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項目投資總額構成分類

來源:文萃谷 1.8W

當前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中,建設項目投資總額的構成分類,滯後於我國財會制度的改革,不利於可研計算分析報表智能化,更不便於一般的投資者的理解和操作,也應儘快予以改革和探索應該如何改革。

建設項目投資總額構成分類

  一.當前建設項目投資總額的構成分類,滯後於我國財會制度的改革

在當前知識經濟時代,企業或項目的無形資產投入及其管理越來越多,所以我國現行財會制度規定,企業的資產由固定資產、無形與遞延資產、流動資產構成,這符合國際慣例。但現在,做可研報告的機構作出的可研報告,至今仍然按照“建設項目總投資包括固定資產投資總額和流動資金”,“固定資產投資總額由固定資產投資、投資方向調節税和建設期利息組成”,“固定資產投資由①工程費用,②其他費用,③預備費組成”,“工程費用分為建築工程、設備購置、安裝工程、其他四項費用”來計算列表。(以上及其細化可見本站《工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綱要》),顯然滯後於現行財會制度的改革,並且不適應當前和今後越來越複雜的項目投資和出資方式的多樣性。主要表現在:

1. 事實上形成在固定資產中包含無形與遞延資產的概念混淆;2. 不便於按某項具體資產的的原值形成過程進行具體分析測算和使用;3.不便於處理各種非貨幣出資方式;

所以,對當前建設項目投資總額的構成進行重新分類是完全必要的。

  二.對建設項目投資總額的構成進行重新分類的探索

根據現行財會制度,我們在軟件《項目可行性分析系統》中,探索性地對當前建設項目投資總額的構成進行重新分類如下:

建設項目總投資由固定資產投資、無形與遞延資產投資、預備費、投資方向調節税、建設期利息和流動資金組成。

説明① 在計算折舊攤銷時,把預備費、投資方向調節税、建設期利息分攤到固定資產投資、無形與遞延資產投資中以後,本質上是:建設項目總投資由固定資產原值、無形與遞延資產原值和流動資金組成。

説明② 在計算投資總額時,未把預備費、投資方向調節税、建設期利息分攤到固定資產投資、無形與遞延資產投資中以前,本質上是:建設項目總投資由固定資產部分原值、無形與遞延資產部分原值、預備費、投資方向調節税、建設期利息和流動資金組成。

説明③ 原分類中的兩類“其他費用”按照形成資產性質和資產原值規定分別列入各項具體資產的部分原值中。 來源:考試大-項目管理師考試

以下簡要説明新分類的`各類的子項目,所提及表格盡在軟件《項目可行性分析系統》中。

(一)固定資產投資(部分原值以‘原值’表示)

1、購買進口設備部分原值 詳見《進口設備‘原值‘估算表》

2、購買國產設備部分原值 詳見《購買國產設備‘原值‘估算表》

3、作價出資設備部分原值 詳見《作價出資設備‘原值‘估算表》

4、房屋及建築物部分原值 詳見《房屋及建築物‘原值‘估算表》

(二) 無形與遞延資產投資(部分原值)

5、無形與遞延資產部分原值詳見《無形與遞延資產‘原值‘估算表》

以上5個表格依據現行財會制度原理,適應各種複雜的出資方式,簡明直觀,便於操作,尤其便於電算智能化。

(三) 預備費

預備費=(固定資產部分原值+無形與遞延資產部分原值)×預備費率

(四) 投資方向調節税

投資方向調節税已停徵,屬暫停性質。所以還應在表述中存在,在目前的實際研究中可一律視為零税率。但應清楚按該税規定,投資方向調節税 =(固定資產部分原值+無形與遞延資產部分原值+預備費)×投資方向調節税適用税率

(五) 建設期利息

建設期利息不宜計入投資方向調節税納税基數有另文説明。

(六) 流動資金

關於建設期利息和流動資金的計算有另文説明。

  三.本探索方案的合理性與必要性

1.由於僅僅是分類的改變,研究對象的重新組合不會使整體集合發生改變。在同樣的研究方法和標準下,結果是一樣的。

2. 新的分類在整體上符合總資產由固定資產、無形與遞延產、流動資產構成的現行財會制度規定。

3. 按照單項資產的原值形成全過程的每個環節集中地進行具體的分析測算,不僅直觀地體現完整的原值概念,使測算更精確,而且可方便適應各種複雜的出資方式。

4. 更便於實現電算化智能化。(此處的智能化指的是在軟件《項目可行性分析系統》中按上述分類、報表和自動計算出的流動資金,只要錄入建設期、註冊資本、出資比例、貸款利率和期限,程序即可自動給出各年建設、出資、借款、還款計劃,當某一基礎數據進行調整改變時,一切自動隨之正確改變。)

我們清楚知道,本探索方案可以説是一個初步可行的方案,但並非完美,還需改進提高,或許還有更好的方案,歡迎交流探討批評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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