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合同範文合集五篇

來源:文萃谷 3.13W

隨着時間的推移,關於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那麼正式、規範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租賃合同5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租賃合同範文合集五篇

租賃合同 篇1

甲方(出租方)姓名: 性別: 電話: 乙方(承租方)姓名: 性別: 電話: 籍貫: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 小區 樓 門 室房屋一套,達成以下租賃協議:

一、租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月租金 元,乙方一次性交清 個月租金 元,續租應提前15天交下次房租,如不再續租提前15天告知甲方,到期後甲方另行安排。

二、甲方室內原有物品:

三、室內水電計量截至乙方入住時,水錶數: 電錶數: 煤氣表數: 租賃期間水、電、衞生(除房屋維修費)等各種費用由乙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交納押金 元。租賃期滿,上述費用全部結清後,甲方將押金退還乙方。否則用此押金多退少補。乙方承擔年取暖費 元,於 年 月 日交付給甲方。

四、(1)租賃期間,乙方應對房屋及室內原有物品妥善使用,如有損壞或丟失,照價賠償。

(2)租賃期間,乙方如有擅自將房屋轉給他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拖欠房租、水、電、煤氣等費用,擾亂鄰居生活秩序等行為,所產生的法律後果由乙方獨立承擔。

(3)租賃期間,甲方如因特殊原因解除合同,應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並退回所餘租金,適當賠償乙方損失;如遇政策調整合同不能履行,則退還所餘租金。

五、乙方在租用時,未到期因乙方有事不租時,甲方有權不退還以下房款和暖氣費,如不租時提前與中介所聯繫。經轉租後將租期餘款由中介方付給乙方。甲方(房主)如丟失或室內受損壞,中介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七、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乙方在租期內出現一切意外人身事故,甲方和中介方不承擔責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簡稱甲方)

承租方(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承租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將座落在吉安市 的房屋,結構 面積約 m2,出租給乙方,租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乙方每月向甲方交付租金人民幣 元(包含衞生費,物業管理費),每個月交付一次,每次交付租金必須提前如延時交付租金,甲方有權收回房屋。

三、為了保證合同的順利履行,甲方向乙方收取保證金元,如果乙方未到期要終止合同應提前金;同樣如果甲方要提前終止合同,應提前天通知乙方,否則也視為違約行為,如對乙方造成損失由甲方承擔。房屋內家電、傢俱不得故意損壞,如有此況應照價賠償,合同到期時,雙方無任何經濟糾紛,甲方把全部保證金退回給乙方。

四、租賃期,水電費、有線電視收視費,均由乙方負擔。

五、租賃期間,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居住方式,但乙方不得在房屋裏從事非法活動,不得轉租,否則後果自負。

六、租賃期間,乙方不得損壞或改變房屋的原來結構,如有此況應及時修復或照價賠償,具體由甲方決定。

七、雙方出現爭議,可由雙方自行解決。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經濟合同法》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甲方提供的出租屋內物品有:

十、租賃期間水錶從噸起算,天然氣從立方起算,電錶從度起算,有線電視費、物業管理費、衞生費由合同生效之日起算。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

出租人: 承租人: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租賃合同 篇3

合同號:

承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

出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現簽定本合同,合同內容如下:

一、乙方服務內容和甲方服務要求:

a)乙方負責向甲方租賃以下設備:

品名 數量 租金 使用時間

三洋xu38 台 元/天 天

附件:信號線一根、100寸支架幕壹根。

合計金額: 元整

b)甲方於 年 月 日 點到乙方指定的地點取上述設備,乙方在調試完畢後,經甲方檢查無誤,移交甲方投入使用。

c)設備的起租時間為一天。隔夜按兩天計算,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計算。

d)設備租賃服務費由設備租賃單獨組成,不包括其他服務。

e)甲方租用設備時間為 年 月 日 點至 年 月 日 點整。

f)在甲方使用設備的過程中,由於甲方保護設備不當造成劃傷,損壞應由甲方負責賠償,具體的賠償金額由產品廠家修復金額為主。

g) 甲方應以機器的市值向乙方交付押金(無)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後各自保存一份。

