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供熱應急預案(8篇)

來源:文萃谷 1.68W

在生活、工作和學習中,有時會突發一些難以預料的事件,為了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很有必要提前準備一份具體、詳細、針對性強的應急預案。怎樣寫應急預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冬季供熱應急預案,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冬季供熱應急預案(8篇)

冬季供熱應急預案1

20xx年冬季即將到來,為保證師生身體健康和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確保學校冬季正常供暖,特制定冬季取暖應急預案如下:

一、成立組織機構,加強領導,認真做好冬季防寒取暖應急工作成立冬季取暖工作領導小組

長:

王麗(園長)

副組長:馮軍磊

成員:

各班教師及保育員

幼兒園領導小組,加強對冬季取暖工作的.領導,把冬季取暖工作抓實、抓細。

二、明確職責,嚴格落實冬季防寒取暖工作的各項要求

1、取暖方式:

(1)採用空調取暖。

開機時間:每天上午7:30—11:30下午1:30—4:30

2、認真做好供暖前的各項準備工作,檢修好供暖設備,11月7日開始調試設備、試供暖。保證11月15日正常供暖。

3、學校領導、班主任在供暖期間要加強管理,增強責任意識,發現問題和隱患及時處理,確保冬季取暖安全。

4、加強巡視和檢查,排除事故的隱患,確保師生安全,確保師生温暖過冬。

5、當自供取暖空調出現問題時應及時採取措施,及時修復,以保證正常供暖。

冬季供熱應急預案2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加強冬季電熱煤供應預警、協調和保障工作,確保全市冬季電熱煤供應,特制訂本應急預案。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黑龍江省冬季電煤供應保障應急預案》。

1.3適用範圍

適用於哈爾濱市供熱面積在700萬平方米以上(含700萬平方米)的電熱企業冬季電熱煤供應保障工作。供熱面積在700萬平方米以下電熱企業由所在區縣(市)政府負責。

各區縣(市)政府應參照本應急預案制定本轄區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重大情況及時向市冬季電熱煤供應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

2、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全市各有關責任單位在冬季電熱煤供應保障工作中,必須遵循“協調一致、反應迅速、供熱優先、保障有力”的原則,最大限度地確保冬季全市電熱企業的用煤需求。

3、組織機構及責任

3.1應急組織體系

成立哈爾濱市冬季電熱煤供應保障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工信委,辦公室下設綜合協調組、鐵路運力協調組、公路運輸保障組、供熱保障組、煤炭市場監察組5個工作推進組。

3.2 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成員

3.2.1 領導小組成員

組長:市政府主要負責人

副組長:市政府分管負責人、市政府分管副祕書長

執行副組長:市工信委主任

成員:市工信委、市發改委、市國資委、市住房局、市安監局、市市場監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城管局、市環保局、市公安交管局、國網哈爾濱供電公司以及各區縣(市)政府有關負責人。

3.2.2 領導小組辦公室成員

主任:市工信委主任

副主任:市工信委分管副主任

成員:各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指派的聯絡員

3.3 領導小組及辦公室職責

3.3.1 領導小組職責

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冬季電熱煤供應保障工作要求,協調解決全市冬季電熱煤供應保障的主要問題,對冬季電熱煤供應工作中存在的重大問題作出決策並向省政府報告。

3.3.2 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

區縣(市)政府:切實承擔本轄區保供熱、保民生的主體責任,全力做好冬季電熱煤供應保障工作。加大協調落實力度,加強與省內產煤地區及蒙東產煤地區的溝通銜接,支持企業足量採購、運輸冬季電熱煤和擴大儲煤場地建設。會同市住房局等部門做好本轄區供熱保障工作,重大情況及時向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

市工信委:負責向省工信委彙報溝通冬季電熱煤供應保障情況,協調省工信委、哈鐵路局解決我市重點電熱企業煤炭運輸的鐵路運力問題。加強對全市重點電熱企業用煤、存煤和鐵路運力情況的監測,及時掌握供需狀況。緊急情況下請示省工信委下發調度令,確保我市電熱企業和居民的供熱需求。

市住房局:負責對哈物業供熱集團和重點供熱企業用煤、存煤情況進行動態監測,加強供熱質量監管,確保達到供熱標準。協助各區政府解決供熱企業供熱問題。

市安監局:負責監測煤炭生產情況,督促轄區內煤礦企業在保證安全生產的前提下,按照330個工作日核定的生產能力組織煤炭生產。加強轄區內煤礦安全生產監督檢查,確保安全生產。

市交通運輸局:負責煤炭道路運輸應急組織,加強公路路面維護,提高公路運輸保障能力,確保冬季電熱煤運輸暢通,並協助電熱企業做好公路運力組織工作。

市公安交管局:負責維護公路交通秩序,緊急狀態下建立冬季電熱煤運輸綠色通道,維持冬季電熱煤公路運輸秩序。

市發改委:協調省物價部門必要時出台臨時價格干預措施,有效維護煤炭市場價格穩定。

市國資委:監督檢查所屬出資國有電熱企業供熱情況並納入年終考核範圍。

市城管局:負責城市路面清冰雪工作,保障冬季電熱煤運輸道路順暢安全。

市環保局:負責冬季供熱期間電熱煤對環境質量影響的監測。

市市場監管局:負責對流通領域煤炭質量的監管,維持煤炭市場經營秩序。加強煤炭市場價格監管,嚴查煤炭經營企業惡意囤積冬季電熱煤、哄抬煤價等違法經營行為。規範煤炭經營企業生產經營行為,將不誠實守信企業列入誠信黑名單。

國網哈爾濱供電公司:負責加強電力供需預測,科學安排發電調度。按照政府、上級調度下發的發電計劃,與電熱企業協商,在確保電網安全和供熱需求前提下,報請省電力公司及時調整發電機組出力,根據電網運行實際情況,適時減少或停止外送電量。

3.3.3 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負責籌備領導小組會議;對我市各主要電熱企業用煤情況進行監測;組織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會議,協調解決冬季電熱煤供應保障工作中的具體問題;向領導小組報告工作進展情況,提出工作建議。組織、協調、指導有關單位落實領導小組工作部署,對冬季電熱煤供應問題進行督辦協調。

3.3.4 領導小組辦公室下設5個工作組職責

(1)綜合協調組:牽頭單位為市工信委。負責領導小組辦公室各項工作的牽頭協調及日常監控工作,向省工信委報告重大事項。在Ⅰ、Ⅱ級應急響應時,組織調用哈爾濱市華能集中供熱有限公司和哈爾濱哈投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熱電廠2家冬季電熱煤應急儲備中心的儲備煤,緩解電熱企業應急用煤需要。

(2)鐵路運力協調組:牽頭單位為市工信委。負責冬季電熱煤鐵路運輸的協調服務工作。

(3)公路運輸保障組:牽頭單位為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交管局、市城管局。負責煤炭公路運輸保障工作,加強公路路面維護,保障冬季路面清潔安全,維護公路交通秩序,緊急狀態下建立冬季電熱煤運輸綠色通道,加強冬季電熱煤運輸的交通安全檢查,保障冬季電熱煤公路運輸秩序。重點確保哈爾濱市華能集中供熱有限公司和哈爾濱哈投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熱電廠2家冬季電熱煤應急儲備企業到相關重點監控電熱企業的道路暢通。

(4)供熱保障組:牽頭單位為市住房局、市國資委、市安監局。負責對全市重點供熱企業用煤、存煤情況進行監測,加強對市級國有供熱企業的考核和監管,確保達到供熱標準。負責全市安全生產工作的綜合監管和指導協調,強化電熱企業安全監管,確保電熱企業安全生產運行。

(5)煤炭市場監察組:牽頭單位為市市場監管局、市環保局、市發改委。負責煤炭質量監管,嚴查惡意囤積、哄抬煤價等擾亂煤炭市場秩序行為,確保熱電企業用煤質量和穩定供應。

