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測工作方案15篇

來源:文萃谷 1.9W

為了確保我們的努力取得實效,預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是從目的、要求、方式、方法、進度等方面進行安排的書面計劃。我們應該怎麼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監測工作方案,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監測工作方案15篇

監測工作方案1

一、時間及科目

20xx年6月26日。

二、科目

1——6年級語文、數學3——6年級英語

上午:8:30——10:00數學(90分鐘),10:30——11:30英語(60分鐘);

下午:14:30——xx:30語文(120分鐘)。

三、命題與制卷

由教科中心根據本期教材和課程標準要求,統一命題,統一制卷。

四、監測形式:

閉卷筆試考試(其中英語學科有聽力測試)。

五、實施:

1、黃志祥校長為本校考點主任。

2、考室佈置:

(1)每個年級分為三個考室,單人單座,按各班學籍號順序呈“S”形編排學生座位。注意座位間隔均勻並保持適當距離,不得過窄。

(2)桌凳排列整齊,地面保持清潔,桌鬥內的雜物和紙屑要清除乾淨,考室內多餘的課桌整齊排在考室後面,考場四周牆上不能保留與考試內容有關的文字,圖畫。

(4)請各負責老師在6月25日下午佈置好考室,學校進行檢查。

3、監測信號:二鈴一哨。

(1)開考鈴:開始考試。

(2)提醒哨:下考前15分鐘,主監考提醒學生還有15分鐘。

(3)終考鈴:考試結束。

4、監考:

(1)請監考教師提前15分鐘到教導處領試卷,提前5分鐘發試卷。

(2)本次監測實行交叉監考,每考室設兩名監考人員。

(2)監考人員要注意着裝和儀表,不要穿帶釘的鞋進入考場。既要嚴肅認真地維護考場紀律,又要態度和藹地熱心關心考生,保證考試工作的順利進行。

六、閲卷與評價

1、監測科目實行分組流水閲卷。

2、請各組統一閲卷地點、時間。

3、各任課教師負責數據統計與分析評價工作。

監測工作方案2

根據省環保廳《關於加強全省國控企業自行監測技術人員培訓工作的通知》、市環保局《關於督促國家重點監控企業開展自行監測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為儘快提高全市國控企業自行監測技術人員的理論水平和操作技能,滿足國控企業自行監測需要,特制定20xx年國控企業自行監測技術人員培訓計劃。

一、培訓對象

20xx年市轄區內42家國家重點污染源廢水、廢氣、污水處理廠、規模化畜禽養殖廠等具備自行監測條件的企業自測技術人員2名以上。

請各國控企業於20xx年9月30日之前,將企業參訓人員名單(見附件)上報至電子郵箱。

二、培訓範圍

企業自行監測技術培訓的範圍為污染源監測。污染源監測項目包括廢水中的化學需氧量、氨氮、廢氣中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以及企業環評報告書及其批覆中要求開展的其它特徵污染物。

三、培訓內容

1、監測方案的編制(包括監測點位、監測範圍、監測項目、監測頻次等);

2、水質及廢氣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樣品的採集與保存;

3、水中化學需氧量、氨氮及廢氣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分析方法及其原理、干擾及消除、儀器和試劑的選擇與使用、操作步驟及計算方法;

4、實驗室管理制度以及監測質量保證與質量控制;

5、其它需要培訓的內容。

四、培訓方式

本次培訓採取理論授課與實際操作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理論授課採取集中授課方式,實際操作採取化驗室現場操作培訓與大氣現場採樣操作及現場指導培訓方式進行。

五、培訓時間

具體培訓時間另行通知。

推薦監測方案2

一、工作目標

具體目標:食源性疾病病例監測哨點醫院(區一醫院)全年收集報送病例信息不少於50份;食源性疾病病原學監測不少於100份樣本;食源性疾病暴發事件必須100%上報。

二、監測內容

1、食源性疾病監測

(1)食源性疾病病例監測:包括食源性疾病及異常病例監測、特定病原體的食源性疾病病例監測2部分內容(監測責任單位:區一醫院和疾控中心)。

(2)食源性疾病事件報告:對所有發現的食源性疾病暴發事件進行報告(報告單位:區一醫院和疾控中心)。

2、食源性疾病監測的衞生監督:包括對食源性疾病病例監測和食源性疾病事件報告進行監督,由區衞生監督所對區疾控中心和區一醫院履行監測職責、開展監測工作、報送監測信息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區食源性疾病報告工作進行檢查,督促嚴格按照規定和要求落實監測和報告責任。

三、監測工作相關要求

(一)監測點設置

我區哨點醫院為區一醫院,區疾控中心為哨點疾控。

(二)檢測樣品數量及採樣要求

食源性疾病病原學監測不少於100份樣本;為確保檢測結果的真實可靠,樣品採集後到實驗室檢測不得超過15天。

(三)檢測機構資質

區疾控中心已取得相關檢測項目的計量認證資質,能夠承擔依法出證法律責任。

(四)食源性疾病監測工作銜接與配合

區一醫院負責食源性疾病個案信息和標本採集、信息與標本(或菌株)報送。區疾控中心負責監測信息的收集分析、標本實驗室檢測和信息網絡報告,以及食源性疾病的流行病學調查、溯源分析,並承擔監測工作的技術培訓和質量控制。

(五)監測方法

根據國家衞生計生委制定的監測工作手冊採用統一的國家標準方法或指定方法進行監測。

(六)監測結果報告

遵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按照監測計劃的要求報告。

(1)食源性疾病病例監測報告:由區一醫院向區疾控中心報送食源性疾病監測病例信息和待測標本。

(2)食源性疾病事件報告:由醫療機構和區疾控中心負責報告。

四、監測工作管理職責分工

區衞生局負責組織實施轄區內食源性疾病監測報告工作,重點協調、督促做好食源性疾病事件信息的核實報告;負責轄區內食源性疾病病例監測和病原學監測工作的組織協調。

成立區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項目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各單位根據實際情況成立本單位的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項目工作相關組織機構。

五、經費保障

實行項目資金管理。根據國家重大公共衞生服務項目中“食品安全保障經費”安排,按照任務帶經費的形式,專項資金用於涉及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及監督工作必需的業務、培訓支持及相關人員經費支出。

監測工作方案3

各縣級醫療機構、中心衞生院、社區衞生服務中心、鄉鎮衞生院:

