的會計師事務所

D.依法為本企業提供擔保

【答案】:ACD

【2009年教材】P61

【解析】選項B:有限合夥人不執行合夥事務,不得對外代表有限合夥企業(簽訂買賣合同)。

5.根據外國投資者對上市公司戰略投資的規定,下列情形中,外國投資者可以在證券交易市場售出A股股份的有( )。

A.投資者進行戰略投資持有上市公司A股股份,且其承諾的持股期限已屆滿

B.投資者在上市公司首次公開發行前持有股份,且限售期已滿

C.投資者在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前持有非流通股份,且股權分置改革已完成、限售期已滿

D.投資者承諾的持股期限雖未屆滿,但因其破產並經批准需轉讓其股份

【答案】:ABCD

【2009年教材】P84

【解析】除以下情形外,投資者不得進行證券買賣(B股除外):(1)投資者進行戰略投資所持上市公司A股股份,在其承諾的持股期限屆滿後可以出售;(2)投資者根據《證券法》相關規定須以要約方式進行收購的,在要約期間可以收購上市公司A股股東出售的股份;(3)投資者在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前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在股權分置改革完成且限售期滿後可以出售;(4)投資者在上市公司首次公開發行前持有的股份,在限售期滿後可以出售;(5)投資者承諾的持股期限屆滿前,因其破產、清算、抵押等特殊原因需轉讓其股份的,經商務部批准可以轉讓。

6.甲為持有某有限責任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10%以上的股東。根據公司法律制度的規定,在某些事由下,若公司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且通過其他途徑又不能解決的,甲提起解散公司訴訟時,人民法院應予受理。下列選項中,屬於上

述“某些事由”的有( )。

A.公司虧損、財產不足以償還全部債務的

B.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未進行清算的

C.公司持續2年以上無法召開股東會,且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的

D.公司董事長期衝突,且無法通過股東會解決,致使公司經營管理髮生嚴重困難的

【答案】:CD

【2009年教材】P160

【解析】選項AB:股東以知情權、利潤分配請求權等權益受到損害,或者公司虧損、財產不足以償還全部債務,以及公司被吊銷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未進行清算等為由,提起解散公司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7.根據公司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有關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出資方式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

A.經全體股東同意,股東可以用勞務出資

B.全體股東的無形資產出資額不得超過註冊資本的20%

C.全體股東的貨幣出資金額不得低於註冊資本的30%

D.股東可以用其持有的符合法定條件的其他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出資

【答案】:CD

【2009年教材】P130

【解析】(1)選項A: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得以勞務出資;(2)選項B:新《公司法》取消了對“無形資產”出資的比例限制;(3)選項D:根據2009年3月1日正式實施的《股權出資登記管理辦法》,投資人可以以其持有的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權作為出資,投資於境內其他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8.根據證券法律制度的有關規定,下列各項中,屬於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符合的條件有( )。

A.股份有限公司的淨資產不低於3000萬元

B.有限責任公司的淨資產不低於5000萬元

C.本次發行後累計公司債券餘額不超過最近一期末淨資產額的50%

D.最近3個會計年度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不少於公司債券1年的利息

【答案】:AD

【2009年教材】P185

【解析】(1)選項AB:股份有限公司的淨資產不低於3000萬元,有限責任公司的淨資產不低於6000萬元;(2)選項C:累計債券餘額不超過公司淨資產的40%。

9.根據證券法律制度的有關規定,下列關於證券公司和證券服務機構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

A.諮詢公司從事證券投資諮詢業務,必須經中國證監會批准

B.證券公司的設立必須經中國證監會批准

C.律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服務業務,必須經中國證監會和司法部批准

D.會計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服務業務不需要經過特別批准

【答案】:ABC

【2009年教材】P228

【解析】投資諮詢機構、財務顧問機構、資信評級機構、資產評估機構、會計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服務業務,必須經中國證監會和有關主管部門批准。

10.根據企業破產法律制度的有關規定,下列選項中,屬於人民法院可以指定管理人名冊中的個人作為管理人的企業破產案件應同時具備的條件有( )。

A.事實清楚 B.標的額較小

C.債權債務關係簡單 D.債務人財產相對集中

【答案】:ACD

【2009年教材】P251

【解析】對於事實清楚、債權債務關係簡單、債務人財產相對集中的企業破產案件,人民法院可以指定管理人名冊中的個人為管理人。

11.根據企業破產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有( )。

A.人民法院根據債務人最終清償的財產價值總額,分段按照一定比例範圍確定管理人報酬,但是擔保權人優先受償的擔保物價值不計入該最終清償的財產價值總額

B.對清算組中參與工作的有關政府部門派出的工作人員,不支付報酬

C.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通過聘用本專業的其他社會中介機構或者人員協助履行管理人職責的,所需費用在管理人報酬之外從破產費用中另行支付