4、應急等級

4.1 Ⅲ級應急狀態。全市重點監控電熱企業冬季電熱煤庫存量高於7天(含7天)的警戒庫存,低於15天(含15天)的合理庫存。

4.2 Ⅱ級應急狀態。全市重點監控電熱企業冬季電熱煤庫存量2天(含2天)至7天以下。

4.3 Ⅰ級應急狀態。全市重點監控電熱企業冬季電熱煤庫存量2天以下。

5、全市重點監控電熱企業名單

(1)華電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爾濱第三發電廠

(2)哈爾濱熱電有限責任公司

(3)中國華電集團哈爾濱發電有限公司

(4)大唐黑龍江發電有限公司哈爾濱第一熱電廠

(5)國電哈爾濱熱電有限公司

(6)哈爾濱哈投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熱電廠

(7)哈爾濱市華能集中供熱有限公司

(8)哈投集團哈爾濱太平供熱有限責任公司

(9)黑龍江歲寶熱電有限公司

(10)威立雅(哈爾濱)熱電有限公司

(11)捷能熱力電站有限公司

(12)黑龍江宏通熱力有限公司

(13)黑龍江省鑫馬熱電集團呼蘭有限公司

6、應急響應

市工信委負責啟動和解除應急響應狀態,對全市重點監控電熱企業用煤、存煤情況實行按日監測。市住房局對全市供熱企業用煤、存煤情況實行動態監測,掌握供熱企業用煤需求。領導小組辦公室每日向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報送《哈爾濱市重點電熱企業進、耗、存煤監控日動態表》及協調解決情況,據此作為日常協調和應急處置的依據。遇有重特大疑難問題時,由執行副組長(或委託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組織召開會議研究解決,並將有關情況報領導小組組長和省工信委。

6.1 Ⅲ級應急響應

6.1.1進行巡視督查。市工信委派出巡視督查組,對電熱企業存煤、用煤、運輸等情況進行實地巡視,對各部門、各單位協調解決情況進行督查,確保應急響應工作落到實處。

6.1.2優先保障冬季電熱煤運輸。市工信委將重點監控電熱企業存煤監測數據提供給省工信委和哈爾濱鐵路局,哈爾濱鐵路局按照省政府確定的運輸原則,統籌安排運力,優先保障冬季電熱煤運輸。

6.1.3增加應急煤儲備。選擇哈爾濱市華能集中供熱有限公司和哈爾濱哈投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熱電廠2家庫容20萬噸以上的企業作為全市冬季電熱煤應急儲備企業,市工信委負責幫助其優先協調煤源和運力,在Ⅰ級應急響應時,調用其存煤緩解應急用煤需要。

6.1.4測算當期保供熱運行的最低煤耗組織華電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爾濱第三發電廠、哈爾濱熱電有限責任公司、中國華電集團哈爾濱發電有限公司、大唐黑龍江發電有限公司哈爾濱第一熱電廠、國電哈爾濱熱電有限公司等5户主力電熱企業測算不同氣温條件下保障供熱底線的最低耗煤量,據此作為應急狀態下煤炭統籌調劑、確保底線的`依據。

6.1.5開展有針對性的協調工作。對個別存煤偏低、有可能威脅發電、供暖安全的重點監控企業,採取“一事一議”的方式,幫助其落實煤源、協調運力,保證其用煤需求。

6。2 Ⅱ級應急響應

在Ⅲ級應急響應措施基礎上,進一步採取以下措施:

6.2.1華電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爾濱第三發電廠、哈爾濱熱電有限責任公司、中國華電集團哈爾濱發電有限公司、大唐黑龍江發電有限公司哈爾濱第一熱電廠、國電哈爾濱熱電有限公司等5户主力電熱企業實行“以熱定電”,在不影響供熱的前提下,適度調降發電負荷,減少日耗煤量。

6.2.2接到市重點監控電熱企業求助申請後,市工信委組織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對電熱企業提出的問題進行現場協調解決。對事權在市裏的,由市工信委協調解決;對事權在省裏的,由市工信委報請省工信委協調解決。

6.3 Ⅰ級應急響應

在Ⅱ級應急響應措施基礎上,進一步採取以下措施:

6.3.1由市工信委、市住房局會同所在區政府派駐工作人員,共同對重點監控電熱企業實施駐廠督查。召開領導小組會議,研究制定解決方案及措施。領導小組辦公室及5個工作推進組立即開展相關工作。

6.3.2提升“以熱定電”級別。採用保障供熱底線的最低煤耗調度電廠運行,最大限度減少日耗煤量。

6.3.3就近調配保供煤源。調配哈爾濱市華能集中供熱有限公司和哈爾濱哈投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熱電廠2家冬季電熱煤應急儲備企業的儲備煤源,緩解電熱企業應急用煤需要。

6.3.4請求省工信委給予支援。提請省工信委向哈爾濱鐵路局下達調度令,科學調度出省煤炭量,逐步擴大限制煤炭出省量,增加蒙東煤落地量,轉供哈爾濱市冬季電熱煤應急。

冬季供熱應急預案3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有效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最大程度減少集中供熱事故及其造成的損害,保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儘快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和集中供熱,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特制定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西安市集中供熱條例》《〈西安市集中供熱條例〉實施細則》《西安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西安市突發事件應急指揮與處置管理辦法》《西安市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相關文件規定,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西安市行政區域內,在供暖期發生的造成城市居民生活用熱無法保障或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集中供熱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四)工作原則

1、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立足於保障人民羣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把安全防護作為應急處置工作的首要保障。

2、以人為本,保障重點。

堅持把人民羣眾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採取一切措施降低、減輕集中供熱事故對人民羣眾生活產生的影響。同時對可能受影響的重點區域、單位、羣體採取必要的保障措施,防止集中供熱事故次生、衍生事件的發生。

3、整合資源,科學應對。

通過整合集中供熱事故的監測和預警信息、應急物資、應急隊伍、應急專家,降低應對集中供熱事故的成本。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制定科學有效的應對機制和處置流程,採用先進的技術和設備,減少處置中的資源消耗和浪費。

4、依法依規,科技支撐。

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開展集中供熱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同時充分藉助科技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

二、應急組織體系

(一)應急指揮機構

成立西安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統一領導和組織實施集中供熱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總指揮:市政府分管副市長

副總指揮:市政府分管副祕書長

市城管局局長

成員單位: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市發改委、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水務局、市商務局、市衞生健康委、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市信訪局、市氣象局、市消防救援支隊、市總工會,國網西安供電公司、西安城投集團、西安水務集團,各區縣政府(西鹹新區及各開發區管委會)。

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集中供熱方面的法律法規,分析、研究集中供熱事故防範與處置工作重大問題及重要決策事項;

(2)組織指揮集中供熱事故市級層面的應急處置;

(3)指導、協助區縣(開發區)開展集中供熱事故的應對工作;

(4)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辦事機構

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城管局,辦公室主任由市城管局局長兼任。

主要職責:

(1)傳達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指示和批示,對集中供熱應急管理工作的相關事項提出建議;

(2)負責集中供熱風險信息和事件信息的收集、流轉,並組織開展統計、分析和研判;

(3)根據集中供熱風險信息和事故信息的分析研判結果,向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提出預警發佈和應急響應的相關建議,經批准後發佈或傳達相關信息;

(4)完成上級和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成員單位職責

市委宣傳部:負責組織指導集中供熱事故信息及搶險救援情況的發佈,處置集中供熱事故相關輿情;協調新聞媒體做好新聞報道和應急知識宣傳。

市委網信辦:負責集中供熱事故相關網絡輿情的監測,根據情況開展輿情應對和處置工作。

市發改委:負責協調落實熱電企業發電負荷,組織協調氣源,做好熱電企業、供熱企業等單位生產用氣調配和保障工作。

市教育局:組織教育系統內部做好集中供熱事故的應急處置。

市工信局:負責協調通信運營商,做好應急救援通信保障工作。

市公安局:負責維護集中供熱事故現場及周邊影響區域的社會治安秩序和道路交通秩序,必要時可依法實行臨時性交通管制。經上級公安機關和市政府批准,對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突發事件,根據情況實施現場管制措施。

市財政局:負責配合相關部門做好集中供熱事故應急資金保障工作。

市人社局:負責為集中供熱事故中遭受傷害的職工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進行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為已參加工傷保險的職工落實工傷保險待遇。

市生態環境局:負責集中供熱事故處置期間,污染事件處置的統籌協調、監督及調查。

市住建局:負責協調對受集中供熱事故影響建築的安全鑑定和應急監測;督導物業服務企業配合應急處置和協助人員疏散避險。

市城管局:承擔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職能;協調供熱企業開展供熱設施的應急搶修;負責收集、報送集中供熱事故信息;參與集中供熱事故調查處理;負責集中供熱事故處置所涉及的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

市交通局:負責協調道路運輸企業做好應急運輸保障,協調集中供熱事故現場人員和物資的運送。

市水務局:負責集中供熱事故處置過程中的應急供水保障工作。

市商務局:負責組織協調集中供熱事故處置過程中相關生活必需品的市場供應。

市衞生健康委:負責組織協調醫療衞生機構做好集中供熱事故中受傷人員的醫療救治工作。

市應急管理局:負責指導、督促供熱相關行業部門做好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對集中供熱事故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工作提出意見或建議;參與集中供熱事故的調查處理。

