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司法廳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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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司法廳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報名時間6月15日至7月4日,繳費時間截至7月9日,准考證打印時間9月1日至15日,考試時間9月16日、17日,考試試題公佈時間9月18日上午8時,真題答案公佈時間9月21日晚20時,答案討論爭議時間9月21日至25日,繳費收據領取時間10月18日至31日。

山西省司法廳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公告

山西省司法廳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公告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公告》(第172號),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定於9月16日至17日在全國統一舉行,現就山西省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

(一)報名條件

1.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3)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4)高等學校法律專業本科畢業或者高等學校非法律專業本科畢業並具有法律專業知識(對於高等學校非法律專業本科畢業應當具有的法律專業知識的程度暫不作要求);

“高等學校”是指:大學、獨立設置的學院和高等專科學校,其中包括高等職業技術學校和成人高等學校。(《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第六十八條)

(5)品行良好。

山西省户籍在以下56個縣(區)的報名人員,報名學歷條件可以放寬為高等學校法律專業專科學歷。具體是:

太原市:婁煩縣、陽曲縣

大同市:陽高縣、天鎮縣、廣靈縣、靈丘縣、渾源縣、大同縣

長治市:平順縣、武鄉縣、壺關縣、沁縣、沁源縣、

晉城市:陵川縣

朔州市:右玉縣、平魯區

晉中市:左權縣、和順縣、榆社縣、昔陽縣

運城市:平陸縣、萬榮縣、垣曲縣、聞喜縣、夏縣、新絳縣

忻州市:河曲縣、保德縣、偏關縣、代縣、神池縣、五寨縣、岢嵐縣、繁峙縣、靜樂縣、五台縣、寧武縣

臨汾市:吉縣、隰縣、大寧縣、永和縣、汾西縣、古縣、浮山縣、鄉寧縣

呂梁市:興縣、臨縣、方山縣、石樓縣、嵐縣、中陽縣、離石區、柳林縣、交口縣、交城縣、文水縣

普通高等學校2018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具體指:經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本科批次錄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和獨立學院的在校本科學生且2018年應屆畢業,含因畢業院校出具延長學籍決定的在校2018年應屆本科畢業生)。

已經完成學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普通高等學校2017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和網絡教育、成人教育、廣播電視大學等高等教育2017年應屆本科畢業生,以及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單科成績已全部合格人員,可以報名。考試結束,成績合格人員應當按照網上報名填報確認和承諾的信息,在規定的資格申請期限內提交畢業證書及其他材料,不能在規定期限提交的,視為不符合規定的報名條件,當年考試成績無效。

持香港、澳門、台灣地區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報名的,其學歷學位證書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符合報考學歷學位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已經辦理報名手續的,報名無效。

(1)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國家機關開除公職或者曾被吊銷律師執業證、公證員執業證的;

(3)被處以二年內不得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期限未滿或者被處以終身不得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的;

(4)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騙取報名的。

3.已經領取A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人員、已經領取B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但尚未取得高等學校本科以上畢業學歷人員,不得再次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二)報名材料

報名人員報名時應當具有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

2、本人有效畢業證書。

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教育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2017年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的有效畢業證書包括:

(1)經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具有舉辦學歷教育資格的民辦高等學校、成人高等學校、普通高等學校(含培養研究生的科研單位)頒發的畢業證書;

(2)通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高等教育學歷文憑考試,由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授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頒發的畢業證書;

(3)經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批准,納入國家招生計劃並參加全國統一考試錄取,在黨校、軍事院校中就讀的學生取得的畢業證書;

(4)經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實施網絡教育試點的普通高等學校頒發的遠程(網絡)教育畢業證書;

(5)符合教育部、解放軍總參謀部、解放軍總政治部關於《中國人民解放軍院校學歷證書管理暫行規定》所頒發的畢業證書。

以上畢業證書應當能夠在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諮詢與就業指導中心網站查詢或認證(網址:學信網)。查詢不到學歷信息的,報名人員應當辦理學歷認證。凡不能提供畢業證書原件、查詢不到學歷信息,也不能辦理學歷認證並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的,視為不符合報名條件,當年考試成績無效。

