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2017年心理諮詢師考試報名通知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職業技能鑑定中心《關於做好2017年全國統一鑑定工作的通知》(人社鑑發〔2017〕1號)精神,為做好我省2017年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鑑定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全國統一鑑定的職業範圍
2017年實行全國統一鑑定的'職業: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心理諮詢師、電子商務師、企業培訓師、職業指導人員等5個職業(見附件1)。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職業技能鑑定中心同意,理財規劃師職業同以上5個職業繼續組織實施,如遇政策調整,將依據部中心印發的文件進行相應調整。
二、申報條件
詳見海南省人力資源開發局網站《海南省全國統考類職業資格鑑定申報條件(2016年版)》,網址:海南省職業技能鑑定中心。
三、調整事項
參加2016年物流師職業全國統一鑑定單科成績不合格的考生,可參加一次補考。補考安排在5月20日進行。
四、報名時間、地點及考核時間
(一)報名、考核時間。
1、上半年報名時間:2017年3月8日至2017年4月7日,考核時間:2017年5月20、21日。
2、下半年報名時間:2017年9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考核時間:2017年11月18、19日。
請各有關單位和個人嚴格按規定時間報名,逾期不予受理。
(二)報名地點。
1、社會考生報名:海口地區社會人員由海口市職業技能鑑定管理中心安排到海南大學進行報名(報名地址:海口市人民大道58號海南大學行政辦公樓420室,聯繫人:林老師、符老師,聯繫電話:66279034)。
其他各市縣的社會人員應到本地區職業技能鑑定中心進行報名。
2、省內院校在校考生報名:省內各大中專院校組織在校考生報名後,將相關材料上報到市縣的職業技能鑑定指導中心。
五、考試收費
職業技能鑑定考試收費標準依據《關於調整職業技能鑑定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瓊價費管〔2014〕408號)執行。
六、工作要求
(一)強化紀律,規範管理。要嚴格執行國家保密法律法規,切實加強對全國統一鑑定考試資料的安全管理,完善保密制度,將考試資料接收、分裝、保管、發放等各環節的保密責任落實到人,杜絕泄密事件發生。
(二)嚴格考點管理和考務管理。各市縣要遵守職業技能鑑定有關規定,堅持考培分離原則。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強對考點的管理,配備遠程視頻監控、信號屏蔽儀和信號掃描器等措施規範考點管理,杜絕舞弊行為。認真做好考生資格審核工作,各報名點和市縣鑑定中心要切實做好考生資格初審和審核工作,省人力資源開發局要做好考生資格的複核。相關材料及報考人數由市縣鑑定中心彙總後,上報至省人力資源開發局。具體考務工作各市縣鑑定中心與省人力資源開發局聯繫,由省人力資源開局進行指導和協助。
(三)加強證書核發管理。省人力資源開發局要落實好《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啟用新版職業資格證書及加強證書核發管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5〕143號)文件精神,嚴格按規定進行全國統一鑑定職業資格證書的申領、驗印、發放與管理。
(四)加強監督管理。為做好全國統一鑑定工作,除了部中心設立的監督舉報電話和考試當日值班電話(010-84661234,010-84661130)外,我省也專門設立了監督舉報電話和考試當日值班電話,分別為:65365312,65309506。我們將認真嚴肅處理羣眾舉報的問題,及時解答考生諮詢,及時解決現場發現的問題。
七、其他相關事宜(詳見附件2、3)
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就業促進處
聯繫人:潘 勇 電話:65342006
海南省人力資源開發局職業技能鑑定處
聯繫人:李可偉電話:65365312
海口市職業技能鑑定管理中心
聯繫人:田曉雪電話:66764406
日期 | 職業名稱 | 等級 | 考試時間 | 備註 | |
5月20日 | 11月18日 | 電子商務師 | 4-2級 | 08:30-10:00 理論知識考試 10:30-12:30 專業能力考核 二級綜合評審時間由省級鑑定中心確定 | 上機考試 |
心理諮詢師 | 3級 | 08:30-10:00 理論知識考試 10:30-12:30 專業能力考核 | |||
2級 | 08:30-10:00 理論知識考試 10:30-12:30 專業能力考核 二級綜合評審時間由省級鑑定中心確定 | 上機考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