市市場監管局:負責督導集中供熱承壓特種設備的檢驗檢測和隱患整改工作;協調特種設備專家制定承壓特種設備搶修方案;參與集中供熱事故調查,並協調開展承壓特種設備的技術鑑定。

市信訪局:負責指導責任單位做好羣眾的信訪接待工作,協調相關責任單位共同做好相關政策、法規的解釋和羣眾思想穩定工作。

市氣象局:負責氣象監測預報,及時為集中供熱事故應對工作提供氣象分析和預測預報。

市消防救援支隊:參與組織集中供熱事故現場火災撲救和以搶救人員生命為主的應急救援工作。

市總工會:負責協助相關受集中供熱事故影響的企業職工進行疏散避險;參與對受傷人員的慰問和安撫;參與事故調查工作。

國網西安供電公司:根據集中供熱事故應急處置需要,為處置工作提供電力保障;對受集中供熱事故影響的供電線路、設施進行保護或搶修。

西安城投集團:組織下屬供熱搶修隊伍參與集中供熱事故相關設施、管線的搶修,參與制定相關技術方案;組織下屬供熱單位開展應急響應期間本單位供熱管線、設施的風險監測;協調公交車輛協助人員疏散避險;協調配合進行天然氣臨時供應;組織下屬單位參與應急知識宣傳和信息發佈。

西安水務集團:負責協調下屬單位對集中供熱事故周邊供排水管線、設施進行風險監測,對受集中供熱事故影響的供排水管線、設施進行保護或搶修;協調下屬單位進行臨時供水。

各區縣政府(西鹹新區及各開發區管委會):督導本轄區內供熱安全隱患的排查和治理、預警措施的落實,收集與上報相關事件信息;組織預案啟動前的先期處置工作;組織疏散避險和臨時安置,協助維持相關秩序和提供臨時生活保障,安排鎮街、社區(村)做好羣眾的宣傳和勸導工作;協助提供應急處置辦公後勤保障;組織或參與集中供熱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四)應急工作組

根據應急處置工作需要,組成綜合協調、專業處置、宣傳輿情、安全穩定、物資保障等工作組,按照各自工作職責開展相關應急處置工作。

綜合協調組:由市城管局牽頭,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應急管理局、市衞生健康委等單位配合。主要負責綜合協調工作,向各應急組傳達指令,聯繫督促各應急組工作;根據集中供熱事故處置需要聯絡上級主管部門協調集中供熱事故相關事宜;組織專家組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專業處置組:由市城管局牽頭,市住建局、市水務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隊、國網西安供電公司、西安城投集團、西安水務集團、事發地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等單位配合。主要負責集中供熱事故的應急處置;制定搶修、搶險等恢復集中供熱的對策措施;擬定並組織實施集中供熱搶險救援方案。

宣傳輿情組:由市委宣傳部牽頭,市委網信辦、市城管局等單位配合。主要負責組織相關成員單位發佈集中供熱事故事中和事後信息,統一進行現場媒體接待;組織開展網絡輿情的監測和應對。

安全穩定組:由市公安局牽頭,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商務局、各區縣政府(西鹹新區及各開發區管委會)等單位配合。主要負責組織集中供熱事故現場的安保維穩、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工作,嚴厲打擊編造傳播謠言、製造社會恐慌等違法行為,做好矛盾糾紛化解和法律服務;依法及時、有效處置由集中供熱事故引起的影響社會穩定問題。

物資保障組:由市城管局牽頭,市工信局、市財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衞生健康委、國網西安供電公司、西安城投集團、西安水務集團、各區縣政府(西鹹新區及各開發區管委會)等單位配合。主要負責保障指揮通信、搶險救援、疏散轉移、醫療救助、現場辦公所需的裝備、設備和物資,並根據需要協調相關裝備、設備和物資的生產和徵用;根據應急處置需要,撥付應急資金;保障因集中供熱事故受到影響的水、電、氣臨時供應。

(五)專家指導組

在集中供熱事故預警發佈、應急響應和後期處置期間,由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邀請或聘請供熱、搶險救援、輿情應對、應急管理等領域專家組成專家指導組,為集中供熱事故的預警行動、搶險救援、風險監測、警戒疏散、善後處置和恢復重建等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和決策諮詢,必要時直接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三、監測預警

(一)預防

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組織各成員單位加強集中供熱安全生產檢查、風險隱患排查及隱患整改工作,根據供熱特點,梳理隱患風險因素,劃分監督管控風險等級,明確監督監管計劃,必要時組織相關專家、技術人員對較大或敏感度高的風險源進行評估,提出防範對策,督促落實隱患整改措施,有針對性地制定應對方案或應急預案,做好事故預防及應急處置準備工作。

(二)監測

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牽頭,指揮部各成員單位配合,建立集中供熱事故信息監測預警體系,通過日常巡查、基層單位上報、社會公眾投訴等多種渠道收集信息;市政府有關部門發佈可能會影響正常集中供熱的其他突發事件預警後,各成員單位應對重點部位、危險源進行持續性監測,有針對性地提出防範要求。

(三)評估

在信息監測的.基礎上,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應及時對監測信息進行分析、彙總,及時對隱患進行評估,必要時請相關專家對事故產生的原因、不利因素及發展趨勢進行會商研判、評估,為下一步採取預防措施提供依據;對外地已發生的集中供熱事故也應按照“高度敏感、注重關聯”的原則做好防範、預測,及時完善防控應對措施。

(四)預警

1、預警發佈。

集中供熱事故預警信息,由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報請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總指揮或副總指揮同意後,依照相關規定發佈預警信息,各成員單位接到預警信息後應及時做好相關工作,並向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反饋預警信息接收和預警行動落實情況。

當市政府有關部門發佈可能會影響正常集中供熱的其他突發事件預警信息時,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立即將預警信息轉發給各成員單位,並要求其做好相關工作。

集中供熱事故預警信息的發佈可採用文件、電話、短信、傳真、社交軟件工作羣等方式發送,發送時需附《西安市集中供熱事故預警信息發佈單》(見附件2),內容包括預警範圍、保密要求、聯絡方式、集中供熱風險情況概述、預警措施、發佈單位和發佈時間等。

2、預警行動。

集中供熱事故預警發佈後,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應根據集中供熱風險情況決定採取相應預警措施,由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和相關成員單位督導供熱企業或可能受影響區域內的相關單位,配合落實以下一項或多項預警措施。

(1)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組織預警期間值守工作,要求各區縣政府(西鹹新區及各開發區管委會)開展值守並保持聯絡暢通;

(2)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確定風險信息報送頻次並要求相關單位報送集中供熱事故風險信息變化情況;

(3)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相關成員單位和專家指導組,聯合制定集中供熱事故風險控制方案,並開展相關協調工作;

(4)相關成員單位根據各自職責,落實集中供熱事故風險控制方案;

(5)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會同相關成員單位統計可能發生集中供熱事故區域周邊道路交通、避難場所等情況,檢查應急物資、裝備和設備,確保其處於可用狀態,聯絡協調搶修隊伍,要求其做好響應準備;

(6)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督導有關集中供熱企業對存在隱患的設施、管網進行緊急關停,估算影響的時間和區域;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在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的指導下發布相關信息,相關成員單位依據職責開展受影響區域內羣眾的疏導和安撫;

(7)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與相關成員單位制定疏散計劃,組織集中供熱事故影響區域內的人員提前撤離,停止生產經營活動;

(8)市公安局組織維持治安和交通秩序,清空並封閉高風險區域;

(9)市委網信辦組織開展網絡輿情監測,適時發佈權威信息,避免造成過度恐慌;

(10)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調集相關應急物資、裝備、設備存放於指定地點,並調集專業處置隊伍、消防救援隊伍趕赴集中供熱事故風險區域參與風險控制工作;

(11)市城管局督促有超淨排放燃煤鍋爐的供熱企業存儲一定數量的煤炭;

(12)上級指揮機構和市供熱指揮部主要領導認為有必要採取的其他措施。

3、預警解除。

集中供熱事故風險消除後,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提出預警解除的建議,經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副總指揮或總指揮批准後,由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發佈預警解除信息。

四、應急響應

(一)信息報送

集中供熱事故信息報送分為首報、續報和終報。首報: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接到相關成員單位或區縣(開發區)報送的集中供熱事故信息後,對其進行核實並上報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續報和終報:綜合協調組對各應急工作組的應急處置信息進行彙總後,交由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整理報送市供熱指揮部。其中終報應在應急響應結束後進行。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在向市供熱指揮部報送信息時,應將集中供熱事故信息同時上報市應急委值班室,對於影響比較大的集中供熱事故須按照相關規定向上級報送信息。