四、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且複印有效。

承租方: 出租方:

聯繫人: 聯繫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租賃合同 篇4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一、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_______牌汽車_______輛租給承租方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車只限於_______承租方進行經營、管理事務。承租方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方司機負責。

三、承租主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設備造成損壞,承租方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因出租方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方自負,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方不付給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間的租費。

四、租用期定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承租方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___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五、租金每年為人民幣_______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年結算一次,按年租用,不足一年按實際月份結算。

六、所用燃料、日常費用由承租方負責。

七、個人汽車租賃違約責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承租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

八、其他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另訂附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賃合同 篇5

訂立合同當事人雙方: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租賃遠大荷蘭水街商業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如下:

第一條 出租場地

1.1甲方將座落於 市 區 號 部分房屋出租予乙方使用。

1.2 本合同項下的房產為甲方經合法取得房產使用權,保證不影響乙方的權益。

1.3該場地的具體位臵在本合同附件一(位臵平面圖)中予以標註,該承租面積為___________平方米。

1.4乙方的物業管理由____(物業公司)_____承擔,乙方對相關物業管理規約。

1.5在租賃期限內,乙方有權根據其正常經營需要與所有其他租户共同平等地使用公共部分,包括但不限於樓梯、通道、衞生間、電梯、電動扶梯等,但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對公共部分的使用予以合理的臨時限制,但該等限制不應影響乙方的正常經營。

1.6乙方承租本合同項下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起租日)至 年 月 日(期滿日)止。如因甲方原因而延遲交付租賃房屋的日期的,則本合同履行期限及免租裝修期等作相應順延,甲乙雙方需要對此進行書面確認。如因乙方原因而使交付租賃房屋的日期延遲的,則本合同履行期限及免租裝修期等不作相應變更。

第二條 房屋用途及經營限制

2.1.該場地只供乙方用於經營___________,甲方保證該出租場地可被用於符合本合同約定用途的經營,乙方經營業態、品類及品牌須符合甲方整體規劃方案。

2.2 本合同簽訂前,甲方應向乙方出示本合同項下房產的《房屋所有權證》及其他能夠證明權利合法來源的有效證明文件,以及《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組織機構代碼證》、《税務登記證》的複印件。乙方須向甲方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等複印件。

2.2在租賃期限內,乙方不得在租賃場地內從事與本合同2.1條所述營業之外的其他用途。乙方亦不得改變經營業態、品類及品牌,乙方在該房產內進行經營活動前,應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請並獲得經營本合同2.1條所述營業執照、批准證書或許可證(如法律、法規要求),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提供必要的協助,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 租金、費用及支付方式

3.1 租金

3.1.1 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承租本合同項下房產的租金總額為¥_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 圓整)。

A.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月租金¥ 元(大寫:人民幣 圓整)。其中,首期租金(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元(大寫:人民幣 圓整)乙方須在合同簽訂之日起60日內全部支付給甲方。

B.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月租金¥ 元(大寫:人民幣 圓整)。

C.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月租金¥ 元(大寫:人民幣 圓整)。

D.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月租金¥ 元(大寫:人民幣 圓整)。

3.1.2 每階段租金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乙方須在每季度開始前15個工作日向甲方支付該季度租金,甲方應在收到乙方租金後十個工作日內開具房屋租賃發票。

3.2 物業管理費

3.2.1 物業管理費的計算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具體位臵見附件一),物業管理費: 元/平方米/月,物業管理費包括本項目的公用區域的各項費用,包括中央空調運行費用、公共電梯等設備運行費用、日常垃圾清運費、公共區域保安費、清潔費、綠化費用、公共部位水電費、公共設備的維修和保養費用等。

