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西省註冊巖土工程師考試考務工作安排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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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江西省註冊巖土工程師考試考務工作安排通知
贛建設[2015]9號
關於做好我省2015年度全國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工作的通知

各設區市建設局(建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省直有關單位,景德鎮市城市規劃局: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執業資格註冊中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於做好2015年度全國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建注[2015]5號)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2015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函[2015]502號)要求,為組織實施好我省2015年度全國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安排
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共同負責江西考區全國勘查設計註冊工程師考試工作,考務組織由省人事考試中心負責,考點統一在南昌設置。請各地按照《江西省2015年度全國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計劃》,認真做好相關工作。
(一)考試時間
9月15日至9月16日,具體安排見附件1:《江西省2015年度全國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務工作計劃》。
(二)報名時間
網上註冊登記時間:6月20日9:00—26日17:00;
各設區市現場資格初審時間:6月20日—28日正常上班時間;
駐昌省直單位現場資格初審時間:6月27日—29日正常上班時間;
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接收各設區市初審材料上報時間為2015年6月26日至7月3日。具體安排見下表:

序號
時間
地市
1
6月27日-29日
省直勘察設計單位
2
7月2日
景德鎮、鷹潭、萍鄉、撫州
3
7月3日
上饒、九江、新餘、吉安
4
7月4日
贛州、宜春、南昌
5
7月5日至7月12日
彙總
網上打印准考證時間:9月10日9:00—14日17:00。
二、考試類別和專業
一、二級註冊結構工程師、註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公用設備工程師(暖通空調、給水排水、動力)、電氣工程師(發輸變電、供配電)、化工工程師、環保工程師。其中註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分水利水電工程規劃、水工結構、水利水電工程地質、水利水電工程移民、水利水電工程水土保持等5個專業方向。
三、報考條件
(一)全國一、二級註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報考條件按《關於做好2015年度全國勘查設計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建注[2015]5號)中的“附件2”執行。
(二)註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基礎考試和專業考試申報條件仍按《註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贛人字[2002]24號)第三條、第四條、第五條規定執行。
(三)註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暖通空調、給水排水、動力)、註冊化工工程師、註冊電氣工程師(發輸變電、供配電)執業資格考試按《關於轉發人事部、建設部〈註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註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註冊電氣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贛人發[2003]21號、22號、24號)文件執行。
(四)註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註冊環保工程師基礎考試和報考條件分別按《註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贛人字[2005]157號)和《註冊環保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贛人字[2005]158號)第四條、第五條、第六條規定執行。
報考條件中的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時間為2015年12月31日。
凡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已按有關規定處理,尚在停考期內的人員,不能報名參加該項考試。
四、報名辦法
報名分為網上註冊登記、現場資格審查、網上打印准考證三個階段進行。
(一)網上註冊登記。
報考人員向所在勘察設計單位提出申請,經單位審核同意後,分別登陸“勘察設計企業信息軟件”和江西人事考試網()。進入“勘察設計企業信息軟件”中填寫《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工程師資格考試申請表》;進入江西人事考試網查看考試文件及報名流程,並在考生註冊頁面對照報考條件填寫本人真實情況及擬報考的級別、專業、科目,核對信息無誤後,上傳考生本人近期(一年以內)電子照片進行網上註冊,記下系統自動生成的報名序號(考生報名序號及本人身份證號將作為考生的登陸標識),註冊成功的'考生打傭資格考試報名表》一式2份。個人報考(僅限基礎考試)按屬地管理進行。
(二)現場資格審查。
1、設區市以下報考人員攜帶打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工程師資格考試申請表》和《資格考試報名表》由所在單位審核並在表上蓋章,經設區市建設局(建委)進行資格初審後,到設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資格終審並辦理確認手續。各設區市建設局(建委)負責將符合條件的考生報考材料(原件審核後在複印件上蓋審核專用章並對其真實性負責)以及彙總表(Excel格式)統一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勘察設計處。
2、駐昌省直勘察設計單位報考人員的初審由江西省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管理委員會組織相關專業委員會人員統一進行。
3、新考生資格審查須提供以下資料:
(1)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複印件1份;
