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證券從業資格《投資基金》備考知識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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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投資基金管理者對投資者所投入的資金負有經營、管理的職責,而且必須按照合同(或契約)的要求確定資金投向,保證投資者的資金安全和收益最大化。那麼,下文是由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證券從業資格投資基金備考知識重點,歡迎大家閲讀瀏覽。

2017證券從業資格《投資基金》備考知識重點

  證券投資基金的起源與發展

  一、證券投資基金的起源

證券投資基金作為社會化的理財工具,起源於英國的投資信託公司。

早期的基金管理沒有引進專業的管理人,而是由投資者通過簽訂契約,推舉代表來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

初創階段的基金多為契約型投資信託,投資對象多為債券。

  二、證券投資基金的發展

1924年3月21日,“馬薩諸塞投資信託基金”在美國波士頓成立,這是世界上第一隻公司型開放式基金。

“馬薩諸塞投資信託基金”有三個新的特點:(1)基金的組織形式由契約型改變為公司型;(2)基金的運作方式由原先的封閉式改變為開放式;(3)證券投資基金的回報方式由過去的固定收益方式改變為收益分享、風險分擔的分配方式。

三、全球基金業發展的趨勢與特點

(一)美國佔據主導地位,其他國家和地區發展迅猛。

(二)開放式基金成為證券投資基金的主流產品。

(三)基金市場競爭加劇,行業集中趨勢突出。

(四)基金資產的資金來源發生了重大變化。

  證券投資基金的法律形式

依據基金法律形式的`不同,基金可分為契約型基金與公司型基金。公司型基金以美國的投資公司為代表。我國目前設立的基金則為契約型基金。

  一、契約型基金

契約型基金由基金投資者、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之間所簽署的基金合同而設立,基金投資者的權利主要體現在基金合同的條款上,而基金合同條款的主要方面通常由基金法律所規範。

基金公司有不同的基金合同;權益證券化。它將受益權證券化,通過發行受益單位,使投資者作為基金受益人,分享基金經營成果。其設立的法律文件是信託契約,沒有基金章程。

  二、公司型基金

公司型基金在法律上是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股份投資公司。公司型基金依據基金公司章程設立。

  三、契約型基金與公司型基金的區別

(一)法律形式不同

契約型基金不具有法人資格;公司型基金具有法人資格。

(二)投資者地位不同

契約型基金依據基金合同成立。公司型基金的投資者購買基金公司的股票後成為該基金的股東。

(三)基金營運依據不同

契約型基金依據基金合同營運基金;公司型基金依據基金公司章程營運基金。

公司型基金的優點是法律關係明確清晰,監督約束機制較為完善;但契約型基金在設立上更為簡單易行。二者之間的區別主要表現在法律形式的不同,並無優劣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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