為全面貫徹落實《四川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關於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川疾發[2011]93號)要求,切實加強全縣手足口病監測工作,防止我縣手足口病聚集性發生,減少重症病例、嚴防暴發疫情的發生,根據我縣實際,特制訂工作方案:

一、疫情監測

1、疫情報告

1.1、散發病例報告: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對接診的符合手足口病病例定義的所有病例進行網絡報告,按法定丙類傳染病管理。

1.2、聚集性病例報告:托幼機構和學校、醫療機構發現手足口病聚集性病例時,應以最快的方式向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報告。

1.3、突發公共衞生事件報告:局部地區或集體單位發生流行或暴發時,按照《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條例》、《全國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預案》、《突發公共衞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辦法》及有關規定,及時進行突發公共衞生事件信息報告。

暴發定義:局部地區或集體單位發生手足口病 (1周內同一幼托機構/學校發生20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或罹患率達到20%時,或幼托機構/學校發生手足口病重症或死亡病例)

聚集性定義:1周內,同一托幼機構或學校等集體單位發生5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或同一班級(或宿舍)發生2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或同一自然村發生3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或同一家庭發生2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

2、病原學監測

2.1、監測時間:20xx年1月至12月。

2.2、監測對象及內容:

散發病例監測:縣醫院每月採集7例,縣婦幼保健院每月採集3例散發手足口病臨牀診斷病例咽拭子或皰疹液送交縣疾控中心。

重症病例、死亡病例和暴發疫情監測: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採集所有重症病例、死亡病例相關標本或屍檢標本,每起暴發疫情應採集不超過10份病例標本,24小時內送縣疾控中心。

3、個案流調

住院病例、重症病例和死亡病例流行病學個案調查率為95%,暴發或聚集性病例的調查率100%。

二、物資儲備

1、樣品採集物品:縣級醫療單位、各中心衞生院、各社區衞生服務中心儲備必要的病毒採樣專用 盒。

2、消毒物資:各單位結合實際儲備一定數量、種類消毒用品。

三、防控相關技術方案、指南

1、衞生部《手足口病預防控制指南(200**版)》

內含附件:

1.手足口病標本採集及檢測技術方案

2.手足口病個案調查表

3.手足口病重症或死亡病例個案調查表

4.手足口病疫源地消毒指南

2、衞生部《手足口病診療指南(20xx年版)》

3、四川省手足口病病例標本送檢登記表及標本採集和保存技術要求一覽表

附件:四川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關於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

監測工作方案4

為了加強地震監測工作,提高地震短臨跟蹤預測能力與水平,減輕地震對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影響,根據我縣實際,制定我局地震短臨跟蹤工作方案。

一、震情背景

省2015年度地震趨勢會商會確定的地震趨勢意見中涉及我州部分縣,尤其是2014年發生“11.22”康定6.3級和“11.25”康定5.8級地震,表明我州及鄰區在2015年度地震活動水平增強的可能性較大,防災減災部門應當高度重視地震短臨跟蹤工作。

二、工作目標

以強化重點危險區震情短臨跟蹤為重點,以科學把握重點危險區及其周邊異常和震情形勢變化,為地震短臨預測預報作出努力,最大限度地減輕地震災害損失。

三、工作思路

(一)依據全省2015年度地震趨勢會商會確定的重點危險區和州防災減災局關於印發《2015年度地震短臨跟蹤監測工作方案》的通知(甘減災發〔2015〕3號)要求,我縣在所劃定的重點危險區內,因此必須加強地震微觀、宏觀監測工作。

(二)嚴格震情值班制度。嚴格實行24小時震情值班制度,切實搞好防災減災局現有通訊工具的管理和維護,確保震情監測、地震應急信息傳送暢通。

(三)按照《省地震局關於加強市縣地震監測預報和震情跟蹤工作的通知》和《州防災減災局關於印發2015年地震短臨跟蹤監測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積極爭取人員配備和經費投入,確保有人做事,有條件做事。

四、組織機構及工作職責

地震短臨跟蹤工作要在州防災減災局和縣委、縣人民政府的領導下進行,縣防災減災局成立地震短臨跟蹤監測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縣防災減災局局長

副組長:縣防災減災局副局長

成員:縣防災減災局工作人員

各鄉鎮防災減災助理員

主要職責:按照省地震局、州防災減災局對地震短臨跟蹤監測工作的總體部署和要求,研究協調解決我縣地震短臨跟蹤監測工作重大問題;開展地震短臨跟蹤監測相關工作;督促指導各鄉鎮、縣級各單位地震短臨跟蹤監測工作。通過強化地震監測,捕捉地震前的各種微觀、宏觀異常現象,充分有效地分析異常特徵,為上級防災減災部門和地方黨委、政府及時準確地作出地震短臨預報提供依據。

五、工作措施

(一)地震監測預報。

按有關要求及規定對震情進行監測與分析速報,尤其是要加強對地方震、近震以及震羣的監測和速報工作,出現震情必須按規定速報州防災減災局,對未按規定速報和上報的要追究值班人員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二)宏觀異常的上報與核實。

各鄉(鎮)防災減災助理員,要認真做好本地區地下水、動物、氣象等宏觀異常信息的捕捉、收集、上報與核實工作。縣防災減災局將根據上報的宏觀異常情況及時的收集彙總,組織人員進行調查核實,及時做出分析意見,並寫出宏觀異常情況報告上報縣委、縣人民政府和州防災減災局。

(三)會商及預報。

綜合各種地震宏觀、微觀異常情況,堅持震情會商制度,按時將會商意見速報縣委、縣人民政府和州防災減災局。若出現明顯異常或發生緊急震情,要隨時進行會商或緊急會商,並將會商意見迅速上報。加強與周邊地區防災減災部門的溝通與協作,進行信息互通,資料互補。根據地震活動發展趨勢和地震學指標的演化程度,若短臨異常相對集中出現時,及時向縣委、縣政府和州防災減災局提交觀測報告。

六、地震短臨跟蹤任務

根據全省2015年度地震趨勢會商會劃定的“及鄰區地震危險區”的劃分範圍,抓好我縣地震短臨跟蹤監測工作,力爭為短臨跟蹤監測和短臨震情分析預測取得實效性作出努力。

七、短臨跟蹤監測措施

(一)在地震短臨跟蹤監測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將全縣日常監測與重點危險區的地震短臨跟蹤監測工作有機結合起來,加強現有地震監測台點的管理,為短臨震情監測和分析預測提供連續、可靠的監測資料,安裝有“地震烈度儀”的鄉要落實專人進行管理,確保其正常運行。

