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招聘熱點:萌娃上節目算童工嗎

來源:文萃谷 1.48W

導語:最近熱播的大型親自真人秀節目中,安吉、阿拉蕾、小亮仔幾個小萌娃這麼小出來參加真人秀節目,到底違不違法呢,算不算得上童工?今天我們就來從法律的角度解讀一下,小萌娃們參加節目合不合法。

教師招聘熱點:萌娃上節目算童工嗎

  相關法規

“童工”,這是資格證和招教考試中,法律法規部分常考內容。估計好多同學對相關法律並不陌生。

《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三十八條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招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義務教育法》第十四條規定: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應當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少年。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經批准招收適齡兒童、少年進行文藝、體育等專業訓練的社會組織,應當保證所招收的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自行實施義務教育的,應當經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批准。

  萌娃們算童工嗎?

萌娃們的情況,就屬於《未成年人保護法》中所説的“國家另有規定的”。

這個“國家另有規定的”,在《義務教育法》中的表述更具體,指的是“進行文藝、體育等專業訓練的”。

所以,安吉、阿拉蕾各位小萌娃不算童工,他們屬於進行文藝工作者。

這些“國家另有規定的”,也有詳細界定。

  更多界定

  1、《禁止使用童工規定》

2002年10月1日國務院令第364號發佈了《禁止使用童工規定》。

其中第十三條規定:文藝、體育單位經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同意,可以招用不滿16週歲的專業文藝工作者、運動員。用人單位應當保障被招用的不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文藝、體育單位招用不滿16週歲的專業文藝工作者、運動員的辦法,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文化、體育行政部門制定。

  2、勞動保障行政部門

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之前叫“勞動和社會保障部”。2008年3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勞動保障部與人事部合併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概念界定

勞動部在1992年頒佈了一則通知:《關於界定文藝工作者、運動員、藝徒概念的'通知》。主要內容如下:

國務院1991年發佈了《禁止使用童工規定》(國務院令第81號),現對該規定中文藝工作者、運動員、藝徒的概念界定如下:

文藝工作者,係指專門從事表演藝術工作的人員。

運動員,係指專門從事某項體育運動訓練和參加比賽的人員。

藝徒,係指在雜技、戲曲以及工藝美術等領域中從師學藝的人員。

文藝、體育和特種工藝單位,確需招用未滿16週歲的文藝工作者、運動員和藝徒時,要嚴格按照國務院《禁止使用童工規定》中的有關規定,報經縣級以上(含縣級)勞動行政部門批准。招用後,用人單位應切實保護他們的身心健康,促使他們在德、智、體諸方面健康成長,並應負責創造條件,保證少年、兒童依法接受當地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

因此,幾位小萌娃雖未滿16週歲,按照法律規定,只要獲得縣級以上(含縣級)勞動行政部門批准之後,是可以在電視上合理合法的給我們帶來歡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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