集中供熱事故的首報、續報和終報應在第一時間通過電話報告,隨後補報書面報告。電話報送需明確報送單位、報送人和聯繫方式,書面報告需填寫《西安市集中供熱事故信息報送單》(見附件3),並採用紙質文件、傳真等形式於電話報送後30分鐘內提交;供熱企業和使用單位(企業)發生集中供熱事故後,應於30分鐘內報告屬地區縣(開發區)供熱行業主管部門和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

首報內容應包括髮生集中供熱事故的單位概況,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現場情況,事件的類型和簡要經過,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可能造成的危害,已經採取的措施,以及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續報內容應包括集中供熱事故搶險救援進展,已經造成的人員傷亡及醫療救治情況,已經造成的損失和影響,事發地周邊風險監測和氣象情況,人員疏散避險情況,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情況等。

終報應包括集中供熱事故應急處置的措施、過程和結果,次生、衍生事件風險的控制情況,事件初步調查結果,需要善後處置的事項等。

(二)先期處置

集中供熱事故發生後,屬地區縣政府(西鹹新區及開發區管委會)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組織、調集相關人員、隊伍、車輛及設備趕赴現場,全力開展搶險救援,防止事態擴大;最短時間瞭解並掌握事件情況,確定事件等級,及時報告事件發展趨勢與應急處置情況;維護現場治安、秩序,疏散、轉移或採取措施保護受災人員。

(三)分級響應

根據集中供熱事故的嚴重程度和發展態勢,市級應急響應由低到高分為Ⅲ級響應、Ⅱ級響應、Ⅰ級響應三個級別。

1、Ⅲ級響應

(1)啟動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啟動Ⅲ級響應。

①發生集中供熱事故,影響面積在150萬平方米以上、300萬平方米以下,24小時內不能恢復正常供熱。

②集中供熱企業(單位)拒絕向居民供熱,影響面積在50萬平方米以上、80萬平方米以下。

(2)組織指揮

集中供熱事故發生後,經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研判分析,需要市級部門進行指導、協助處置的,報請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副總指揮同意後,啟動Ⅲ級響應。市城管局立即組織調動應急資源和力量,指導、協助事發地區縣政府(西鹹新區及開發區管委會)開展集中供熱事故應對工作。必要時,可成立集中供熱事故現場應對工作指導小組或應急處置專家組,指導集中供熱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3)響應措施

①通知應急救援隊伍和人員趕赴現場,通知支援隊伍做好備勤支援準備;

②調度所需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趕赴現場;

③視集中供熱事故現場情況進行交通管制;

④視集中供熱事故現場情況轉移、撤離或者疏散容易受到集中供熱事故危害的人員和重要財產,並妥善安置;

⑤安全穩定組做好現場人員疏散等工作,設置警示標誌;

⑥必要時,通過媒體進行信息發佈和宣傳引導,避免引發居民恐慌;

⑦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2、Ⅱ級響應

(1)啟動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啟動Ⅱ級響應。

①發生集中供熱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3000萬元以下,或造成較大社會影響。

②發生集中供熱事故,影響面積在300萬平方米以上、500萬平方米以下,24小時內不能恢復正常供熱。

③集中供熱企業(單位)拒絕向居民供熱,影響面積在80萬平方米以上、150萬平方米以下。

(2)組織指揮

在Ⅲ級響應的基礎上,當集中供熱事故的事態發展持續蔓延、危害影響繼續擴大,需要統籌多個市級部門共同處置、需要調動市級主要應急資源和力量時,由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報請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總指揮同意後,啟動Ⅱ級響應。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全面組織集中供熱事故應對工作,及時向市政府主要領導和省住建廳報告集中供熱事故處置進展情況,提出集中供熱事故處置資源力量和響應級別調整的意見建議。

(3)響應措施

在採取Ⅲ級響應措施的基礎上,採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①視情調度應急救援人員、物資、設備趕赴現場參與處置;

②安全穩定組做好現場交通管制等工作,為現場提供搶修條件;

③通知相關單位和居民做好應急取暖工作;

④在天然氣短缺的情況下,啟動超淨排放燃煤鍋爐進行供熱;

⑤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3、Ⅰ級響應

(1)啟動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啟動Ⅰ級響應。

①發生集中供熱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3000萬元以上,或造成重大社會影響。

②發生集中供熱事故,影響面積在500萬平方米以上,24小時內不能恢復正常供熱。

③集中供熱企業(單位)拒絕向居民供熱,影響面積在150萬平方米以上。

(2)組織指揮

在Ⅱ級響應的基礎上,當集中供熱事故的事態發展持續蔓延、危害影響繼續擴大、需要繼續補充應急資源和力量,由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報請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總指揮同意後,啟動Ⅰ級響應。Ⅰ級響應在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的基礎上,進一步強化應急指揮機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擔任總指揮,全面組織集中供熱事故的應對工作,及時向省住建廳報告集中供熱事故處置進展情況,並根據應急處置工作需要,提出請求支援需求,接受上級工作組的指導,積極開展各項應急處置工作。

(3)響應措施

在採取Ⅱ級響應措施的基礎上,採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①通知各單位、企業和家庭採用空調、電暖器等取暖;

②對非居民用户用熱進行限供,優先保障居民用户用熱;

③對重點用熱單位、居民區,調配應急熱源予以保障;

④對於供熱管網互聯互通的區域,可進行熱力調劑,保障受事故影響區域內居民用熱;

⑤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4、疫情封控期間響應措施

疫情封控期間,發生集中供熱事故後,在採取分級響應措施的基礎上,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應與西安市疫情防控指揮部保持有效溝通,以便及時、高效處置封控期內發生的集中供熱事故。

供熱企業應在所在區(縣)疫情防控指揮部提前辦理市政設施搶修通行證,以便於供熱搶修工作的開展。搶修人員應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在做好個人防護工作的前提下開展搶修工作。

(四)應急結束

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組織專家指導組和相關應急工作組,對集中供熱事故現場情況進行研判,認為事故已全部得到有效處置,風險被已全部排除,且無發生次生、衍生事件的可能性時,可作出應急結束的決定,由市供熱指揮部辦公室通知各應急工作組和參與應急處置的各方力量,終止響應。

(五)信息發佈

信息發佈應堅持實事求是、及時準確、科學公正的原則,由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或者授權宣傳輿情組統一協調、組織報道,通過接受記者採訪、召開新聞發佈會等多種方式,利用廣播、電視、報紙、重點新聞網站、微博、微信等多種途徑,發佈事件及應急處置工作情況,迴應社會關切,澄清不實信息,正確引導輿論。

集中供熱事故信息由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報請市政府批准後,按要求統一發布。第一時間向社會發布權威信息,並根據集中供熱事故發展情況,組織做好後續信息發佈工作。信息發佈內容應當包括事件概況、嚴重程度、影響範圍、應對措施、需要公眾配合採取的措施、公眾防範常識和處理進展情況等。

未經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發佈集中供熱事故信息。

五、後期處置

(一)善後處置

應急響應結束後,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派相關成員單位成立善後處置組,開展集中供熱事故善後處置工作,妥善救治受傷人員,慰問傷亡人員家屬,統計並撫卹因公殉職人員,保障轉移安置人員的飲水、食物、住宿和衞生等基本需求,收集、清理和處置事件現場有毒有害物質,鑑定評估受損的建築物和構築物,督導保險機構做好理賠工作,確保社會秩序穩定。

(二)調查、評估和總結

市政府組織相關部門組成事件調查組負責集中供熱事故的調查、評估和總結工作,並形成報告。調查、評估和總結主要內容包括集中供熱事故發生單位概況,事故發生經過和應急救援處置情況,造成的人員傷亡、直接經濟損失和影響範圍,發生原因和事件性質,責任認定以及對相關責任者的處理建議,防範和整改措施,應急處置的經驗教訓等。

(三)現場恢復

集中供熱事故應急響應結束、現場勘查和污染處置等工作完成後,立即開展現場恢復工作。應制定科學、合理、可行的現場恢復工作實施方案,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審批通過後組織實施;現場恢復工作包括供熱的恢復,受損建築物和構築物的修復,疏散避險人員的回遷,集中供熱事故影響範圍內生產、生活秩序的恢復等。