(二)按有關要求及規定對震情進行監測與分析速報,尤其是要加強對地方震、近震以及震羣的監測和速報工作,出現震情必須按規定速報州防災減災局。

(三)規範報送程序,做好觀測數據登記、報送和材料歸檔工作。按照各鄉鎮及時將監測的地震宏微觀異常情況報縣防災減災局,再由縣防災減災局報州防災減災局的程序進行。同時,鄉鎮和縣防災減災局要做好數據資料登記、保存和歸檔。

(四)密切跟蹤監測宏微觀異常。嚴格按照《省地震局關於印發省地震前兆異常核實工作規程(修訂)的通知》和《州防災減災局關於印發州地震前兆異常核實工作規程(試行)的通知》,做到異常落實不過夜。無論任何時間,只要發現宏、微觀異常,必須及時上報州防災減災局,並派人員進行核實。其中,一般宏微觀異常由所在縣防災減災局進行核實,以電話和書面材料兩種方式上報州防災減災局。重大宏微觀異常由州防災減災局派員和縣防災減災局一起進行核實,寫出專題報告上報省地震局。特大宏微觀異常由州防災減災局請求省地震局派專家聯合進行調查核實。

(五)加強震情分析預測工作。嚴格執行震情會商制度,加強與州防災減災局和周邊縣防災減災部門的聯繫與交流,及時交換異常信息。

八、其它

(一)根據震情發展變化情況及經費情況,對本方案中的有關內容可作臨時調整。

(二)本方案經地震短臨跟蹤監測領導小組審定後印發實施。

監測工作方案5

一、工作目標

以落實《環境保護行動計劃》和保障環境安全為重點,全面檢查我縣相關企業環境監測能力情況,督促落實環境保護的各項措施,督促企業整治環境污染隱患,着力解決羣眾投訴與環境信訪問題,努力改善環境質量。根據市環保局20xx年加強環境監測能力專項檢查工作方案,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二、檢查時間

20xx年3月6日至8月3日

三、檢查內容

(一)大氣污染監測能力建設情況。主要是縣水泥廠和縣機動車輛檢測廠。

(二)廢水污染監測能力建設情況。主要是礦業採礦區和選礦區、集團有限公司、污水處理廠。

四、組織安排

(一)根據省、市環保部門的安排和要求,由環境監察的大隊對重點區域、企業進行現場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當場提出整改意見,對發現的違法行為當場下達法律文書,限期進行整改或給予處罰。

(二)對重點區域、企業進行梳理、檢查、統計完成後,召集相關企業負責人會議,明確專項檢查的重要意義,並逐個指出問題,提出整治要求和時限,要求企業明確表態,確保整治到位。

(三)採取明查、暗查和突擊檢查相結合的方法,對重點企業進行督查,檢查企業在專項行動中發現的問題是否進行了整改,整治的效果怎樣,對拒不整改或整治效果不好的企業下達處罰通知並直接曝光,持續保持執法檢查的高壓態勢。

(四)在8月底,將專項檢查工作總結及專項檢查情況及時報送市環境監察支隊。

監測工作方案6

為了解我縣兒童預防接種後的血清學效果和疫苗可預防疾病的人羣免疫屏障水平,進一步評估疫苗接種率和接種質量,做好疫苗可預防疾病的控制工作,根據《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列》和《預防接種工作規範》,特制定縣人羣免疫水平監測方案。

一、監測內容

目標人羣針對乙肝、麻疹、風疹和甲肝等傳染病的免疫水平。

二、監測範圍、對象和人數

(一)範圍:鎮、鎮、鄉。

監測對象及人數三個鄉鎮3—14歲兒童共計120名兒童。鄉(鎮)監測目標人羣數見附表1。每個年齡組,各種國家免疫規劃疫苗的針對傳染病監測樣本量為40份。年齡組中各年齡段採樣應均衡。

三、調查方法及時間

(一)調查方法隨機抽取3—4歲、5—6歲、7—14歲兒童各40名,每個年齡組隨機均衡抽取城鎮和鄉鎮兒童,年齡組中各年齡段採樣人數應均衡。

(二)調查時間:20xx年10月12日—15日

四、採血內容及要求

(一)對調查目標兒童均填寫《疫苗針對傳染病監測個案調查表》(附表2),兒童疫苗接種史可在兒童預防接種客户端導出,或根據兒童接種證、卡、冊等資料準確登記,由各鄉鎮專幹負責填寫。

(二)採血調查的組織工作

由疾控中心的專業人員負責採集血液標本,採樣編號由9位數字組成,前6位是縣(市)國標碼,後3位是監測兒童數。

(三)採血要求

無菌採血,對所有調查對象均採集靜脈血4毫升,及時分離血清,注意離心時避免發生溶血現象,離心後立即將血清冷凍(避免反覆凍溶),要求凍存在螺口管內;每份血清不少於2毫升,管子上要標清楚序號,並和送檢單上序號一致。冷藏運輸,—20℃保存待檢。

監測工作方案7

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實施條例》食品安全風險管理規定(試行)市食品安全管理辦法》和《市XX年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季行動方案》渝食安委

按照衞生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聯合制定的XX年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衞辦監督〔XX〕3號)等相關文件規定。

結合我縣實際,發〔XX〕164號)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

(一)從而瞭解和分析我縣食品污染水平。獲得XX年 自治縣食品中化學污染物及有害因素以及食源性致病菌的監測數據。

(二)及時發現食品安全隱患,確定危害因素的分佈和可能來源。進行風險預警,降低我縣食源性疾病發病率,為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提供科學依據。

(三)為開展食品安全風險評估提供科學依據。

二、監測內容及責任單位

(一)其中:檢測理化指標、微生物指標,完成以餐用具消毒效果監測及食品監測。樣品來源採取購買的形式採集(見附表1責任單位:縣衞生局(疾控中心)配合單位:縣

食藥監局、工商局、商務局、衞生監督所。

(二)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食品可能危害身體健康的非食用物質、微生物及毒素、易被濫用的食品添加劑、食品中農獸藥殘留等風險因素進行監測(見附表2責任單位:縣質監

