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證券從業資格考試備考複習資料
【考點二】行業的市場結構分析
根據該行業中企業數量的多少、進入限制程度和產品差別,行業基本上可分為四種市場結構:完全競爭、壟斷競爭、寡頭壟斷、完全壟斷。
1.完全競爭
完全競爭型市場是指競爭不受任何阻礙和干擾的市場結構。其特點是:
(1)生產者眾多,各種生產資料可以完全流動。
(2)產品不論是有形或無形的,都是同質的、無差別的。
(3)沒有一個企業能夠影響產品的價格,企業永遠是價格的接受者而不是價格的制定者。
(4)企業的盈利基本上由市場對產品的需求來決定。
(5)生產者可自由進入或退出這個市場。
(6)市場信息對買賣雙方都是暢通的,生產者和消費者對市場情況非常瞭解。
2.壟斷競爭
壟斷競爭型市場是指既有壟斷又有競爭的市場結構。其特點是:
(1)生產者眾多,各種生產資料可以流動。
(2)生產的產品同種但不同質,即產品之間存在着差異。產品的差異性是指各種產品之間存在着實際或想象上的差異。這是壟斷競爭與完全競爭的主要區別。
(3)由於產品差異性的存在,生產者可以樹立自己產品的`信譽,從而對其產品的價格有一定的控制能力。
3.寡頭壟斷
寡頭壟斷型市場是指相對少量的生產者在某種產品的生產中佔據很大市場份額,從而控制了這個行業的供給的市場結構。
4.完全壟斷
完全壟斷型市場是指獨家企業生產某種特質產品的情形,即整個行業的市場完全處於一家企業所控制的市場結構。完全壟斷可分為兩種類型:①政府完全壟斷;②私人完全壟斷。
完全壟斷型市場結構的特點是:
(1)市場被獨家企業所控制,其他企業不可以或不可能進入該行業。
(2)產品沒有或缺少相近的替代品。
(3)壟斷者能夠根據市場的供需情況制訂理想的價格和產量,在高價少銷和低價多銷之間進行選擇,以獲取最大的利潤。
(4)壟斷者在制訂產品的價格與生產數量方面的自由性是有限度的,要受到有關反壟斷法和政府管制的約束。
在分析行業的市場結構時,通常會使用到行業集中度。行業集中度又稱行業集中率或市場集中度,是指某行業相關市場內前N家最大的企業所佔市場份額的總和。行業集中度(CR)一般以某一行業排名前4位的企業的銷售額佔行業總的銷售額的比例來度量,表示為CR4。CR4越大,説明這一行業的集中度越高,市場越趨向於壟斷;反之,集中度越低,市場越趨向於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