3.2.2 物業管理費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乙方須於每季度第一個月5日前支付下一個季度的管理費(其中首季度管理費於租賃房屋交付之日支付),甲方應在收到乙方物業管理費後十個工作日內開具等額發票。

3.2 保證金

3.1.1 甲、乙雙方確定本房屋租賃保證金為¥ 元、物業履約保證金為¥ 元、水電保證金¥ 元、裝修保證金¥ 元,共計¥ 元(大寫:人民幣 圓整)。乙方須在合同簽訂之日將上述保證金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3.3.2 甲、乙雙方商定在租賃期滿或本合同終止後三十日內,乙方需持甲方出具的原始憑證請求返還,若乙方無違約行為且對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無損壞或未有須扣除費用等情形的,甲方將各項保證金全額無息退還給乙方,如乙方不能提供原始憑證,甲方不予退還保證金。

3.3.3 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內,乙方有任何違反本合同約定之行為,甲方有權在各項保證金內扣除相應數額作為違約金,不足部分,乙方須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後七個工作日予以補交。

3.3 水、電費的代收代繳:

水電用表可以獨立抄表,甲方須按水: 元/噸、電 元/度的標準向乙方收取費用並提供水、電費發票,如在租賃期間遇有國家政策和規定調整水電費的,甲方有權對水電費的標準進行調整,乙方應當按照甲方調整後的標準繳納水電費。

3.4 其他費用

乙方須自行負擔與該場地使用有關的電話費、燃氣費、供暖費、寬帶費、車位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3.5 保險

3.5.1 乙方需在房屋交付完成之日前自行為該場地在裝修期間可能遇到的風險購買保險,包括但不限於裝修工程一切險和第三者責任險,保險責任期間為開始裝修之日起至開始營業之日止。

3.5.2 乙方應在開業前自行為該場地可能遇到的風險購買保險,該等保險的責任期間從乙方開業日至本合同期限屆滿之日止,該等險種至少應包括財產一切險、公眾責任險。

3.6 除法律規定或按本合同約定由甲方代扣代繳的以外,乙方須自行向有關部門支付因租賃及經營而產生的'一切税費。

3.7 乙方採用 種方式向甲方付款:

A.現金; B.支票; C.轉賬

3.8 甲方銀行賬户如下:

開户銀行:

收款人名稱:

銀行賬號:

第四條 房屋交付與返還

4.1 甲方應於合同簽訂後的15日內向乙方出具《交房通知書》,通知乙方該場地的交付日(下稱“該交付日”),甲方應當於該交付日前交付該場地,而乙方無正當理由的應當於該交付日前接受交付。

4.2 甲乙雙方交付/接收該場地時,應於租賃場地交接當日在《租賃交付清單》的交接文件上簽字並蓋章(作為附件三),交接文件應當載明交接日期及交付狀況,該場地交付狀況以《租賃交付清單》所載為準。

4.3 甲方應於該場地交付時向乙方説明承租該場地的建築物的狀況,包括空調、照明、用電、消防等使用注意事項。乙方接收該場地時,應當謹慎和適當的檢查該場地。

4.4 若因乙方原因,乙方沒有在該交付日與甲方辦理該場地的驗收、交接手續,則乙方應被視為在該交付日辦理了該場地的驗收、交接手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自該交付日起支付在正常交付情況下乙方應當支付的費用,如物業管理費等。若乙方在交付日後30日內未辦理該場地的進場裝修手續並進場施工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且乙方應當向甲方承擔本合同租金總額20%的違約金。

4.5因甲方原因而遲延交付,本合同所規定的免租裝修期及租賃期限等均將根據遲延後的期限而相應順延。若甲方延遲交付超過30天且經乙方書面催告後五個工作日內仍未交付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且甲方應返還乙方已支付的各項費用,並賠償乙方由此遭受的直接損失。

4.6 乙方應於本合同終止後當日交還租賃場地,乙方自費將該場地內的所有動產(附屬設施/設備除外)搬離該場地,場地之裝修及所有不可拆除的屬甲方所有,甲方無須給予乙方補償,因甲方違約行為導致合同終止的除外。