局。

(三)食品流通環節的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見附表3責任單位:縣工商局。

(四)餐飲服務食品、餐飲具、工用具等進行監測(見附表4責任單位:縣食藥監局。

(五)生豬、肉牛、山羊飼養場等畜禽養殖和預混料進行檢測鹽酸克倫特羅(俗稱“瘦肉精”和菜克多巴胺及動物疫病等進行監測。責任單位:縣畜牧獸醫局。

(六)蔬菜、水果等農藥殘留開展監測。責任單位:縣農委。

(七)食源性疾病監測

1.監測單位

①疑似食源性異常病例/異常健康事件監測

全縣各級醫療衞生機構。

②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監測

對食品安全事故現場進行衞生學處理,縣疾控中心協助質監、工商、食藥監局等部門開展食品抽樣檢測。開展食品安全事故的流行病學調查、監測和報告。

2.監測內容

①疑似食源性異常病例/異常健康事件的監測、報告。

②食品安全事故(包括食物中毒)監測、報告。

三、質量控制

嚴格按照國家食品安全相關標準進行質量控制。

四、保障措施

同時每年要安排一定經費用於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的設備投入,縣財政將各成員單位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增強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能力,確保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順利開展。

五、信息通報

及時上報縣食安辦,監測責任單位發現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隱患或特定食物中污染水平異常增高時。由縣食安辦立即通報各相關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採取措施加強監管

監測工作方案8

為有效監測全縣市場糧油價格變動情況,切實加強對糧油市場的宏觀調控,提高應急處理能力,根據《糧食流通條例》及《縣糧食應急預案》等規定,制定本方案。

一、監測對象

本縣從事糧食收購、儲存、銷售、加工的糧油經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户、大型超市和農貿市場。

二、監測內容

1.本縣國標三等早稻、中晚稻收購價、輪換和出庫銷售價。

2.本縣主要成品糧油品種(大米、麪粉和食用油)的批發價和零售價。

三、監測點設立

1.早晚稻收購、輪換及銷售出庫價格監測點:

2.主要成品糧油品種批發、零售價格監測點:

(1)縣城:

(2)鄉鎮:

四、監測方法

1.市場糧油價格監測實行週報制,工作人員每週一(節假日延順)上午12時前到監測點實地調查糧油價格信息。

2.通過定時定點採集的本縣市場糧油價格與周邊糧食交易市場價格信息作出比較,分析原因,當出現市場糧油價格異動情況,及時提出糧食預警意見與建議。

監測工作方案9

根據xx政辦xxx30號《關於加強農村飲用水建設管理的實施意見》的要求,每年開展農村飲用水水質檢測工作。

一、目標

(一)掌握農村飲水工程水質衞生狀況及其變化趨勢,為建立長效管理機制提供科學數據。

(二)瞭解農村飲水工程的水處理工藝、消毒設備使用情況、覆蓋人口、新建改建擴建等基礎信息。

二、範圍

全縣行政區域內各行政村的農村飲用水工程。

三、內容和方法

(一) 監測點設置

按照磐政辦(20xx)30號《關於加強農村飲用水建設管理的實施意見》的要求,對全縣12個集鎮供水、253個村集中式供水工程的成品水進行檢測。(詳見監測點分佈表)

(二)監測方法

水樣的採集、檢驗和評價要求:對12個集鎮供水成品水每月檢測一次,對253個村集中式供水分別在每年的枯水期和豐水期抽取成品水各檢測1次;水樣採集、保存、運輸、分析按《生活飲用水標準檢驗方法》(gb5750-20xx)規定執行。水質評價按《生活飲用水衞生標準》(gb5749-20xx)相關規定要求執行。

(四)監測指標

感官性狀和一般化學指標:色度、渾濁度、臭和味、肉眼可見物、ph、鋁、鐵、錳、銅、鋅、氯化物、硫酸鹽、溶解性總固體、總硬度、耗氧量、揮發性酚類、陰離子合成洗滌劑、氨氮。

毒理學指標:砷、鎘、鉻、鉛、汞、硒、氰化物、氟化物、硝酸鹽、三氯甲烷、四氯化碳。

微生物學指標:菌落總數、總大腸菌羣、耐熱大腸菌羣、大腸埃希氏菌。

與消毒有關的指標:根據飲用水消毒劑所用情況確定相應的指標,如遊離餘氯、二氧化氯等;如用二氧化氯消毒時檢測亞氯酸鹽,使用複合二氧化氯消毒時檢測氯酸鹽。

四、質量控制

嚴格按照國家標準的要求開展監測工作。為保證監測數據的可靠性,須採取從現場檢查、採樣和實驗室分析的質量保證措施;如按規定做現場空白、運輸空白、現場平行樣、現場加標樣等。建立監測數據的審核檢查制度,監測實施中應定期或不定期進行資料審查。

五、監測管理及職責分工

縣衞生計生局負責農村飲用水供水工程水質監測的行政管理。

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制定工作方案、水質檢測、人員培訓、質量控制、數據審核、數據分析,撰寫技術報告,將監測結果及時報送縣衞生局及有關部門,並告知縣水務局。

各鄉鎮衞生院負責轄區內的水質採樣工作,縣疾控中心負責到各鄉鎮衞生院收集水樣。

監測工作方案10

為了及時掌握艾滋病性病在人羣中的分佈、流行趨勢及其各種影響因素,根據《區預防與控制艾滋病實施方案年-年)》文件精神和國家區域監測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監測目的

1. 掌握區艾滋病性病流行狀況和流行趨勢。

2. 根據艾滋病性病發病情況和危險因素分析,實施艾滋病性病的干預,併為政府部門決策提供依據。

二、監測對象

賣淫票娼者、靜脈吸毒者、孕婦、人工流產者、同性戀者、公共娛樂場所從業人員、外來流動人口。

三、監測工作的網絡建設

1.成立區艾滋病性病防治監測工作小組和技術指導小組

參照國家和市級的監測技術要求,制定區的監測技術文件;解決區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各種問題等。

2.監測報告及制度

為加強我區的艾滋病性病報告網絡及制度建設,規範轄區性病門診,建立健全艾滋病性病病例報告的各項規章制度,如首診負責制度、性病門診病例的登記與報告制度、匿名報告制度、性病專用登記本的建立和性病報告卡的發放制度、疫情自查制度、實驗室管理制度、性病資料的保密制度、門診和實驗室銜接制度、轉診制度等。