D.債權人會議對管理人報酬有異議的,應當向人民法院書面提出具體的請求和理由,異議書應當附有相應的債權人會議決議

【答案】:ABD

【2009年教材】P254-255

【解析】(1)選項A:擔保權人優先受償的擔保物價值,不計入“財產價值總額”;(2)選項B:清算組中有關政府部門派出的工作人員參與工作的,不收取報酬;(3)選項C:為防止重複記酬,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通過聘用本專業的其他社會中介機構或者人員協助履行管理人職責的,所需費用從其報酬中支付;(4)選項D:債權人會議對管理人的報酬有異議的,有權向人民法院提出,由人民法院決定是否調整,債權人會議無權直接調整管理人的報酬。

12.下列關於破產費用與共益債務清償的表述中,符合企業破產法規定的有 ( )。

A.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由債務人財產隨時清償

B.債務人財產不足以清償所有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的,先行清償共益債務

C.債務人財產不足以清償所有共益債務的,按照比例清償

D.債務人財產不足以清償所有破產費用的,在按照比例清償後,管理人應當提請人民法院終結破產程序

【答案】:ACD

【2009年教材】P262

【解析】選項B:債務人財產不足以清償所有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的,先行清償破產費用。

13.根據有關規定,國有企業實施改制時應當明確企業與職工的相關責任。下列有關國有企業改制時企業與職工關係問題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

A.改制企業應當制訂職工安置方案,職工安置方案須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審議通過

B.企業實施改制時,必須向職工公佈企業主要財務指標的財務審計、資產評估結果

C.對企業改制時解除勞動合同且不再繼續留用的職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

D.企業改制時,對確認的拖欠職工工資、醫療費等,原則上應當一次付清

【答案】:ABCD

【2009年教材】P292

14.甲國有獨資公司經批准擬轉讓其部分國有產權,經公開徵集產生了乙、丙兩個符合條件的受讓方。下列有關甲公司轉讓國有產權的方式中,符合企業國有產權轉讓規定的有( )。

A.由甲公司分別與乙、丙協商後,確定一個受讓方,採取協議轉讓方式轉讓國有產權

B.由主管甲公司的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在乙、丙中確定一個受讓方,採取協議 轉讓方式轉讓國有產權

C.由甲公司與產權交易機構協商,採取拍賣方式轉讓國有產權

D.由甲公司與產權交易機構協商,採取招投標方式轉讓國有產權

【答案】:CD

【2009年教材】P318

【解析】經公開徵集產生2個以上受讓方時,轉讓方應當與產權交易機構協商,根據轉讓標的的具體情況採取拍賣或者招投標方式組織實施產權交易。

15.根據物權法律制度的有關理論,下列選項中,屬於民法意義上孳息的有( )。

A.母牛腹中的小牛 B.蘋果樹上長着的蘋果

C.母雞生的雞蛋 D.每月出租房屋獲得的租金

【答案】:CD

【2009年教材】P332

【解析】原物、孳息屬於兩個物,因此尚在母牛身體裏的小牛屬於母牛的組成部分,不屬於孳息。

16.根據物權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物權變動中,以登記為變動要件的有( )。

A.甲公司將一幅土地的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給乙公司

B.甲公司與乙公司之間訂立合同,在甲的土地上設定地役權

C.甲公司將一架飛機的所有權轉讓給乙公司

D.自然人丙將其繼承的房屋轉讓給丁,該房屋尚登記在其去世的父親名下

【答案】:AD

【2009年教材】P336、P337、P349、P350

【解析】(1)選項A:建設用地使用權的設立必須向登記機構辦理登記,登記是建設用地使用權的生效條件;(2)選項B:地役權自地役權合同生效時設立。當事人要求登記的,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地役權登記,未經登記的,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3)選項C:對於船舶、航空器和機動車等動產,其所有權的移轉仍以“交付”為要件,而不以登記為要件,但登記具有對抗效力,如果交付後沒有辦理登記,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4)選項D:因繼承或者受遺贈取得物權的,自繼承或者受遺贈開始時發生效力,物權變動不以登記為生效要件,但事後處分時仍要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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