現場恢復由區縣政府(西鹹新區及開發區管委會)組織實施,需要上級支持的,應按照相關規定提出請求。

六、應急保障

(一)通信信息保障

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建立應急值班制度,設立值班電話並派專人值守;應急響應期間,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值班人員應隨時接收上級的指示和事發地報送的信息,並及時將事件信息通報各成員單位;各成員單位應保持全天24小時通信暢通,並按照本預案信息報送要求及時向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報送事件信息。

(二)應急隊伍保障

各集中供熱企業搶修隊是集中供熱事故應急隊伍的主要力量,應定期開展集中供熱事故應急培訓和演練,增強專業搶險能力。如遇產生重大影響的集中供熱事故,必要時可由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協調供熱企業相關搶修資源(包括:搶險救援隊伍、大型機械設備資源),實現資源共享,提升搶險效率。

(三)應急資金保障

集中供熱企業應保障集中供熱風險監控、監測預警、演練培訓、搶修搶險等工作的資金需求,集中供熱事故相關責任單位承擔應急處置費用。

市級層面集中供熱事故監測預警、預案修編、宣教培訓、應急演練等應急管理經費,由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每年提出計劃,按照相關規定審批通過後,由市財政予以安排。

(四)交通運輸保障

市交通局根據交通管控相關規定,保障疏散避險、傷員轉運、物資運輸等通道的開闢和暢通,統一協調公交車、出租車和地鐵等運輸工具,保障人員疏散避險和物資的運力需求。

(五)治安秩序保障

市公安局負責組織警力對集中供熱事故現場開展警戒、維持治安秩序和保護現場等工作,保護集中供熱事故周邊重點區域、重要場所及設施,保障搶險救援、疏散避險、醫療救援和事件調查的順利開展。

七、預案管理

(一)宣教培訓

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制定本預案的宣傳、教育和培訓計劃,組織各成員單位和供熱企業,開展本預案法律法規、應急職責、指揮協調、信息報送、監測預警、應急響應、搶險救援、疏散避險等方面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增強相關單位應急處置能力。

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督導集中供熱企業結合本預案,開展面向本單位(企業)工作人員和公眾的供熱安全教育培訓,廣泛宣傳集中供熱安全知識,事件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供熱企業應定期或者不定期開展搶險搶修技能培訓,並對培訓效果進行考核,做到對集中供熱事故應急常備不懈。

(二)應急演練

本預案每3年至少舉行1次演練,由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按照《西安市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組織制定方案和實施演練,並於演練結束後進行評估,也可聘請、委託第三方進行評估,在演練結束後30個工作日內形成演練評估報告,並將評估報告和演練資料報市應急管理局備案。

演練對周圍公眾正常生產和生活可能造成影響的,應在演練實施3日前進行公示,並通報相關部門。

(三)審批與備案

本預案由市政府審批,發佈後向市應急管理局備案。

(四)預案修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城管局應及時修訂應急預案:

(1)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2)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調整的;

(3)面臨的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4)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5)預案中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6)在集中供熱事故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作出重大調整的;

(7)應急預案制定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八、獎勵與責任追究

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負責考核集中供熱事故預警和應急響應工作,對集中供熱事故信息上報和先期處置及時,採取和落實各項措施得當,有效降低或避免事件損失,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依照相關規定給予表揚或獎勵。

對未完成應急處置任務、未按要求落實預警措施、未按規定履行相關職責,行動不力、處置不當、貽誤時機導致集中供熱事故發生或危害擴大;不服從統一指揮,遲報、謊報、瞞報、漏報集中供熱事故信息;玩忽職守、失職、瀆職;截留、擠佔、挪用應急資金等情況的單位或個人,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涉嫌違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九、附則

(一)説明

本預案有關等級的表述中“以上”含本級(數),“以下”不含本級(數)。

(二)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市城管局負責解釋。

(三)預案發布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冬季供熱應急預案4

為提高全區應對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科學有序高效處置供熱突發事件,減少供熱突發公共事件對居民正常採暖的影響,維護供熱、用熱雙方合法權益,確保居民正常供暖和社會穩定的大局,結合我我區供熱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一、建立冬季供熱應急指揮系統

為進一步加強我區供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組織領導,區政府成立呼中區供熱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區供熱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由區政府區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區政府分管城鄉建設工作的副區長擔任。區供熱應急指揮部下設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辦公室主任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擔任。成員單位包括區公安局、區民政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應急管理局、區生態環境局、區交通局、區委信訪局,呼中鎮,房產維修與供暖中心、國網大興安嶺供電公司呼中客户服務中心等有關單位、部門。

總指揮:李金龍區委副書記、區政府區長

副總指揮:許屹區委常委、區政府副區長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郝志國兼任。

二、緊急狀態及緊急情況分類和等級

(一)緊急狀態和緊急情況。進入居民冬季供暖期間,即為冬季供熱緊急狀態。在此期間,出現的影響居民正常供暖的情況為緊急情況。緊急情況分為緊急事件、緊急事故和其它緊急情況,並按照影響程度劃分相應等級。其中,供熱期間內因非供熱系統設備設施故障出現的停熱或供熱不達標情況,或由此造成和可能造成社會重大影響的事件,稱為緊急事件;因供熱系統設備設施故障出現的停熱或供熱不達標情況,稱為緊急事故;因用於供熱的能源出現短缺及上述未含的其它原因影響正常供熱的情況,稱為其它緊急情況。

(二)緊急事件。分為一般事件、重要事件和重大事件。

1、一般事件:因供熱質量或糾紛,個別人衝動鬧事。

2、重要事件:供熱質量嚴重不達標,出現停熱並達12小時以上的;因供熱質量或糾紛,小區用户聚眾鬧事,可能出現或已出現集體上街或上訪行為的事件。

3、重大事件:供熱質量嚴重不達標,出現停熱並達24小時以上的;因供熱質量或糾紛,小區用户聚眾鬧事,可能出現或已出現集體上街或上訪行為的事件。

(三)緊急事故。分為一般事故、重要事故和重大事故。

1、一般事故:因設備事故停熱,12小時(含12小時)內恢復供熱。

2、重要事故:因設備事故停熱,12——24小時(含24小時)內仍不能恢復供熱。

3、重大事故:因設備事故停熱,24小時以上仍不能恢復供熱;出現重大安全事故,短期內無法恢復供熱。

(四)其它緊急情況。為供熱用煤出現短缺的緊急情況。

三、區供熱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及職責

各鎮政府:負責督導本轄區正常供熱;協調解決供、用熱糾紛;制定本轄區相應的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處理一般和較大供熱突發的公共事件和重大以上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先期處理和善後工作。

房產維修與供暖中心:應在保障正常供熱基礎上,結合本企業供熱能力和區域供熱需求等實際情況,建立應急供熱燃料儲備,制定本單位供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建立專業的應急搶修搶險隊伍,配備相應的應急物資、器材;對供熱突發公共事件做到及時報告、快速搶修、儘早恢復。負責協調本區供熱燃料應急調運工作。

公安局:負責組織處理因發生供熱突發事件而引發的社會治安問題,對影響正常供熱的違法行為依法進行查處。

民政局:負責協助做好區內低保户、重點優撫對象的冬季採暖補貼發放工作。

住建局:負責《呼中區供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工作;組織建立供熱應急救助體系和技術支持系統,向區供熱應急指揮部發布黃色、橙色、紅色的供熱預警建議;指導各鎮制定、修訂和實施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工作;具體組織、指揮及事後分析、總結全區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開展全區供熱應急演練、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市場監管局:負責協調檢驗檢測機構對供熱突發公共事件中的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進行鑑定。

應急管理局:根據政府授權,負責牽頭對供熱企業生產安全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交通局:負責協調供熱燃料運輸車輛、搶修搶險車輛的通行保障以及處置供熱突發公共事件時的交通維護、疏導工作。

國網大興安嶺供電公司呼中客户服務中心:負責協助處置因供熱用電引發的供熱問題及電力供應的實物救助。

信訪局:負責對因供熱質量和糾紛等問題造成信訪事件及時進行解決處理。

四、緊急情況處置程序

(一)緊急情況處置程序

1、一般事件處置程序。

(1)區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各種信息渠道反映後,立即通知供暖維修部門。

(2)供暖部門在解決處理的同時,立即報告區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由辦公室派出人員前往出事地點了解情況,協調矛盾,控制局面。

(3)事件處置後,供暖部門將處置情況報區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並密切跟蹤關注後續情況。

2、重要事件處置程序。

(1)區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各種信息渠道反映後,立即通知供暖部門處理,同時向副總指揮彙報。

(2)副總指揮接到通知後,協同供暖部門前往出事地點了解情況,協調矛盾,控制局面。副總指揮根據具體情況和事態的發展,決定是否向總指揮報告,是否通報相關部門。

(3)事件處置後供暖部門將處置情況報區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同時報送副總指揮、總指揮,並密切跟蹤關注後續情況。