3.加強實驗室建設

在年內建成市五醫院、閔中心醫院艾滋病初篩實驗室並投入使用;對開設性病門診的一級醫院,要求開展淋球菌培養檢驗項目。每年由區衞生局組織相關人員對醫院實驗室試劑來源進行檢查。

4.人員培訓

對區內所有醫療單位開展有關艾滋病性病防治培訓,重點掌握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中各種法律法規、國家最新診療技術,經考試合格上崗。

5.加強協作

艾滋病行為監測要取得當地政府和有關部門的配合,才能有助於調查者接近監測的目標人羣和監測工作的順利開展。

(1)公安局、司法局、計生委、人口辦等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員會成員單位要根據各自工作職責,配合區衞生部門組織高危人羣的行為調查和干預工作。

(2)各鎮、街道落實相關人員,開展對轄區內高危人羣預防與控制艾滋病性病各項健康教育,配合區衞生部門進行行為調查和干預工作。

四、監測內容與方法

1.病例報告

凡在我區內開展性病艾滋病診療服務項目的醫療機構,在日常醫療服務工作中診斷的性病病例、艾滋病病例,包括在本地患病的外來流動人口,均須填寫“性病報告卡”,並將傳報卡報至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每年對監測數據進行分析,包括總髮病率、不同病種的發病率、構成比及流行特點,與歷年同期比較。

2.開展不同人羣的艾滋病篩查

區婦幼所提供婚前體檢者的艾滋病性病數據。

醫療單位提供產前體檢者、人工流產的艾滋病性病數據。

區公安局提供收容、勞教、戒毒等機構的艾滋病性病數據。

區人口計生委提供計劃生育或生殖健康門診中艾滋病性病數據。

3.行為監測

由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設計行為監測方案,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社區衞生服務中心艾滋病性病防治人員落實方案的實施。行為監測對象主要有以下二類:

(1)高危人羣:靜脈注射毒品者、暗娼、嫖客、性病患者。

(2)重點人羣:公共娛樂場所工作人員、外來流動人口。

五、監測資料的分析與反饋

每年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做好監測資料分析,報區衞生局和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員會。

六、 監測資料檔案的管理

各醫療機構對《性病報告卡》、《性病疫情登記簿》、疫情分析報告、工作總結等材料,要裝訂成冊,分類保存和管理,有專人負責。《性病報告卡》要求保存5年。《性病疫情登記簿》、疫情分析報告、《艾滋病性病監測資料年度彙編》等要求長期保存。

監測工作方案11

一、監測目標

通過監測重點職業病及有關勞動者職業病診斷、職業健康檢查情況,摸清底數、發現問題,統計分析2021年縣職業健康檢查、重點職業病的現狀及發展趨勢,為制定職業病防治有關政策、法規和標準,明確職業健康工作重點和方向提供依據和支撐。

二、監測範圍

(一)職業健康核心指標常規監測。覆蓋全縣各鄉鎮。

(二)職業健康檢查機構質量控制。縣人民醫院、縣中醫院。

(三)職業性塵肺病患者隨訪調查與管理。覆蓋全縣各鄉鎮。

三、監測對象及時間區間

本方案提及的重點職業病包括:職業性塵肺病(塵肺、煤工塵肺、石墨塵肺、炭黑塵肺、石棉肺、滑石塵肺、水泥塵肺、雲母塵肺、陶工塵肺、鋁塵肺、電焊工塵肺、鑄工塵肺、根據《塵肺病診斷標準》和《塵肺病理診斷標準》可以診斷的其他塵肺病共13種),職業性腫瘤(石棉所致肺癌、間皮瘤,聯苯胺所致膀胱癌,苯所致白血病,氯甲醚、雙氯甲醚所致肺癌,砷及其化合物所致肺癌、皮膚癌,氯乙烯所致肝血管肉瘤,焦爐逸散物所致肺癌,六價鉻化合物所致肺癌,毛沸石所致肺癌、胸膜間皮瘤,煤焦油、煤焦油瀝青、石油瀝青所致皮膚癌,β-萘胺所致膀胱癌共11種)以及鉛中毒、苯中毒、噪聲聾、布魯氏菌病,共計28種。

監測數據起止時間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職責分工

(一)衞生健康行政部門

縣衞生健康行政部門負責成立項目組織管理組,充分發揮本級項目辦的作用,在全面落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礎上,組織實施本轄區內重點職業病監測工作與績效目標管理,制訂實施方案,確保工作質量和時間進度符合年度績效目標要求。

(二)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作為本級項目辦,具體負責項目組織實施、日常管理、技術培訓、質量控制和數據錄入、審核上報,工作總結和技術報告等;積極開展“省職業病防治綜合管理信息系統”建設及應用工作;及時將監測發現的有關體檢機構違法違規行為或涉嫌違法違規線索向同級衞生監督機構反饋移交;及時向本級組織管理組彙報工作進展情況、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並提出合理化建議。

(三)縣衞生監督機構

作為本地監測發現問題的督促整改主體單位,根據疾病控制中心反饋移交的有關體檢機構違法違規行為或涉嫌違法違規線索,做好督促整改與監督執法,及時向衞生健康部門報告問題督促整改及執法情況。

(四)職業健康檢查機構

及時填報開展職業健康檢查工作相關監測的內容,加強信息化建設,按《省職業衞生信息監測管理辦法(試行)》要求及時做好疑似職業病、職業禁忌證和職業健康檢查的報告工作。負責開展職業健康檢查,按時限要求向縣疾控中心報送檢查結果。

(五)基層醫療衞生機構

按照提供的職業性塵肺病患者線索名單,對已報告的職業性塵肺病病人進行電話或上門隨訪,調查填報有關信息,及時將存在問題報縣項目辦。協助開展塵肺病人的隨訪與康復管理。

五、監測內容與方法

(一)職業健康核心指標常規監測

監測對象為轄區內接觸可導致重點職業病相應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勞動者。特別注意兩點:勞動者所在崗位如已開展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的,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診斷情況應當與其監測結果形成有效信息聯通;今年的監測工作,勞動者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職業健康檢查及事故應急時的健康檢查均納入監測。

