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司法廳國家司法考試公告2016年
即將進入國家司法考試報名時間,yjbys提醒各位考生抓緊報名,積極備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及《國家司法考試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公告》(第164號),現就我省2016年國家司法考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
(一)報名條件
1.符合以下條件人員,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3)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4)高等學校法律專業本科畢業或者高等學校非法律專業本科畢業並具有法律專業知識;
(5)品行良好。
我省符合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區的考生,報名學歷條件放寬為高等學校法律專業專科學歷。放寬報名學歷條件的適用以報名人員報名時户籍為準,報名時户籍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的,可以申請享受放寬政策。我省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為:全省所轄縣,以及陳倉區、印台區、耀州區、華陰市、臨渭區、榆陽區、漢濱區、商州區。
普通高等學校2017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持香港、澳門、台灣地區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報名的,其學歷學位證書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符合報考學歷學位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使用蒙古文、藏文、維吾爾文、哈薩克文、朝鮮文五種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參加考試的報名人員,可選擇在內蒙古自治區、西藏自治區、青海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吉林省報名,我省不受理報名。
符合規定報名條件的現役軍人,應當在規定期限通過全軍政工網報名,相關工作由軍隊負責司法行政工作的部門具體組織。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已經辦理報名手續的,報名無效。
(1)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國家機關開除公職或者曾被吊銷律師執業證、公證員執業證的;
(3)被處以二年內不得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期限未滿或者被處以終身不得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的;
(4)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騙取報名的。
3.已經領取A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人員、已經領取B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但尚未取得高等學校本科以上畢業證書人員,不得再次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二)報名材料
報名人員報名時應當具有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證。
2.畢業證書。
畢業證書應當能夠在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諮詢與就業指導中心網站查詢或認證。
普通高等學校2017年應屆本科畢業生須具有所在學校出具的格式證明(在司法部網站下載)和學生證。網上報名時,應上傳格式證明電子照片。
持香港、澳門、台灣地區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報名的,須具有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3.申請享受放寬政策人員,須具有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户籍。網上報名時,應上傳户口簿首頁及本人頁電子照片。
4.電子證件照片。
報名人員應當提供符合規定格式(寬413像素×高626像素)要求的本人近三個月內彩色(紅、藍、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電子證件照片。此照片將作為本人准考證、考試成績通知單、法律職業資格授予申請表、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唯一使用照片。
5.司法行政機關要求的其他材料。
報名人員應當如實、準確填報個人信息,對上述報名信息作出真實有效承諾。
(三)報名方式、時間、流程
1.報名方式。
2016年國家司法考試實行網上報名方式。報名人員通過網上填報個人信息、上傳照片、交納考試費、下載打印准考證。
2.報名時間。
2016年國家司法考試報名時間為6月16日至7月5日。報名人員應當在規定期限登錄司法部網站(),按照網上報名要求、流程及步驟進行網上報名。逾期不予補報。
符合條件的.報名人員,因不具備網絡通訊條件或無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網上報名的,可在報名期限內到報名地市司法局辦理。
我省各市具體報名事項由各市司法局向社會發布公告。
3.報名流程。
我省報名人員報名地點應選擇“陝西省××市”,並按照以下報名流程操作:
(1)閲讀報名公告、考生須知、報名條件和報名流程。
(2)填寫報名信息並做出信息確認承諾。
應當由本人真實、準確填寫報名信息,並做出信息確認承諾。凡填寫、提供虛假、不實信息或證明材料騙取報名的,一經查實,視為報名無效、考試成績無效,並視情給予相應處理,必要時可向報名人員所在單位、院校通報,由此造成的一切責任應當由報名人員自負,並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
(3)上傳報名電子照片。
本人近三個月正面、免冠、彩色(藍、紅、白色底)證件電子照片。照片需顯示雙肩、雙耳,露雙眉,不得佩戴首飾, 不得上傳全身照、風景照、生活照、揹帶(吊帶)衫照、藝術照、側面照、不規則手機照等。電子照片文件類型為jpg格式,標準尺寸為413像素(寬)×626像素(高)。電子照片文件大小為40KB 至 100KB,照片必須清晰完整。
為便於報名人員提交符合規定格式和文件大小的照片,報名人員可參照報名系統提供的《電子照片製作指南》編輯,但不得對照片內容進行拉伸、液化等操作。
(4)網上交納考試費。
2016年國家司法考試我省實行網上交納考試費。根據陝價行函〔2009〕65號文件規定,考試費為260元。網上交費截止時間為7月10日。考試費交納成功後,報名人員不得更改報名地。我省網上支付系統使用支付寶平台進行網上支付服務。報名人員在電子照片上傳後須等待工作人員確認通過後方可交納考試費,只有交納考試費並打印報名憑證後,報名才真正完成。報名人員網上支付成功後,報名系統會給予提示信息,報名人員必須牢記自己設置的密碼,以便進行報名信息查詢、信息修改、下載准考證、下載考試成績通知單。因不符合報名條件或個人原因致使報名無效的,交納的考試費不予退還。如需考試費發票的考生,請向報名地市司法局申請登記,並在規定時限內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