(4)處理事件相關部門要認真分析事件發生原因,以避免類似事件發生。

3、重大事件處置程序。

(1)區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各種信息渠道反映後,立即通知供暖維修部門和副總指揮。

(2)副總指揮接到信息後,立即報告總指揮。總指揮及副總指揮立即命令前往出事地點了解情況,協調矛盾,控制局面。

(3)區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按照總指揮及副總指揮命令組織召開應急處置會議,決定是否啟動重大事件應急程序,同時決定是否向區政府申請應急資金。

(二)應急事故處置程序。

1、一般事故處置程序。

(1)供暖部門發現事故後,立即分析事故產生原因,並採取必要措施,同時向區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副總指揮報告。

(2)區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根據情況安排主要責任單位立即組織搶修,儘快恢復供熱;同時辦公室做好被影響區域內用户的宣傳解釋工作,用文字形式告知用户;恢復供熱後,按原報告渠道報告事故處理結果。

(3)區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隨時掌握事故處理動態,必要時到現場指揮,並及時將處理情況向供熱應急指揮部副總指揮彙報。

2、重要事故處理程序。

(1)發現事故後,供熱部門認真分析事故發生原因,認為12—24小時內(含12小時)不能恢復供暖的,應立即向區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説明事故情況及影響程度,並立即組織搶修,同時做好宣傳解釋工作。

(2)區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安排主要責任單位立即趕到事故現場,指揮和協調搶修工作,必要時進一步做好社會宣傳解釋工作;並隨時掌握事故處理動態,及時將處理情況向區供熱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及副總指揮報告。

(3)恢復供熱後,區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向指揮部報告事故處理結果。

3、重大事故處置程序。

(1)發現重大事故後,由供熱部門認真分析事故發生原因,認為不能供暖或24小時內不能恢復供暖的,應立即向區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説明事故情況及影響程度。

(2)區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立即向指揮部報告。

(3)總指揮、副總指揮,前往出事地點了解情況,協助中心指揮搶修,做好社會宣傳解釋工作。

(4)恢復供熱後,區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向指揮部報告事故處理結果。

(三)其它緊急情況的處置程序。

1、停電的'緊急處置。責任單位立即採取必要措施,並向區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彙報停電原因及解決措施,由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決定是否由供電等其他相關部門開展後續工作。

2、停水的緊急處置情況,責任單位立即採取必要措施,並向區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彙報停水原因及解決措施,由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決定是否需要供水等其他相關部門開展後續工作。

五、可啟動的應急機制

(一)部門聯動協調機制。部門聯動協調機制是在供熱特殊情況下,依靠各有關部門的力量對應急事故和事件聯合進行協調的一種方式。供熱期間出現的一般應急事故和事件可由供熱部門啟動供暖站班組聯動協調機制;供熱期間出現的重要應急事故和事件可由供熱部門啟動供暖、排污聯動協調機制;供熱期間出現的重大應急事故和事件,必要時啟動中心聯動協調機制。

(二)信息快速反映機制。信息快速反映機制是在聯運信息系統和組織網絡的支持下,對應急事故和事件的信息及時處理的一種快速的反應。對各種突發事故和事件必須在15分鐘內按信息傳遞程序完成傳遞,各成員單位具體工作人員必須做出快速反應。

(三)供熱動態預警機制。供熱動態預警機制是對可能出現的寒冷天氣、不穩定因素等提前告知的一種警示,各成員單位要保持聯絡暢通,做到全面掌握全網供熱動態,上情下達;隨時瞭解掌握末端用户的供暖情況和動態。

(四)事故搶修搶險機制。事故搶修搶險機制是對出現的各種供熱應急事故進行快速排查、處理和恢復供暖的一種能力。相關責任單位制訂事故應急處置預案,建立搶修搶險隊伍,具備事故自救的能力。

(五)應急物資保障機制。應急物資保障機制是為應急事故搶修搶險任務提供物資準備的重要保證。責任單位根據設備狀況,備齊物品備件;承擔應急事故搶修搶險任務的相關股室要備齊搶修搶險物資和機械設備,隨時應對可能出現的事故情況。

(六)應急保障金機制。供熱保障具有很強的時效性,建立供熱保障金,保障我區居民冬季採暖,緩解供、用熱雙方的矛盾,維護社會穩定。其主要用於啟動事故搶修搶險機制時發生的必要支出和應急物資的購置等方面。

冬季供熱應急預案5

一年一度的冬季取暖即將開始,全國各地每年因取暖發生一氧化碳中毒的事件屢有發生,為確保我校在冬季取暖期不發生中毒事故或一旦發生中毒事件有章可循,特制定本預案:

一、學校成立防冬季取暖中毒領導小組:

組長:趙xx

副組長:董xx杜xx

組員:王xx竇xx丁xx周xx各班班主任

二、加強管理,預防為主

1、每天早上提前把火爐點着,待煙放淨後學生方可進入教室。

2、領導、教師要加大檢查力度,要經常檢查各室,如果發現爐子、地炕有漏煙的現象,馬上安排人員進行修理。

3、教室要經常通風,確保室內氧氣充足,謹防窒息。

三、一旦發生取暖中毒事件,具體職責分工:

1、於xx(校長)負總責。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組織搶救,負責接待家長和各級領導以及新聞媒體的相關同志,負責事件的調查處理。

2、杜xx(副校長)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負責組織開窗和門通風、緊急救護,負責事件的調查和處理。

3、王xx(政教主任)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負責組織將中毒師生救出現場,維護現場的秩序,負責事件的調查處理。

4、於xx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負責疏散未中毒或比較輕的學生,將他們帶到安全温暖的地帶,負責做好家長的思想工作。

成員:李xx、聞德雙、孫xx

吳xx、宋xx、王xx

5、趙xx(後勤主任)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負責將中毒的師生送往附近醫院,負責需轉院治療的'師生的用車。

6、嶽xx負責到現場臨時處理,負責到醫院護理。

7、範xx負責信息的收集整理,負責每隔1--2小時向當地政府和教育局報告一次,彙報事件的發展和得到處理的情況。

8、王xx負責維護校內的正常教學秩序,組織班主任對學生進行安慰,消除其恐懼心理,安心在學校學習和生活。

總之,一旦出現取暖中毒事故,要全員行動,各盡其職、各負其責,將損失和社會影響降到最低點。調查後對責任人按相關規定追究其責任。

冬季供熱應急預案6

為做好採暖季天然氣供應工作,最大限度保障民生用氣需求,建立應對天然氣供應短缺的應急工作機制,確保我市天然氣安全、平穩供應,特制定如下應急預案。

一、總則

(一)保障目標

保障採暖季城市民生用氣所需,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確保人民羣眾温暖過冬。

(二)基本原則

堅持“安全第一、壓非保民”的保障原則,統一指揮、協調運作、有序高效。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採暖季全市行政區域範圍內因天然氣氣源供應不足或其他突發情況,出現緊急狀態的應急保障協調工作。

(四)實施機構

西安市天然氣保供指揮工作組(以下簡稱市保供工作組)。

(五)保供次序

按照《陝西省民生用氣保障責任書》的保供次序,將已配置氣量分層配置給城燃企業和終端用户,無條件優先保障民生用氣需求。保供次序如下:

1、居民炊事、生活熱水、居民採暖、城市公交車、出租車、醫院、幼兒園、養老院、福利院、學校、政府機關、職工食堂、機場、火車站、汽車客運站、酒店、工商業等公共服務設施用氣;

2、帶有公共服務設施和採暖用熱的熱電聯產、分佈式能源用户的安全負荷和載客汽車、環衞車等以天然氣為燃料的運輸車輛用氣;

3、重點工業企業等斷氣可能導致重大人身傷害或設備嚴重損壞企業的安全負荷用氣;

4、國家重點工程、軍工企業用氣。

二、應急響應

(一)常態化措施

1、鼓勵多能源供熱。為最大限度保障民生用氣,確保人民羣眾温暖過冬,按照中央和我省“宜氣則氣、宜電則電、宜煤則煤”和“以氣定改、先立後破”的供暖工作要求,結合採暖季天然氣供需狀況,暫停集中供熱燃煤鍋爐拆除工作,符合環保排放標準的集中供熱燃煤鍋爐可視情況繼續使用。鼓勵使用電、地熱能、太陽能等多種能源供熱,緩解天然氣保障壓力。