4.7 乙方自費將場地內的所有物品搬離該場地,並將場地恢復至交付時的狀態,正常使用導致的折舊除外。

4.8 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未按照約定交還該場地的,則甲方有權自行清理該場地內的一切動產,由此產生的清理費用由乙方支付(或在租賃保證金內扣除),乙方物品如因此有所遺失或損毀的,甲方不負賠償責任。

第五條 裝修與改建

5.1乙方所租賃場地的裝修方案須經甲方審核批准,並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裝修施工管理協議》後,乙方方可進場施工。甲方為其提供冷暖、照明、消防設施、基本的電力供應及其他有關基本設施、條件,但乙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相應費用。

5.2 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施設備處於安全和適用的狀態;

5.3 乙方應保證於 年 月 日前開業,乙方免租裝修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共 日。在此期間,乙方無需交付租金,但仍需承擔物業管理費、水電費以及裝修或經營活動而產生的其他費用。

5.4 若因乙方原因,於免租裝修期屆滿後第一個月內未能完成裝修並開業,乙方可繼續裝修,但須按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管理費及其他實際發生的費用,同時乙方應支付逾期開業的違約金(每逾期一天開業,應向甲方交納相當於當月租金的1%)。若在裝修免租期屆滿後30日內仍未完成裝修並開業狀態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5.4 若因甲方的原因,乙方於免租裝修期內未能進行裝修的,乙方的裝修免租期、及租賃期限等應相應的予以延長, 開業日也相應推遲。

5.5未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該房屋進行改建、增建,不得以任何形式毀壞該房屋的主體結構,如乙方對該房屋做出任何修建,或安裝任何附屬物、裝臵、附加物,即使該等裝修、改建或安裝已得到甲方的同意,乙方在合同終止交還該商鋪時,可復原、移去或拆走該等改建、附屬物、裝臵及附加物或其任何部分。

5.6在該場地使用過程中,如非乙方原因,該房屋中甲方提供的設施出現妨礙安全、正常使用的損壞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擴大。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3日內根據損壞情況進行及時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相應費用由甲方承擔。

5.7 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5.8 租賃期內,乙方應正常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內部的各項設施,包括但不限於地板、牆面、所有店面、門窗、電氣設施、燃氣設施、給排水設施、消防設施、空調設施、線纜和管道等,並盡力確保其處於正常租用的使用狀態。

5.9租賃期間,甲方有權進入該房屋視察該房屋的維修狀態,檢查該房屋內的電氣、燃氣、給排水等設備的運作情況,消防安全及其他安全隱患,進行必要的修繕和保養工作,但甲方進行維修保養工作前,應事先通知乙方以選擇合適的時間,並避免因此而影響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5.10 本合同解除時,未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乙方可自行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損毀的,乙方應當恢復原狀。

5.11 本合同解除時,對於已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按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5.11.1 因甲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乙方剩餘租賃期內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甲方予以賠償。

5.11.2 因乙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乙方剩餘租賃期內裝飾裝修的殘值損失,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6.1 甲方或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變更合同的,須以書面形式形成變更合同。因變更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有過錯的一方應賠償另一方的損失。

6.2 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6.3 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內,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6.4 在下列情形下,甲方可單方解除本合同,收回場地,並按照第七條約定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6.4.1 乙方擅自轉租、委託第三方經營管理或與第三方共同經營的;

6.4.2 乙方長期經營不善,經營業績差的;

6.4.3 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逾期支付租金、物業管理費或其他費用之一或全部達60日的,經甲方書面催告五個工作日仍未支付的;

6.4.4 乙方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用途的,擅自改變經營業態、品類或品牌的;

6.4.5 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進行裝修改建的,擅自拆改或損壞房屋結構,且經甲方書面通知,在限定時間內仍未糾正並恢復原狀的;