監測內容包括用人單位基本情況、當年應當及實際接受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人數、疑似職業病及職業禁忌證檢出人數等,勞動者基本情況及相應職業病危害因素接觸史,並採集職業健康檢查信息,應包括《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範》(GBZ188-2021)規定相應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必檢項目及相關的選檢項目信息。

常規監測工作與職業健康檢查及其網絡報告、質量控制工作相結合。各職業健康檢查機構和職業病診斷機構應在“省職業病防治綜合管理信息系統”中上報各類監測信息,具體要求參照《省職業衞生信息監測管理辦法(試行)》執行。

(二)職業健康檢查機構

縣疾控中心作為本級職業健康檢查質控中心,對我縣的職業健康檢查機構(特別是新備案、羣眾舉報、質量控制風險較高的機構),開展實驗室間比對、質量考核或質量控制評估工作。

(三)職業性塵肺病患者隨訪調查與管理

按照省衞生健康委等5部門聯合印發的《2021年省職業性塵肺病患者信息核查及補充調查工作方案》(甘衞職健函〔2021〕324號)以及省衞生健康委《關於印發〔2021〕323號)和省疾控中心《關於印發〔2021〕230號)要求,繼續對全縣1949年至2021年底報告的職業性塵肺病患者進行隨訪和回顧性調查。

六、質量控制

監測質量控制工作參照省級《重點職業病監測質量控制與評估辦法(試行)》執行(見附件1)。

七、項目管理要求

(一)監測數據報告要求

1.及時反饋監測情況並督促整改

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在2021年7月25日、10月25日、2021年1月10日前向縣衞生健康行政部門、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縣衞生監督機構報送2021年上半年、前三季度、全年等週期內有關核心指標監測信息及質控報告,主要包括:轄區職業健康檢查人數、檢出疑似職業病和職業禁忌證人數、職業病診斷情況等信息,以及對轄區職業健康檢查和診斷機構網絡直報數據開展日常核查、定期質量控制檢查結果。

縣衞生監督機構在接到疾控中心的報告後,應及時督促有關醫療機構就存在問題限期整改,依法開展監督執法。發現問題的督促整改率納入績效評估考核。

2.按時上報監測數據

職業健康檢查機構、基層醫療機構按要求填寫、錄入監測數據。職業健康檢查機構和職業病診斷機構按《省職業衞生信息監測管理辦法(試行)》要求按時上報相關監測數據。

期間,依上級項目辦的調度,縣項目辦及相關單位按要求上報實時工作進度及數據。

3.形成上報監測報告

縣疾控中心應根據重點職業病監測數據,撰寫《職業性塵肺病隨訪與回顧性調查報告》和《重點職業病監測與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年度報告》。縣疾控中心於2021年8月1日和2021年1月5前分別將上述兩個報告上報市疾控中心和縣衞生健康行政部門。

4.分析上報工作總結

縣項目辦要撰寫項目年度工作總結,於2021年1月10日前上報縣衞生健康局。工作總結應包括主要監測結果、監測數據對本地區職業病防治工作特別是發揮的作用,經費分配使用和人員隊伍能力情況,監測工作點覆蓋和體系建設情況,存在問題和對策建議等。

(二)監測工作報告與監測數據的利用

縣衞生監督機構對職業健康檢查信息報告、職業病信息報告、質量考核與質量評估等工作中發現問題與整改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並依法處置。縣項目辦對監測數據統計分析發現的問題,及時研究解決。

(三)做好項目資料管理

監測機構和醫療機構應按年度妥善保管項目相關資料,類目包括:監測項目方案、培訓資料、質控考核資料、季度工作報告、監測數據資料、監測結果反饋函件、項目工作總結與技術報告。收集的監測數據應加蓋公章、長期保存,以備質控驗證和複核。

八、經費管理和使用要求

重點職業病監測經費主要用於摸清職業性塵肺病等重點職業病基本情況,開展與監測有關的技術指導和培訓、職業健康檢查機構和職業病診斷機構實驗室比對、質量控制考核及外聘專家費用、信息化建設、職業健康檢查、數據信息採集、數據驗證與複核、報告撰寫以及監測所需儀器設備購置和維護等方面的費用支出。

縣項目辦加強職業病監測機構的經費管理,確保專款專用、符合規定,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實現績效目標。

九、考核評估辦法合

項目週期結束後,各單位要按照項目考核評估表進行自評,自評表和證明材料於2021年1月25日前報縣衞生健康局。2021年2月底前,省、市衞生健康委對各地進行考核評估,實行打分排名;2021年3月底前全省通報項目考核評估結果,排名將與下一年度項目工作經費掛鈎。

監測工作方案12

為認真貫徹落實《傳染病防治法》、《醫療廢物管理條例》、《醫院感染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加大傳染病防治執法檢查力度,依法糾正、查處違反衞生法律法規的行為,嚴格控制院內感染的發生,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依法做好傳染病防治和醫院感染監督工作,切實履行傳染病防治監督職責,嚴格落實責任制和責任追

究制,促進傳染病防治及醫院感染工作法制化、規範化、科學化,維護廣大人民羣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監督檢測依據

採樣檢測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醫院消衞生標準gb15982、1995)

三、監督監測對象

(一)區級發證和管轄的各級各類醫療機構。

(二)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四、監督監測內容和範圍

(一)醫療機構

傳染病疫情報告、傳染病預防控制措施、醫療廢物處置、艾滋病防治、消毒劑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以及消毒滅菌效果監測(微生物培養)。

(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

傳染病疫情監測、疫情信息報告管理、疫情調查處理、醫療廢物處置等情況。

五、工作要求

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區級發證和管轄的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充分認識開展傳染病防治和醫院感染監督監測工作的重要性,各部門加強配合,各負其責,突出重點,嚴格按本實施方案的要求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一)區衞生監督所職責

負責執法監督檢查工作,制定樣品抽樣的範圍、數量、順序、檢驗項目等工作,印製和填寫相關表格和單據。

(二)區疾控中心職責

負責完成現場採樣監測培養並按時出具結果報告。

(三)監測樣品抽檢範圍和數量

1、治療室、手術室、產室、嬰兒室、消毒供應室、口腔科、內窺鏡室等科室為監測的重點部位,採樣內容為空氣、工作台面、無菌物品、消毒液、醫護人員手錶面。

2、二級規模以上醫院根據科室設置採樣20—30份,鄉衞生院、門診部以及同等規模的醫療機構採樣5---10份,其它診所採樣2---5份。

六、時間安排

6月~9月。

監測工作方案13

為進一步打擊養殖過程中添加“瘦肉精”等違禁藥品的活動,20xx年縣畜牧食品局將組織實施鹽酸克倫特羅、萊克多巴胺等違禁藥物專項整治行動,對全縣範圍內養殖企業(場、户)、部分屠宰場實施定期和不定期監測。具體方案如下:

