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觀又簡潔的法制小報內容設計

來源:文萃谷 1.54W

小報是比較好的一種宣傳工具,學生經常做法制小報來宣傳關於法律的一些常識。下面是本站小編找來的法制小報資料,一起來看下吧!

美觀又簡潔的法制小報內容設計
  簡潔的法制小報  法制小報內容:遵紀守法

“法律,是由立法機關制定、頒佈的各種強制行為規則的總稱。”這是《新華詞典》對法律的解釋。但這種解釋對年少的我來説太模糊,太抽象了。法律,它到底是什麼?為什麼這樣至高無上,人人都要遵守?是兒時的遊戲,讓我懂得了規則多制定和遵守;是《青少年保護法》讓我真正明確了法律條文;是學校的普法教育,讓我學到了更多法律常識。漸漸的,我知道了學法、守法的重要性,更知道遵紀守法要從點滴做起。

“勿以惡小而為之”,這是三國時劉備告勉兒子劉禪的一句話,這位古代政治家的至理名言雖然歷經1700多年,但它的哲理光芒永存。“小惡不制,必然發展”,看看社會中的那些犯罪分子,哪個不是從“小惡”開始一步步走向犯罪道路的呢?就如一隻小白蟻在船板上咬一個小洞是很不起眼的`,但如果任其發展起來,船就會沉沒。我們青少年預防犯罪要從預防不良行為的發生做起。

人們常説,家庭是我們的第一課堂,父母是我們的第一任老師。記得班裏曾做過一次試驗。老師問:“同學們,如果有人欺負你,你怎麼辦?”竟然有半數同學回答:“打他,跟他拼了。”老師接着問:“為什麼?”那些同學便説:“爸爸媽媽告訴我,人在社會上要厲害一些,不能受窩囊氣。”我慶幸,我沒有生活在那樣的家庭裏,我慶幸,爸爸媽媽從沒有用這樣不正當的思想教育我。但是,同齡人的話仍讓我吃驚。

  法制小報資料:女撫養費的相關法律規定

1、撫養費的內容: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二十一條規定:“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故未成年子女成長所必須的費用都屬撫養費的內容,那種只承擔生活費和學費的看法是錯誤的。且婚姻法第三十七條規定,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

2、給付撫養費的時間:

婚姻法第二十一規定,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就可以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另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二十條規定,“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或者喪失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等非因主觀原因而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對於在校大學生,因有獲取勞動收入的能力,一般認為不在規定範圍內。但如學習等無法克服的客觀原因,無法勞動收入,也可依法要求父母支付撫養費。按法律規定,撫養費應付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

3、未直接撫養子女一方支付撫養費數額的確定。

夫妻一方負擔撫養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7條規定,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4、撫養費可依法變更(增加)

按照司法解釋,離婚後,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的,協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訴。增加的法定理由是:(1)原定撫育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 (3)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

5、撫養費的支付方式。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