山西省高等教育學歷認證代理機構:山西省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地址:太原市塢城南路50號(山西省政務服務中心64號窗口)。聯繫電話:7731918。

持香港、澳門、台灣地區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報名的,須具有教育部留學認證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書(網址:http://renzheng.cscse.edu.cn)。

3、申請享受放寬政策人員,須具有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户籍。網上報名時,應上傳户口簿首頁及本人頁電子照片。

4、本人電子證件照片。

報名人員應當提供符合規定格式(寬413像素×高626像素)要求的本人近三個月內彩色(紅、藍、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電子證件照片。照片類型為jpg格式,40KB≤文件大小≤100KB。照片應當清晰完整,顯示雙肩、雙耳,露雙眉,不得佩戴首飾,不得上傳全身照、風景照、生活照、揹帶(吊帶)衫照、藝術照、側面照、不規則手機照等,不得對照片內容進行拉伸、液化等PS處理。

報名人員可到照相館拍攝電子照片,並裁剪成符合規範要求的電子照片。如果報名人員已有內容符合要求但尺寸大小不符合要求的`電子照片,可依照報名網站的《電子照片製作指南》對照片進行編輯。

電子照片將作為本人准考證、考試成績通知單、法律職業資格授予申請表、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唯一使用照片,報名人員應妥善保管。

5.司法行政機關要求的其他材料。

報名人員應當如實、準確填報個人信息,對上述報名信息作出真實有效承諾。普通高等學校2018年應屆本科畢業生網上報名時,應當簽署《應屆畢業生承諾書》。

(三)報名方式、時間、流程

1、報名方式

山西省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實行網上報名。報名人員通過網上填報個人信息、上傳照片、交納考試費、下載打印准考證。報名人員需牢記網上報名時設置的密碼,以便進行報名信息查詢和其他操作。

報名人員需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試卷參加考試的,報名地點應選擇內蒙古自治區(蒙古文)、西藏自治區或青海省(藏文)、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蒙古文、維吾爾文和哈薩克文)、吉林省(朝鮮文)辦理報名手續。

符合規定報名條件的現役軍人,應當在規定期限通過全軍政工網報名,相關工作由軍隊負責司法行政工作的部門具體組織。

2、報名時間

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報名時間為6月15日至7月4日。報名人員應當在規定期限登錄司法部網站,按照網上報名要求、流程及步驟進行網上報名。逾期不予補報。

符合條件的報名人員,因不具備網絡通訊條件或無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網上報名的,可在報名期限內到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辦理。

3、報名流程

(1)閲讀司法部和山西省考試公告及報名須知。

報名人員應提前準備好報名材料和具有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進入報名網站後,應仔細閲讀公告、報名須知,瞭解報名政策和具體要求。

(2)填寫報名信息,做出承諾。

報名人員應當如實、準確填報個人信息並作出真實有效承諾,以證明符合報名條件。報名人員填報虛假信息或以其它方式騙取報名的,司法行政機關將按照《國家司法考試違紀行為處理辦法》處理。

(3)上傳電子證件照片。

報名信息填報後,報名人員應當按照規定的要求上傳電子證件照片。電子照片須經司法行政機關審查確認,未通過審查的,應及時更換,否則不能進行下一步程序。

(4)網上交納司法考試費。

報名人員的電子證件照片經司法行政機關審查確認後,應當按照要求交納考試費。山西省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實行網上交費,截止時間為7月9日。根據山西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於調整我省國家司法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晉價行字〔2007〕194號)規定,山西省國家司法考試收費標準為248元/人。交費成功後,報名人員應打印報名憑證確認報名成功,並不得更改報名地點、姓名、身份證號碼等重要報名信息。因不符合報名條件或個人原因致使報名無效的,交納的司法考試費不予退還。

需要領取司法考試費收據的人員,憑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於2017年10月8日至10月31日(休息日除外)到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領取。