一、監測範圍

全縣範圍內商品豬養殖企業(場、户)和部分屠宰場。重點監測一定規模的養殖場和養殖小區、農業部抽檢中檢出“瘦肉精”的地區、羣眾舉報使用瘦肉精的地區以及突發事件涉及的地區。

二、監測內容

育肥豬、肉牛、羊尿液中鹽酸克倫特羅和萊克多巴胺、沙丁胺醇。

三、監測方式

採取普查和隨機抽查,並在抽樣現場實施快速檢測(初篩)。初篩結果為陽性的可疑樣品及時送省畜產品安全檢測中心確認。

四、任務分配

(一)各鎮畜牧獸站負責組織實施轄區內“瘦肉精”專項監測工作,縣將按照市局安排按期完成全縣監測任務。普查抽檢,對養殖生豬50頭以上、牛10頭以上、羊30只以上的養殖場實現全覆蓋抽檢。普查抽檢以外的抽查任務縣局另行安排。

(二)初篩所用快速檢測試劑條由省畜產品安全檢測中心統一採購,縣局將根據全年任務分配量按季度到市局生產流通科領取。

五、結果報送

各鎮畜牧獸站的檢測數據由縣局統一上報市局。

六、抽樣要求

(一)抽樣方法

按照《豬肉、豬肝、豬尿抽樣方法》(ny/t763-20xx)規定執行。每次抽樣必須有兩名及以上人員參加。

(二)抽樣比例

根據商品豬養殖企業(場、户)存欄豬數量按照500:1的比例抽取,但最多每次不超過5頭。屠宰企業(點)根據每批待宰豬數量(以產地檢疫證為準)按照100:1的比例抽取,每批不超過3頭。

(三)樣品留存

初篩(快速檢測)為陽性的可疑樣品分成三份,每份不少於30ml,一份留作複檢樣品,一份留作備份樣品,一份留作確認檢測。三份樣品經受檢單位代表和抽樣單位人員簽字封樣後送省畜產品安全檢測中心。陰性樣品不留樣。

七、工作要求

(一)各鎮畜牧獸站要高度重視“瘦肉精”專項整治工作,要將此次專項監測任務的完成情況納入本年度目標考核。

(二)各鎮畜牧獸站要認真組織實施“瘦肉精”專項監測,科學分配全年監測任務,保證每個季度的任務量相對均衡,每個養殖場(户)全年至少覆蓋一次,避免專項監測出現盲段和盲區。同時要特別加強重要節假日前的監測。

(三)檢測對象限育肥豬和肉牛、肉羊,不得對仔豬、種豬、奶牛等進行抽查。

(四)參與監督抽查的工作人員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確保監測工作的科學性、公正性和真實性。

(五)專項監測統一使用省畜產品安全檢測中心提供的抽樣單和檢測記錄表,並有兩名抽檢人員的簽字和受檢單位的簽字蓋章。

(六)未經省局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引用和公佈監測結果。

監測工作方案14

一、監測目的

收集我縣食源性疾病信息和食品中污染物及有害因素污染數據,分析危害因素可能來源,為開展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和標準制定、修訂及跟蹤評價以及風險管理等提供支持。

二、監測內容

(一)食源性疾病監測。

1食源性疾病病例監測。收集、彙總和分析醫療機構報告的由食品或懷疑由食品引起的生物性、化學性、有毒動植物性的感染性或中毒性病例、異常病例,重點關注嬰幼兒、中國小生和孕產婦等病例,由預包裝食品引起的病例,發生在餐飲服務單位的病例,聚集性病例,以及重症和死亡病例等。

2食源性疾病暴發監測。所有發病人數在2人及2人以上或死亡1人及以上的食源性疾病暴發事件,通過對經流行病學調查確認的食源性疾病事件信息的收集和歸因分析,掌握食源性疾病事件的高危食品和危險因素。

3食源性疾病主動監測。主動監測掌握本轄區食源性疾病地區和人羣分佈及其變化趨勢,提高食源性疾病暴發早期識別、預警與防控能力。為研究食源性疾病的流行規律、疾病負擔、制定防控策略提供基礎數據和科學依據。

(二)食品污染、食品有害因素監測。

1食品中化學性污染物及有害因素、微生物及其致病因子開展常規和專項風險監測。

2開展食品放射性物質污染監測。根據《20xx年省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實施方案》,對有鈾(釷)礦山、核設施周圍食品放射性本底進行監測,監測樣品種類:蔬菜、糧食、茶葉、奶粉、家畜家禽肉類等類。

三、監測方法

具體檢驗方法及要求參見《20xx年國家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監測工作手冊》,應採用國家標準方法或指定方法進行監測。

四、報告和通報

(一)食源性疾病監測(詳見附件1)。

縣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縣衞生健康局應當按照《食源性疾病監測報告工作規範(試行)》的要求開展信息報告與通報。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應及時對轄區內可疑聚集性病例進行調查,並在“食源性疾病監測報告系統”上填寫可疑聚集性事件處置意見。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應當定期對轄區內報送數據和信息進行彙總分析,並向縣衞生健康局提交提交分析報告。

(二)食品污染、食品中有害因素監測(詳見附件2)。

我縣監測機構在完成樣品監測後的2個工作日內報送監測數據,發現重要食品安全隱患應當在核實後2小時內報送,並及時告知上級技術機構和縣衞生健康局,縣衞生健康局及時通報食品安全監管部門,並提出相應的風險研判意見和下一步工作建議。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應當定期對轄區內報送數據和信息進行彙總分析,並向縣衞生健康局提交分析報告。

承擔我縣食品放射性污染監測的地方技術機構採取網絡直報方式於20xx年11月15日前將全年監測結果及工作總結報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職輻所。縣疾控中心定期對轄區內食品放射性污染監測報送數據和信息進行彙總分析,適時向縣衞生健康局提交分析報告。

