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車輛保險理賠風險方法技巧

來源:文萃谷 9.29K

隨着社會的進步,人 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家用轎車已經作為人們生活不可或缺的交通工具普及到尋常百姓家。在家用車輛不斷增多、車輛使用範圍不斷擴大的新時代背景下,人們不可避 免地會遇到車輛碰撞、維修、保險索賠等各種繁瑣的問題。那麼,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大家帶來額避免車輛保險理賠風險方法技巧,歡迎大家閲讀瀏覽。

避免車輛保險理賠風險方法技巧

  案情簡介

合肥某企業就其所有的車輛在保險公司投保交強險及商業第三者責任險等。保險期限內該公司駕駛員駕車與一摩托車相撞造成了兩人 死亡的交通事故。該事故經公安交警部門認定公司駕駛員與摩托車駕駛員負事故同等責任。在交警部門對事故協調中,公司及其駕駛員與受害人親屬達成賠償協議, 賠償各項損失31萬餘元。此後,該企業以調解協議中載明的賠償數額,向保險公司申請保險索賠遭拒。該公司後訴至法院要求保險公司就其已經予以賠付的損失予 以保險理賠。在案件審理中,雙方當事人就在交警部門達成的調解協議中確定的賠償金額能否直接作為保險事故造成的損失而向保險公司予以索賠及如何核定保險事 故的損失問題,展開了激烈的辯論。法院經審理認定被保險人與受害人達成的賠償協議內容,部分超出了被保險人依法應當承擔的賠償責任,依法核定了被保險人承 擔的賠償責任數額,並依據雙方保險合同判令保險公司賠付了保險金27萬餘元。

  法理分析

(一)對交通事故雙方在交 警部門達成的調解協議的性質及其法律約束力的判斷。交通事故處理過程中達成的賠償協議,因有公安交警部門的參與,容易使人產生認識誤區,很多人認為該協議 具有一般民事協議所不具備的特殊強制力和執行力。實質上,我國法律對於交警部門主持下的調解協議,並未賦予強制執行力,其性質僅屬民事協議的範疇,其約束 的對象也僅為協議的雙方當事人。因保險公司不是協議的當事人,在其未明確認可該協議的情形下,協議並不當然對保險公司產生法律約束力。保險公司在處理與被 保險人的`保險合同糾紛過程中,當然有權對就未參與簽訂的協議是否加重自身的負擔進行審查並在保險合同糾紛案件中提出合理抗辯。

(二) 如何核定保險事故的損失並計算保險賠償金問題。在保險人與被保險人簽訂的保險合同中,都約定了每一險種的保險責任,只有發生了屬於保險責任範圍內的事故, 才存在保險事故損失並應計算保險賠償金問題。本案雙方訴爭的主要系車輛第三者責任保險,車輛第三者責任保險就是被保險人以其在交通事故中依法應當承擔的損 害賠償責任作為保險標的而設定的一種保險。準確界定被保險人依法應當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對於保險事故損失的確定及保險金的計算,具有實質性影響。目前, 我國較為詳細規範交通事故侵權人的損害賠償責任的法律規範主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 理人身損害賠償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其中,《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詳細規定了在人身受到傷害時,受害人所享 有的各項權利及侵權人應負擔的各項義務。該解釋也是人民法院審理案件中判斷侵權人依法應當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的主要法律依據。本案的處理中,人民法院也是 以上述法律規範確定的被保險人應負的損害賠償責任,進而對被保險人與受害人達成的調解協議是否超出法律規定的被保險人應當承擔的賠償責任作出判斷。最後作 出了對於被保險人超出法律規定範圍的賠償責任,保險公司無義務進行保險理賠的判斷。

  法官提醒

隨着社會的進步,人 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家用轎車已經作為人們生活不可或缺的交通工具普及到尋常百姓家。在家用車輛不斷增多、車輛使用範圍不斷擴大的新時代背景下,人們不可避 免地會遇到車輛碰撞、維修、保險索賠等各種繁瑣的問題。在處理此類問題和糾紛過程中,一定要妥善保管好各類票據、準確瞭解侵權法律規範、正確認識調解協議 的性質、依法估算賠償責任並制定合法、合理的調解方案。只有這樣,才能更好地避免保險理賠風險,維護好自身的合法權益。

  車輛保險理賠怎麼進行?

1.出示保險單證;2.出示行駛證;3.出示駕駛證;4.出示被保險人身份證;5.出示保險單;6.填寫出險報案表;7.詳細填寫出險經過;8.詳細填寫報案人和駕駛員和聯繫電話;9.檢查車輛外觀,拍照定損;10.理賠員帶領車主進行車輛外觀檢查;11.根據車主填寫的報案內容拍照核損;12.理賠員提醒車主車輛上有無貴重物品;13.交付維修站修理;14.理賠員開具任務委託單確定維修項目及維修時間;15.車主簽字認可;16.車主將車輛交於維修站維修。

1.報案:一般保險公司要求在事發48小時內報案。

(1)出險後,客户向保險公司理賠部門報案;

(2)內勤接報案後,要求客户將出險情況立即填寫《業務出險登記表》(電話、傳真等報案由內勤代填);

(3)內勤根據客户提供的保險憑證或保險單號立即查閲保單副本並抄單以及複印保單、保單副

本和附表。查閲保費收費情況並由財務人員在保費收據(業務及統計聯)複印件上確認簽章(特約付款須附上協議書或約定);

(4)確認保險標的在保險有效期限內或出險前特約交費,要求客户填寫《出險立案查詢表》,予以立案(如電話、傳真等報案,由檢驗人員負責要求客户填寫),並按報案順序編寫立案號; (5)發放索賠單證。經立案後向被保險人發放有關索賠單證,並告知索賠手續和方法(電話、傳真等報案,由檢驗人員負責);

(6)通知檢驗人員,報告損失情況及出險地點

以上工作在半個工作日內完成。

2.查勘定損

(1)檢驗人員在接保險公司內勤通知後1個工作日內完成現場查勘和檢驗工作(受損標的在外地的檢驗,可委託當地保險公司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

(2)要求客户提供有關單證;

(3)指導客户填列有關索賠單證.

3.簽收審核索賠單證

(1)營業部、各保險支公司內勤人員審核客户交來的賠案索賠單證,對手續不完備的向客户説明需補交的單證後退回客户,對單證齊全的賠案應在“出險報告(索賠)書"(一式二聯)上簽收後,將黃色聯交還被保險人;

(2)將索陪單證及備存的資料整理後,交產險部核賠科。

4.理算複核

(1)核賠科經辦人接到內勤交來的資料後審核,單證手續齊全的在交接本上簽收;

(2)所有賠案必須在3個工作日內理算完畢,交核賠科負責人複核。

5.審批

(1)產險部權限內的賠案交主管理賠的經理審批;

(2)超產險部權限的逐級上報。

6.賠付結案

(1)核賠科經辦人將已完成審批手續的賠案編號,將賠款收據和計算書交財務劃款;

(2)財務對賠付確認後,除陪款收據和計算書紅色聯外,其餘取回。

車輛保險理賠怎麼進行?車輛保險理賠的時候往往會遇到索賠難度大的問題,為此必須要準備好資料,索賠困難時可以找律師幫助。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