2、加強節約用氣宣傳。加強對全社會進行採暖季節約使用天然氣的宣傳工作,倡導全市天然氣用户節約用氣、錯峯用氣。對工業用户及商業用户積極宣傳採暖季中央和我省、我市“壓非保民”天然氣保供政策,爭取理解支持,確保減限措施執行到位。

(二)應急響應分級

根據天然氣供需缺口和發展態勢,將應急響應從低到高設定為Ⅳ級、Ⅲ級、Ⅱ級、Ⅰ級共四個等級。

1、Ⅳ級響應

預警特徵:藍色預警(一般,天然氣日供需缺口小於5%)。

處置措施:除保爐用氣外,對工業用户、商業用户酌情減、限、停氣。具體停氣名單由各城燃企業提出建議,報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批准後實施。

2、Ⅲ級響應

預警特徵:黃色預警(較重,天然氣日供需缺口為5%—10%)。

處置措施:除保爐用氣外,對工業用户、商業用户酌情減、限、停氣。對公服鍋爐(指機關單位和一般辦公樓供熱鍋爐)限、停氣。對大型集中供暖鍋爐根據供需狀況限量供氣(限氣量不超過30%)。對小區採暖鍋爐根據供需狀況限量供氣或輪換供氣。對10噸以上小區集中供暖鍋爐採取錯峯使用機制(17∶00—20∶00停用),具體停氣名單和減限量由各城燃企業提出建議,報市保供工作組批准後實施,同時由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及時向市委、市政府、省發改委報告情況。

3、Ⅱ級響應

預警特徵:橙色預警(嚴重,天然氣日供需缺口為10%—20%)。

處置措施:除保爐用氣外,對工業用户、商業用户酌情減、限、停氣。對公服鍋爐(指機關單位和一般辦公樓供熱鍋爐)限、停氣。對大型集中供暖鍋爐根據供需狀況限量用氣(限氣量不超過50%)。對小區採暖鍋爐根據供需狀況限量供氣或輪換停氣。對5噸以上小區集中供暖鍋爐採取錯峯使用機制(17∶00—20∶00停用)。具體停氣名單和減限量由各燃氣企業提出建議,報市保供工作組批准後實施,同時由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及時向市委、市政府、省發改委報告情況,市委、市政府酌情向省委、省政府報告。

4、Ⅰ級響應

預警特徵:紅色預警(特別嚴重,天然氣日供需缺口超過20%)。

處置措施:根據用户分佈情況,結合管網現狀,儘可能平均分配用氣需求,全市主城區範圍共劃分為9個區塊,在缺口超過20%時,9個區塊進行輪換停氣減限(分片區停氣時,盡力保障對醫院、養老院、幼兒園的供氣)。缺口每增加5%,即增加一個區塊輪換減限,直至達到供需相對平衡。輪換減限措施報市保供工作組批准後實施,同時由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及時向市委、市政府、省發改委報告情況,市委、市政府及時向省委、省政府報告。

主城區以外區域由當地政府和城燃企業執行各自保供限供應急方案。極端情況下,由市保供工作組統一指揮調度。

(三)響應啟動與實施

1、指令批准。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根據各城燃企業報送的供需信息及啟動應急預案建議,召集成員單位研究,提出啟動應急預案及相應預案級別的'建議後,報市保供工作組審批。應急響應指令經市保供工作組組長審核簽發後,由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第一時間分別向市委、市政府總值班室報備。

2、指揮協調。預案啟動建議獲得批准後,由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根據應急等級發出相應指令,組織實施預案相應處置措施,並做好應急預案執行信息的發佈工作。

3、指令傳導。各成員單位接收到預警信息後,第一時間提出具體應急組織實施意見,待市保供工作組作出決定後,各成員單位具體組織實施。應急響應指令下達後,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組織落實應急措施,加強值班,保持聯絡暢通,做好各項應急處置準備工作。

4、工作開展。各成員單位按照響應級別對應的預案,組織做好本單位本系統相應措施的執行工作,全力以赴做好天然氣應急供應保障工作。並及時向市保供工作組彙報工作進展情況,防止輿論對天然氣保供問題進行炒作。

5、信息報送。應急響應啟動後,各成員單位應於每日17時前將前一日16時至當日16時期間的應急工作日報(電子版、蓋章紙質版)報送至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週末和節假日仍需報送)。各城燃企業每日按要求報送供氣情況及採取的應急保供措施,情況緊急時隨時報送。

6、響應終止。當天然氣短缺或其他緊急情況得到緩解後,市保供工作組經研判做出停止應急響應或降低應急響應級別決定,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立即向各成員單位發出相應指令,明確結束響應或執行降低響應級別。

7、總結評估。各成員單位在每次應急響應工作結束後的3個工作日內,完成本單位應急工作評估(內容包括領導檢查情況、工作開展情況、應急措施落實情況、存在問題和下一步改進措施等),並以書面形式報送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

8、監督檢查。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通過專項督查、明察暗訪、實地調研等方式加強督促檢查,確保各項保供應急措施落實到位。

三、工作要求

1、本預案在市保供工作組的統一領導下實施,各成員單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積極參與應急處置工作;凡無故拖延應急處理工作或不服從統一指揮者,將追究其行政責任,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2、各城燃企業、集中供熱企業應按照本預案的組織和調控原則,擬定本企業的處置響應預案,報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備案。

3、各有關單位要組織相關人員認真學習掌握本預案和各級預案內容,明確各自任務要求和處置措施內容。

4、應急響應結束後,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要及時總結工作情況,分析存在問題,改進工作措施,不斷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冬季供熱應急預案7

為確保學校本年度冬季供暖運行工作順利進行, 保證全體師生的健康和安全, 保證設備的運行狀態良好, 迅速、 妥善地處理各類突發事件, 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 指導方針和基本原則

遵循“以人為本、 統一領導、 分工負責” 的原則, 堅持把保障供暖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作為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最大限度的減少或避免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

二、 建立冬季供暖應急指揮系統

( 一)建立冬季供暖應急指揮機構 為加強供暖工作的領導力度, 成立清水九年制學校供暖應急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職責:

1. 根據應急預案做好各環節的準備工作。

2. 突發事件處理過程中總體組織協調。

3. 組織進行應急方案的操作演練;

4. 決定啟動或停止應急方案;

5. 組織恢復正常工作。

( 二)為保障發生緊急情況時迅速實施搶救、 搶修工作, 成立清水九年制學校供暖應急搶救、 搶修隊伍, 成員 如下:

主要職責:

1. 組織、 協調、 指揮應急事項的具體操作。

2. 組織保護、 搶修、 搶救學校財產和師生生命財產安全。

3. 確保供暖的安全有序運行。

三、 預案實施

當遇到因鍋爐、 電機( 水泵)、 管道、 供電故障以及儲煤不足導致的大面積停暖事故時, 啟動此預案。

大面積停暖事故包括:

(一) 鍋爐故障

(二) 電機( 水泵)故障

(三) 管道故障

(四) 供電故障

(五) 儲煤不足

四、 應急準備

( 一)

加大特、 重大安全事故及安全生產操作教育力度, 提高廣大工作人員 及司爐人員 的安全生產意識。

( 二)

加強安全生產操作的檢查力度, 認真做好檢查記錄, 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把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 三)

根據供暖鍋爐的性能特點及事故原因制訂應急措施。

在日常工作中, 以“停電應急措施” 的模擬訓練為重點進行演習,常抓不懈。

提高突發事故的.應對能力, 杜絕短時間內停電造成的一切損失。

( 四)

充分利用現有的宣傳陣地, 對黑板報、 櫥窗、 橫幅等內容進行定期更換, 加大安全生產宣傳力度, 營造“人人講安全, 人人重視安全” 的氛圍。

( 五)

嚴格值班制度, 值班人員 值班時必須堅守崗位, 不準遲到、早退, 不準脱崗、 睡崗、 醉崗。

( 六)

值班人員 值班時應及時關鎖供暖鍋爐房大門, 禁止閒雜人員 入內, 按時巡查鍋爐房及供暖設施情況, 發現問題及時報告並採取措施處理。

( 七)

應急設備、 物資, 定期檢修、 檢查, 確保完好。

五、 應急保障措施

( 一)

鍋爐事故應急措施:

1. 立即組織人員 進行搶修, 及時做好防凍工作。

購買安裝必要的供暖設備, 直至供暖恢復正常。

2. 鍋爐工在事故發生和事故處理中, 應堅守崗位, 事故沒有處理完畢, 不得擅自 離開工作崗位, 認真做好其它供暖設備的保護工作,力爭將損失降到最低。

3. 遇造成人身傷亡或設備建築物受到重大破壞的事故, 除了 為制止事故不再擴大和搶救傷員 而採取必要的措施外, 應保護好現場,凡與事故有關的物體、 痕跡狀態不得破壞。