縣疾控中心應當依據《食品安全法》的規定,及時向縣衞生健康局通報監測發現的食品安全風險信息。

五、工作要求

(一)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開展食品污染及食品中有害因素監測,監測樣品數量不得少於州監測方案規定的任務量,優先採集本地產樣品,科學設計採樣方案,避免集中採樣。

(二)縣級以上衞生健康行政部門要按照《食品安全法》有關規定,加強本地區監測工作的組織管理,對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結果表明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隱患,及時通報我縣食品安全監管部門,並報告縣人民政府和州衞生健康委員會。縣衞生健康局應當收集並分析食品安全監管部門通報的食品安全信息。

(三)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承擔監測任務,應當按照《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質量管理方案》的要求,結合本單位監測任務,加強監測工作的質量管理,並應當對本單位承擔風險監測計劃任務的技術機構進行相應的培訓,建立考核機制,提高工作質量和有效性。縣衞生健康局負責組織本行政區域內醫療機構和疾控中心進行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的培訓和督導檢查。

(四)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要做好全縣監測工作的技術指導、監測數據的彙總分析以及質量管理。承擔監測任務的技術機構要保證監測數據真實準確、信息完整無誤,並按照要求報送監測數據和分析結果。

(五)監測工作人員可以請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協助進入相關食用農產品種植養殖、食品生產經營場所採集樣品和收集相關信息,保證監測工作順利開展。

監測工作方案15

一、監測目的

通過對各監測點開展豐水期和枯水期水質衞生監測,系統地瞭解飲用水衞生基本狀況和變化趨勢,及時發現和處置飲用水安全隱患,防範飲用水污染危害人羣健康,為加強我縣飲用水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依據和技術支持。

二、監測範圍

20xx年縣被納入省飲用水衞生監測項目縣。根據我縣行政區劃和地理分佈情況,按照省衞計委分配的監測任務量和監測點設置原則,重點開展全縣城鎮、農村居民集中式、分散式供水、學校自建設施供水水質監測,加強對供水單位的衞生監測管理,採取有效措施控制和處置供水衞生安全隱患。

三、監測點設置

(一)城區監測點

市政供水:共設6個點,在我縣縣城所在地的縣自來水廠設置1個出廠水監測點,在城區按不同方位分散設置5個末梢水監測點。具體監測點包括後河污水處理廠、王家嶺小雷子門面、衞生局辦公樓、縣交警大隊(鄧家壩)、興發小區雲峯診所。

(二)鄉鎮監測點

1.集中式供水:監測點範圍涵蓋全縣所有鄉鎮,每個集中式供水水廠設置1個出廠水監測點和1個末梢水監測點。

2.學校自建設施供水:按照“選擇2所採用自建設施供水的學校納入監測網”的要求,我縣設置普安國小、湘坪希望國小2個監測點。

3.農村飲水安全工程供水:。

四、監測內容和方法

(一)基本情況調查:監測城市(縣、農村)飲用水狀況、供水單位、監測點等基本信息調查。

(二)水質檢測指標和頻次:按照《生活飲用水衞生標準》(GB5749-20xx),縣城區和鄉鎮監測點監測指標為水質常規指標(放射性指標不要求)和氨氮指標。

常規指標(至少檢測前面的31項)。具體指標為:1色度,2渾濁度,3臭和味,4肉眼可見物,5pH,6鋁,7鐵,8錳,9銅,10鋅,11氯化物,12硫酸鹽,13溶解性總固體,14總硬度,15耗氧量,16揮發性酚類,17陰離子合成洗滌劑,18氨氮,19砷,20鎘,21六價鉻,22鉛,23汞,24硒,25氰化物,26氟化物,27硝酸鹽氮,28三氯甲烷,29四氯化碳,30菌落總數,31總大腸菌羣。當水樣檢出總大腸菌羣時,應進一步檢驗32耐熱大腸菌羣。

消毒劑指標:33遊離餘氯

各監測點於枯水期和豐水期各檢測1次。根據今年的工作實際,8-9月份完成豐水期檢測,10-11月份完成枯水期檢測。

(三)水樣採集與保存:按照《生活飲用水標準檢驗方法—水樣的採集與保存》(GB/T5750.2-20xx)執行。各類監測點水樣採樣位置:出廠水應當位於水處理完成後進入輸送管道前的取水口處,末梢水一般應當為用户水龍頭處,二次供水應當為蓄水池或水箱出水口處,學校自建設施供水應當為用户取水口處,分散式供水應當為家庭儲水器內。

(四)水質檢驗與評價。水質檢驗按照《生活飲用水標準檢驗方法》(GB/T5750-20xx)執行。水質評價按照《生活飲用水衞生標準》(GB5749-20xx)執行。

五、結果報告

監測發現嚴重的水質和健康危害問題,應當及時向轄區衞生行政部門報告並進行調查處理。

農村飲用水水質監測信息(表3-7)通過“中國疾病預防控制分佈式應用系統”上報,地址為:;

城區飲用水水質監測信息(表1,2,8)通過“國家飲用水水質衞生監測信息系統”上報【系統正在完善中,請先準備好紙質報表】,水質監測能力調查數據直報期限為11月30日,其它數據上報需在年內完成。原始資料歸檔備查【所有表格都要有完整記錄和審核簽字的紙質資料】。

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要將飲用水水質監測信息通過“國家飲用水水質衞生監測信息系統”上報至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水質監測能力調查數據直報期限為11月30日,其它數據上報需在年內完成。原始資料歸檔備查。

六、質量控制

(一)承擔水質實驗室檢測的機構,必須通過計量認證或國家實驗室認可,建立實施全過程質量保證措施,確保監測數據真實可靠。使用快檢設備開展現場水質檢測,必須經過儀器校驗。

(二)承擔各項監測任務的專業人員,必須經過相關專業技術培訓,統一工作標準和要求。

(三)通過網絡直報的監測數據資料要採取嚴格的質量審核制度,指定專人擔任審核員,對監測數據進行審核後方可上報。未通過審核的信息,應當在信息退回後5個工作日內完成數據訂正,並重新上報。

七、工作分工

為圓滿完成20xx年飲用水衞生監測任務,縣衞生計生局成立全縣生活飲用水調查工作領導小組,具體人員名單如下:

縣衞生計生局制訂本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及時將監測信息報告縣政府,並通報縣水利、建設等相關部門。

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按要求完成轄區內水樣採集、實驗室檢測、現場衞生學調查、監測結果分析、總結報告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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