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術語的基本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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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門的學科都有它自己的術語,音樂也不例外,下面整理了一些音樂術語的基本知識,一起來看看!

音樂術語的基本知識

  音樂主要術語名詞

【旋律】又稱曲調,它是按照一定的高低、長短和強弱關係而組成的音的線條。它是塑造音樂形象最主要的手段,是音樂的靈魂。

【節奏】各音在進行時的長短關係和強弱關係。由於不同高低的音同時也是不同長短和不同強弱的音,因此旋律中必須包括節奏這一要素。

【節拍】強拍和弱拍的均勻的交替。節拍有多種不同的組合方式,叫做"拍子"",正常的節奏是按照一定的拍子而進行的。

【速度】快慢的程度。為使音樂準確地表達出所要表現的思想感情,必須使作品按一定的速度演唱或演奏。

【力度】強弱的程度。音的強弱變化對音樂形象的塑造也起着很重要的作用。

【音區】音的高低範圍。不同音區的音在表達思想感情時各有不同的功能和特點。

【音色】不同人聲、不同樂器及不同組合的音響上的特色。通過音色的對比和變化,可以豐富和加強音樂的表現力。

【和聲】兩個以上的音按一定規律同時結合。和絃進行的強和弱、穩定與不穩定、協和與不協和,以及不穩定、不協和和絃對穩定、協和和絃的傾向性,構成了和聲的功能體系。和聲的功能作用,直接影響到力度的強弱、節奏的鬆緊和動力的大小。此外,和聲的音響效果還有明暗的區別和疏密濃淡之分,從而使和聲具有渲染色彩的作用。

【復調】兩個或幾個旋律的同時結合。不同旋律的同時結合叫做對比復調,同一旋律隔開一定肘間的先後模仿稱為模仿復調。運用復調手法,可以豐富音樂形象,加強音樂發展的氣勢和聲部的獨立性,造成前呼後應、此起彼落的效果。

【調式】從音樂作品的旋律與和聲中所用的高低不同的音歸納出來的音列。這些音互相聯繫並保持着一定的.傾向性。而調性則是調式的中心音(主音)的音高。在許多音樂作品中,調式和調性的轉換和對比,是體現氣氛、色彩、情緒和形象變化的重要手法。

音樂語言的各種要素互相配合,具有千變萬化的表現力。旋律儘管是音樂的靈魂,但其它要素起了變化,音樂形象就會有不同程度的改變。在一定條件下,其它要素甚至可起重要作用。

  音樂基本術語名詞

【樂音】振動規則,聽起來高低明顯的音。

【噪音】振動不規則,聽起來高低不明顯的音。

【樂音體系】音樂中使用樂音的總和。

【音級】樂音體系中各個音叫音級。它包括基本音級和變化音級。

【半音】在鋼琴鍵盤上,任何相鄰兩個鍵的音高關係為半音。

【全音】在鋼琴鍵盤上,任何隔開一個琴鍵的兩個鍵音高關係為全音。

【音名】音的名稱。用C、D、E、F、G、A、B表示。

【唱名】唱譜時使用的名稱。用do、re、mi、fa、sol、la、si來唱。

【音組】七個基本音級循環重複,產生了許多音名相同而音高不同的音,於是可以分成若干個組,這些組稱為音組。

【音律】音樂體系中各音的絕對高度。目前世界各國廣泛採用的音律是十二平均律,另外還有純律和五度相生律。十二平均律:把八度分成十二個均等的部分。

【基音和泛音】琴絃振動發音時,不僅全弦振動,它的二段、三段、四段……也在振動發音。全弦振動產生的音,即聽得最清的音叫基音;其它各段振動產生的音,不易聽清,叫泛音。

【音域】指樂音體系、人聲、樂器或某首作品的音 高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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