(2)職稱證書原件及複印件1份;
(3)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1份;
(4)所在單位出具的從事勘察設計實務工作年限證明和業績材料的原件及複印件;
(5)《申請表》1份、《資格考試報名表》一式2份。
4、老考生可憑上年度准考證,按申報程序填表報考相同種類的考試(無准考證者按新報考人員要求報名)。
5、符合免試基礎的考生,除按照新考生提供有關證件外,還須提交本人人事檔案中的工作經歷、資歷欄原始複印件,並按隸屬關係加蓋人事職改部門和業務管理部門印章。有關資格證件的複印件和人事檔案中工作經歷複印件必須附在《資格考試報名表》後面。
(三)網上打印准考證。
報名成功的考生,在9月10日至14日登錄江西人事考試網打印准考證。
五、收費標準
1、一、二級註冊結構工程師按計辦價格[2000]299號和贛人字[2000]80號文標準執行,收取考試費標準,一級結構基礎考試為二科,每人每科95元,共190元;一級結構專業考試為二科,每人每科155元,共310元;二級結構專業考試為二科,每人每科155元,共310元;
2、註冊土木工程師(巖土)按計價格[2002]2546號和贛人字[2000]80號文標準執行,收取考試費標準,基礎考試為二科,每人每科95元,共190元,專業考試為四科,每人每科165元,共660元;
3、其餘專業收費標準按省發改價格[2009]1781號有關規定執行,收取考試費標準,基礎考試為二科,每人每科84元,共168元,專業考試為四科,每人每科120元,共480元;
資格審查確認通過的考生,現場繳納考試費用。
六、考試管理
(一)各專業執業資格考試均為非滾動管理考試。參加基礎考試或專業考試的考生應分別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考試信息採用《人事考試管理信息系統(PTMIS)》進行管理。
(二)各專業基礎考試均為閉卷考試,今年將不再統一配發《基礎考試手冊》,考生禁止攜帶任何參考資料。各專業的基礎考試上午為統一試卷,下午為分專業試卷。
(三)各專業的專業考試為開卷考試,允許考生攜帶正規出版社的各種專業規範、參考書和複習手冊。
(四)應試人員憑身份證和准考證進入考場,應考時,須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三角板、橡皮以及無聲無文本編程功能的計算器。考場備有草稿紙,供考生索取,考後統一回收。
(五)《基礎考試》和《專業知識考試》試卷全部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一、二級註冊結構工程師的《專業考試》以及其他專業的《專業案例考試》要求考生填塗答題卡的同時,在試卷上寫出答案和解答過程,具體的作答及評分操作按《全國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各專業專業案例考試及一、二級註冊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的考試與評分辦法》的規定進行。
(六)2015年度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有關專業考試報考人員。可在指定網站下載全國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考試《考生須知》、《報考條件》、《科目代碼表》及《考試相關的規範規程》。《考生須知》,具體要求是:
報考類別考生需要閲讀的附件
一、二級註冊結構工程師附件6、附件7
註冊土木工程師(巖土)附件6、附件8
註冊公用設備工程師附件6、附件9
註冊化工工程師附件6、附件10
註冊電氣工程師附件6、附件11
註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附件6、附件12
註冊環保工程師附件6、附件13
註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工程)附件6、附件14
七、其他事項
(一)各設區市勘察設計報考初審單位、聯繫人、電話。
南昌市建委勘察設計處曹晚雯0791-83987571、13870907580;九江市建設局勘察設計科郭麗娟0792-8588240;上饒市建設局勘察設計科吳榮慶0793-8223190、韓光明0793-8212089;撫州市建設局建築業科吳水勝0794-8255063;宜春市建設局勘察設計科易其友0795-3998201;吉安市規劃建設局規劃設計科劉旭軍0796-8242177;贛州市城市向規劃建設局勘察設計科塗維0797-8278289;景德鎮市規劃局勘設科餘金玉0798-8290979;萍鄉市建設局建築節能與科技科陳濤0799-6331749;新餘市建設局勘察設計科劉珺0790-6435232;鷹潭市建設局勘察設計科李國蘭0701-6285706。
(二)駐昌省直勘察設計單位現場審查地址、電話
1、地址:南昌市省府大院北二路66號省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協會(省建築設計研究總院4樓西)。
2、聯繫電話:0791-86217758
3、江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勘察設計與標準定額處聯繫電話:0791-86256312
各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建設主管部門要加強協作,確保考試順利進行。各地要嚴格執行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考試報名條件,嚴肅考試紀律,保證考試的公正、公平。對違反有關考試紀律,尤其是經認定核實為雷同試卷的考生以及該考生所涉及考場的監考人員,將依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2號),予以嚴肅處理。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三日

2015年度全國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計劃
2015年度部分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報考條件
全國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基儲專業)考試彙總表
附件1:
江西省2015年度全國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務工作計劃
6月20日9:00-26日17:00
考生進行網上報名註冊
6月21日-29日正常上班時間
各地市、省直單位現場資格初審並繳費
8月3日前
報送試卷預訂單
9月10日9:00-14日17:00
考生自行上網打印准考證
考試
9月15日
8:00—11:00 各專業知識考試(上)
8:00—12:00 各專業基礎考試(上)
14:00—17:00 各專業知識考試(下)
14:00—18:00 各專業基礎考試(下)
9月16日
8:00—11:00 各專業案例考試(上)
8:00—12:00 一、二級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上)
14:00—17:00 各專業案例考試(下)
14:00—18:00 一、二級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下)
9月24日前
接收考後規則模板
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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