6.4.6 乙方從事違法經營活動,或受到行政機關處罰的,或因此造成甲方經濟及商譽損失的;

6.4.7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連續中斷或停止經營活動達15天以上的,非因乙方原因的除外;

6.4.8 法律、法規或本合同其他條款約定甲方單方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6.5 在租賃期內,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由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予以賠償:

6.5.1 違反本合同約定,使乙方無法按其用途繼續使用該房屋達60日的;

6.5.2 未經乙方同意,將乙方承租的房屋進行裝修、改建或擴建的;

6.5.3 因甲方原因,致使該房屋因強制執行而被查封;

6.5.4 法律、法規或本合同其他條款允許乙方單方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6.6 甲乙雙方根據本條單方解除合同的,違約方須賠償守約方的一切損失。

6.7 本合同權利義務的終止,不影響本合同中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任何一項條款均被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承擔因自己的違約行為而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7.2 乙方擅自轉租或委託第三方經營管理或與第三方共同經營的,須承擔本合同租金總額20%的違約金。

7.3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等其他費用中任何一項或全部的,每逾期一日,應承擔逾期交付金額的2%的違約金。

7.4乙方從事違法經營活動,受到行政機關處罰的,須承擔本合同租金總額30%的違約金,並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及商譽損失。

7.5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進行裝修改建的,擅自拆改或損壞房屋結構,須承擔本合同租金總額20%的違約金。

7.6乙方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用途的,擅自改變經營業態、品類或品牌的,須承擔本合同租金總額30%的違約金。

7.7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連續中斷或停止經營活動達15天以上的,須承擔本合同租金總額20%的違約金。

7.8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如因甲方原因致使逾期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則應向乙方支付1000元違約金。

7.9 租賃期限內,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維護義務,致使房屋發生損壞,造成乙方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7.10 如因乙方行為侵害第三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應負責處理並承擔所有責任。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一切賠償責任。

7.11乙方主體資格變更或發生影響本合同繼續履行的情況(如乙方清算、合併分立、法定繼承致使房屋使用人發生變更等),應當提前90日書面通知甲方,並簽訂主體變更合同,如乙方未盡通知義務,應承擔本合同租金總額30%的違約金。

7.12 本合同所稱之損失包括實際損失和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訴訟或仲裁以及合理的調查費、律師費等相關法律費用。

第八條 不可抗力

8.1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8.2 由於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在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過程中遇到障礙或延誤,不能按規定的條款全部或部分履行其義務的,遇到不可抗力時間的一方(“受阻方”),只要滿足下列所有條件,不應視為違反本合同:

8.2.1受阻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義務,是由於不可抗力事件直接造成的,且在不可抗力發生前受阻方不存在遲延履行相關義務的情形;

8.2.2受阻方已盡最大努力履行其義務並減少由於不可抗力事件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

8.2.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受阻方已立即通知對方,並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的十五天內提供有關該事件的公證文書和書面説明,書面説明中應包括對延遲履行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的原因説明。

8.3不可抗力事件終止或排除後,受阻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並應儘快通知另一方。受阻方應可延長履行義務的時間,延長期應相當於不可抗力事件實際造成延誤的時間。

8.4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持續達三十日或以上時,雙方應根據該事件對本合同履行的影響程度協商對本合同的修改或終止。如在一方發出協商書面通知之日起十日內雙方無法就此達成一致,任何一方均有權解除本合同而無須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9.1因本合同而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9.2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或其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十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蓋章並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合同文本

11.1 本合同簽訂的同時,甲乙雙方另須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協議。

11.2 本合同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需對本合同及其附件或補充協議做任何修改或補充,須由雙方以書面做出方為有效。修改或補充文件與本合同有不一致的,以修改或補充文件為準。

11.3 本合同如有任何變更、終止或解除需雙方同意並簽署書面文件方為有效。

11.4本合同簽署前,雙方將分別向對方提供其授權本合同簽署人代表其簽署本合同的授權文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