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2017年註冊巖土工程師考試報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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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定於9月23、24日舉行,其中基礎考試為23日,專業考試為23日、24日。為做好我省考試工作,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執業資格註冊中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於做好2017年度全國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建注〔2017〕8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海南省2017年註冊巖土工程師考試報名通知

  一、考試的組織管理

考試的指導和監督工作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共同負責,資格審查工作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負責,具體考務工作由省人力資源開發局負責。

  二、考試設置

考試設有:一級註冊結構工程師、二級註冊結構工程師、註冊土木工程師(巖土)、註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工程)、註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水利水電工程規劃、水工結構、水利水電工程地質、水利水電工程移民、水利水電工程水土保持)、註冊公用設備工程師(給水排水、暖通空調、動力)、註冊電氣工程師(發輸變電、供配電)、註冊化工工程師、註冊環保工程師等專業。各專業的考試情況請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中的考試介紹查詢。考生可根據專業、學歷、職業年限及報考條件選擇考試科目報考。

  三、報名條件

報名條件請登錄住房和城鄉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執業資格註冊中心網站的考試動態查詢,相關土建類專業評估信息可登錄高校土建類專業評估信息系統查詢。

2017年度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如下:

1. 全國一級註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基礎考試報考條件

2. 全國一級註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專業考試報考條件

3. 全國二級註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4. 全國註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執業資格基礎和專業考試報考條件

5.全國註冊電氣工程師基礎和專業考試報考條件

6. 全國註冊暖通工程師基礎和專業考試報考條件

7. 全國註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基礎和專業考試報考條件

8. 全國註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工程)執業資格基礎和專業考試報考條件

9. 全國註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執業資格基礎和專業考試報考條件

10. 全國註冊環保工程師執業資格基礎和專業考試報考條件

  四、網上報名及繳費

(一)報名時間:6月23日至7月17日。

(二)報名方式:網上報名,現場審查,網上繳費。

1.首次報名考生

(1)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進行網上報名,錄入個人報名信息,打印考試報名表。

(2)考生須將考試報名表(一式兩份,經考生所在單位審核,簽署同意報考意見並蓋單位公章),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及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和複印件各一份),從事相關業務工作的'年限資歷證明(須單位負責人簽名並加蓋公章)等有關材料送至省建設培訓與執業資格註冊中心進行報考資格審查(地址:海口市文聯路6號;聯繫人:陳菲;電話:66219099)。

(3)資格審查後,報考人員須在7月17日前,持通過資格審查的考試報名表到省人力資源開發局二樓職稱考試櫃枱(海口市白龍南路53號,聯繫電話:65375001)進行報名確認。

(4)完成報名確認後,考生須在6月23日至7月17日期間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通過銀聯網上繳納考試費。考試收費標準依據《海南省物價局、海南省財政廳關於核定翻譯專業等17項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瓊價費管〔2016〕12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客觀題65元/人·科,主觀題68元/人·科。考生銀行卡在成功扣款後即表示繳費已完成,報名成功。如果遇到繳費異常或確認繳費後未能顯示成功結果的情況,可登錄海南省人力資源開發局→服務→職稱考試→辦事指南欄目查看“關於通過中國人事考試網報名繳費的説明”。考生未按期繳納考試費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2.非首次報名同一級別的考生直接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按操作要求完成報名、繳費。

需要開具發票的考生,請在考試報名截止後二個星期內,持個人報名信息表和身份證到海南省人力資源開發局三樓319室(海口市白龍南路53號)辦理。

  五、打印准考證

考場設在海口(具體地點詳見准考證),考場均帶有視頻監控設備。考生於9月18日至22日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打印准考證,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憑準考證、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參加考試。考試日期為9月23、24日。

  六、考生應考注意事項

(一)打印准考證後仔細閲讀考生須知。

(二)應試時,應攜帶2B鉛筆、黑色墨水筆、三角板、橡皮、無聲無文本編程功能的計算器。考場上備有草稿紙,供考生使用,考後收回。

(三)嚴格按照試卷封面的應試人員注意事項進行作答。

(四)基礎考試為閉卷考試,禁止考生攜帶任何參考資料;專業考試為開卷考試,允許考生攜帶專業考試指定目錄中的規範、標準、規程、技術(設計)手冊等正規出版社出版的資料。

(五)考試結束後採用技術手段甄別為雷同試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六)根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對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進行處理。詳見 。

  七、資料查詢

專業考試指定的規範、標準、規程、技術(設計)手冊目錄請登錄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執業資格註冊中心網站中的考試動態查詢。

  八、成績查詢及證書發放

考試成績請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查詢,證書的發放以海南省人力資源開發局→服務→職稱考試→辦事指南公告為準。

  附件: 1.2017年度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時間安排

(考試日期:9月23、24日)


考試時間

考試科目

23日

上午 8:00—11:00

各專業知識考試(上)

上午 8:00—12:00

各專業基礎考試(上)

下午14:00—17:00

各專業知識考試(下)

下午14:00—18:00

各專業基礎考試(下)

24日

上午 8:00—11:00

各專業案例考試(上)

上午 8:00—12:00

一、二級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上)

下午14:00—17:00

各專業案例考試(下)

下午14:00—18:00

一、二級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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