待公安、 檢察、 技術監督等部門參加的調查組檢查完畢後, 經調查組同意方可清理現場。

4. 及時組織應急搶修隊伍, 全面分析事故現象、 準確找出原因,採取有效措施, 制止事故擴大, 並進行搶修。

5. 在搶修過程中, 要做到連續作業, 搶修不完成, 不準離開現場, 確保儘早恢復正常供暖。

( 二)

停電應急措施:

1. 鍋爐工要堅守工作崗位, 遇到停電時首先關閉鍋爐進出口 閥門, 打開自 來水閥門, 向鍋爐內加自 來水, 同時打開鍋爐的瀉水閥緩慢排放, 使鍋爐內的水一面流動, 一面降温, 直至消除爐內餘熱為止。與此同時, 打開爐門使爐內温度迅速降低。

如果汽化嚴重, 手動打開

鍋爐頂部的所有安全閥緊急排汽的同時, 緊急停爐撤火, 以保證鍋爐的安全。

2. 鍋爐工處理好鍋爐房內的一切事故後要迅速通知供暖應急領導小組。

3. 應急領導小組迅速組織搶修人員 進行搶修。

如果停電時間較長, 迅速組織人員 啟動自 備發電機發電, 及時供暖。

( 三)

停水應急措施:

因供水出現故障導致供暖鍋爐缺水, 應立即採取措施, 組織人員車輛迅速拉水補救, 保證鍋爐的安全運行。

( 四)

當管道發生滲漏、 焊縫開裂等故障時的應急措施:

當管道出現滲漏, 立即關閉相關管道閥門, 立即組織搶修人員 ,找出滲漏點, 以人工、 機械相互配合挖出滲漏點, 最短時間內做好破爛管道的維修, 保證供暖。

( 五)

當電器發生故障時的應急措施:

根據電器設備的特點, 準備各種備品備件及電器設備。

當水泵、電機發生故障時, 立即啟動另 一台備用電機, 並迅速組織相關人員 進行搶修故障電機。

六、 應急救援物資準備

1. 在臨近供暖期要提前儲備一定量的煤炭, 同時在備用煤炭即將用完時, 要迅速組織人員調運煤炭, 保證供暖順利實施。

2. 做好供暖設施設備零配件儲備。

七、 獎懲

在供暖突發事件處置過程中, 對有突出貢獻的個人, 學校將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 對事件責任人和遇突發事件處理不當造成重大損失及嚴重後果的當事人、 責任人將給予必要處分或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冬季供熱應急預案8

冬季即將到來, 為保證師生身體健康和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 預防和杜絕煤氣中毒事故的發生, 確保學校冬季正常供暖, 特制定冬季取暖應急預案如下:

一、成立組織機構, 加強領導, 認真做好冬季防寒取暖應急工作:

1、 成立冬季取暖工作領導小組

2、 曹山國小成立領導小組, 加強對冬季取暖工作的領導,把冬季取暖工作抓實、 抓細。

二、 取暖方式:

教務處採用電地暖, 會議室和政教處採用空調, 其他辦公室和各班教室採用火爐, 宿舍和兩個學前班教室採用鍋爐暖氣集中取暖。

三、 加強管理, 預防為主

1、 根據本校情況, 提前做好冬季用電的計劃, 並準備好充足的資金。

2、 每天早上高年級的值日生提前把火爐點着, 待煙放淨後學生方可進入教室; 低年級的班級要老師負責提前生好爐火。

3、 領導、 教師要加大檢查力度, 要經常檢查各室, 如果發現爐子、 地炕有漏煙的`現象, 馬上安排人員進行修理。

4、 教室要經常通風, 確保室內氧氣充足, 謹防窒息。

5、 採用空調和電熱, 要嚴格按照技術監察部門的各項規定,做好空調和電熱的安全檢查工作, 做到既保證供暖質量有保證供暖安全。

6、 各班要認真執行冬季防火取暖工作方案的要求, 做好每天帶班領導和值周教師對所有教室和取暖鍋爐進行一次防火、防電安全檢查, 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7、 班主任是班級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每天放學時要做到班級檢查一次, 保證爐火熄滅人走。

8、 值周領導和值周教師要對學校安全工作負全責, 每天要嚴格執行安全檢查、 巡視制度, 做好當天的防火、 防盜和用電、用水安全工作, 作好記錄有帶班領導簽字後學校存檔。

四、 明確職責, 嚴格落實冬季防寒取暖工作的各項要求

(一)、 滅火行動小組 火災初起時, 立即切斷電源, 儘快到相應地點取下滅火器進行撲救。

如發現現場人員需要救護, 則應盡力想辦法救人。

(二)、 疏散引導組:

拓素娟 當火災發生時, 立即到自己崗位, 組織指揮師生按預設的次序和通道有序、 迅速、 安全的撤離火災現場。

(三)、 通訊聯絡組:

長:

俞新龍 成

員:

周正策

張進祥 一旦發生火警, 負責與疏散、 救護各組聯絡, 控制校園

播, 調動有關人員到指定地點。

應立即報警, 先報 119 救火,再報 110 維持校門外秩序, 根據人員受傷害情況報 120, 同時報宣和鎮教育辦公室和市教育局辦公室。

(四)、 救護安全組:

長:

蔡靜璇 李曉娟

陳美玲 當火災發生時, 如有受傷和被困人員, 應協助滅火組和消防人員採取救助措施, 及時現場救護或移交 120 急救中心。

五、 預防措施

1、 開展消防知識的宣傳工作根據消防知識進學校要求, 通過廣播、 黑板報等形式, 宣傳消防知識和煤氣中毒, 把各項消防制度、 管理網絡圖上牆。

2、 加強學校消防硬件建設 設置滅火器, 配置 ABC 類乾粉滅火器, 學校重點部位配置滅火器。

設立政教處為學校消防管理辦公室。

3、 經常巡查, 排除隱患。

對教室的電源、 易燃物的存放和用電、 用火安全情況經常進行巡查。

4、 設置必要的消防設施標誌在校園內設置學校示意圖, 標明消防設施, 水源和消防宣傳標誌。

六、 應急措施

1、 發生火災時, 由現場教師或學生向校長報告, 學校領導立即通知廣播室, 有廣播室指揮相關人員立即行動, 到達預定地點。

總指揮或副總指揮迅速到現場進行指揮。

①切斷電源, 廣播告知。(穩定情緒第一、 沉着冷靜為要,防止引起全校驚恐。)

②呼叫 119、 110, 並根據實際情況呼叫 120, 同時報宣和

鎮教育辦公室和市教育局辦公室。

③打開校門。

④滅火行動組到位, 撲滅初起火源, 關閉門窗, 控制火勢,為疏散爭取更多時間。

⑤疏散引導組到位, 疏散線路原則上按學生出操線路, 特殊情況疏散組, 可臨時根據火災發生的地點, 做出果斷的疏散線路決定, 並加以引導。

2、 撤離順序:

按發生火災地點, 所在班級同層優先原則,先撤離所在班級學生, 後撤離同層次學生(離火源進的班級先撤 ), 再其他層次, 這樣既確保重點, 又便於撲救人員進出。

如火災發生課間, 由班主任迅速到班級現場指揮撤離, 其他教師按要求指揮。

七、 有關要求

1、 沉着冷靜指揮。

組織人員按分工合作, 沉着冷靜, 指揮得當。

各指揮疏散教師要識大體顧大局, 嚴密控制下樓速度,以避免造成樓道擠壓, 防止學生因恐慌而跳樓情況發生, 疏散組成員應最後撤離現場。

2、 學生不得參與救火。

學生疏散時必須服從教師安排。

有序按計劃快不撤離, 不得參與救火。

3 穩定學生情緒。

無論校園何處發生火災, 疏散人員都應撤到學校操場、 學生撤離到安全地帶後, 不得任意走動, 更不得返回火災區。

班主任或指揮教師迅速清點學生人數, 並向指揮教師彙報學生情況。

4 撲滅初起火源。

滅火行動組在火災初起時, 要就近起用滅火器, 進行緊急撲救, 盡最大努力撲滅初起火源或減弱火勢,或關閉門窗控制火勢蔓延, 為學生疏散爭取更多時間,在學生未完全撤離前又能確保自己安全的前提下不得撤離火災現場。

5、 確保通信聯絡。

在火災發生時, 各組要確保通信聯絡,及時聯繫, 把有關情況及時的報告總指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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