(5)網上下載准考證。

報名人員可於9月1日至9月15日登錄司法部網站自行下載打印准考證(彩色、黑白打印均可)。

報名人員因不具備網絡通訊條件或無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網上自行打印准考證的,可在准考證打印期限內到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辦理。

 二、考試

(一)考試時間

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時間為9月16日、17日。

試卷一:9月16日上午08:30—11:30,考試時間180分鐘。

試卷二:9月16日下午14:00—17:00,考試時間180分鐘。

試卷三:9月17日上午08:30—11:30,考試時間180分鐘。

試卷四:9月17日下午14:00—17:30,考試時間210分鐘。

(二)考試內容、科目與方式

國家司法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命題。司法部制定並公佈的《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大綱》作為命題依據。

國家司法考試內容包括:理論法學、應用法學、現行法律規定、法律實務和法律職業道德。

考試分為四張試卷,每張試卷分值為150分,四卷總分為600分。試卷一、試卷二、試卷三為機讀式選擇試題,試卷四為筆答式案例分析、法律文書、論述試題。各卷科目為:

試卷一:綜合知識。包括: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法理學、法制史、憲法、經濟法、國際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職業道德;

試卷二:刑事與行政法律制度。包括:刑法、刑事訴訟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

試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訴訟法(含仲裁製度);

試卷四:案例分析、法律文書、論述。包括: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法理學、憲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職業道德、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刑法、刑事訴訟法、民法、商法、民事訴訟法。

2017年我省國家司法考試採用閉卷、筆試方式。

(三)考試要求和紀律

1、今年山西省全部考區實行考務安全管理系統,考生應在開考前一個小時到達考點,並自覺配合工作人員安檢後入場。

2、應試人員須同時攜帶准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居民身份證遺失的,須憑臨時居民身份證或公 安機關出具的户籍證明參加考試。考試結束後,成績合格人員在辦理申請法律職業資格時,必須提供補辦的居民身份證原件。

3、考試期間,山西省所有考場已配備考試用具及靜音時鐘。除有效居民身份證和准考證外,嚴禁考生將其它自備文具、資料、各類鐘表、手機及各類電子設備帶入考場。

4、應試人員應當誠信參考,認真閲讀《國家司法考試應試規則》和《國家司法考試違紀行為處理辦法》,自覺遵守考試紀律,自覺維護考場秩序。

(四)試題參考答案異議

司法部於9月18日上午8時向社會公佈考試試題,9月21日晚20時公佈考試試題參考答案。凡對試題參考答案有異議的,可於9月21日晚20時至9月25日24時登錄司法部網站,在“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試題參考答案異議專區”提出意見並説明理由。司法部組織專人彙總情況,整理意見,提交“試題參考答案審查專家組”研究論證。經“試題參考答案審查專家組”論證的參考答案為試卷評閲依據。

  三、考試成績與資格授予

國家司法考試實行全國統一評卷。

根據《國家司法考試實施辦法》,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合格分數線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確定。11月下旬,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公佈考試成績。

參加國家司法考試成績合格,經審核符合資格授予條件的人員,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職業資格,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具體事宜由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另行公告。

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適用範圍及管理,按司法部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的有關規定執行。

 四、其他

香港、澳門、台灣居民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有關事宜,由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另行公告。報名人員可登錄司法部網站查詢。

現役軍人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的有關事宜,按照司法部和中央軍委政法委員會有關通知要求辦理。

司法部制定並公佈的《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大綱》可以作為應試人員備考依據。

有關國家司法考試相關政策事項,可向本省各市司法局司法考試辦公室諮詢,諮詢電話:

山西省司法廳 0351-2681088 太原市司法局0351-4225253

大同市司法局 0352-7621253 陽泉市司法局0353-2296630

長治市司法局 0355-2043242 晉城市司法局0356-2566193

朔州市司法局 0349-2033148 晉中市司法局0354-3038640

運城市司法局 0359-2660413 忻州市司法局0350-3021782

臨汾市司法局 0357-3350123 呂梁市司法局0358-8310626

本公告在司法部司法考試網、山西司法行政網等網站發佈。

山西省司法廳

2017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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