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業務基本分類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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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託業務是指商業銀行信託部門接受客户的委託,代替委託單位或個人經營、管理或處理貨幣資金或其他財產,並從中收取手續費的業務。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信託業務基本分類要點,歡迎大家閲讀瀏覽。

信託業務基本分類要點

  1.債權信託

把資金借給對方,約定到期和收益的產品,就是融資類信託。債權信託目前佔比70%左右,這類業務的.突出風險是信用風險。

楊家才表示,“信託要走出銀行的影子,不夠銀行信貸門檻的業務信託可以做,對客户可以綜合利用多種工具,但要把業務分類清楚。”

  2.股權信託

是指投資於非上市的各類企業法人和經濟主體的股權類產品。這類業務的主要風險是公司的成長性風險,盈利點是股權增值與分紅。

據記者瞭解,監管層在會上鼓勵信託公司用投行的方式做股權信託,鼓勵投貸聯動。同時透露出,明股實債、假股真債和期限錯配等問題將是監管重點。

  3.標品信託

標品是指標準化產品,一般是可分割、公開市場流通的有價證券,包括國債、期貨、股票、金融衍生品等。這類業務的主要風險是市場風險,盈利點則是價差、投資收益。

楊家才表示,對於標品信託,監管關注的重點主要包括兩點:一是銷售產品説明書及信息披露;二是單一標品的集中度,比如單隻股票、衍生產品的投資份額約束。

  4.同業信託

同業信託就是資金來源和運用都在同業裏,主要包括通道、過橋、出表等。監管層認為,同業非標產品,包括拆借、短融、理財、資管計劃等,都可以歸為此類,信託公司可以做。

這點令機構人士十分興奮,他們認為,這等於為通道業務正名。“經濟上行時,信託公司可以幫銀行做通道;經濟下行出現不良,信託公司可以幫銀行出表。”這是監管層的原話。

  5.財產信託

是指將非資金信託的財產委託給信託公司,信託公司幫助委託人進行管理運用、處分,實現保值增值。此類業務就是信託公司“受人之託、代人理財”的本源,但目前信託公司這方面做得很不夠。

“要儘快把財產信託做起來,把登記做起來,用法律制度實現合法財產的破產隔離、財產獨立和代際傳承。未來財產權信託加上信託登記公司,如果兩者做好的話,中國人的財富就不會外流。”楊家才稱。

  6.資產證券化信託

“目前信貸資產證券化業務只有信託可以做 SPV,是信託可以宣示主權的業務。”楊家才表示,信託公司目前主要做的是優質信貸資產證券化,其實也可以做不良。

  7.公益信託、慈善信託

楊家才表示,公益信託比慈善信託範圍大一些,但慈善信託法律體系較為完備,慈善法第一次把信託公司作為單獨的法律主體寫進法律。公益信託與慈善信託是造福人類的事情,這塊業務的風險主要是資金的挪用和佔用。

  8.事務信託

所有事務性代理業務,包括融資解決方案、財務顧問、代理應收應付款項、代理存款等,都是事務信託。這類業務需要專業隊伍,防止欺詐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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