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土地轉讓合同書

來源:文萃谷 6.51K

轉讓人:郭建華 (簡稱甲方)

房屋土地轉讓合同書

受讓人:王辛華 (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在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房屋土地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自願將座落在縣城郵電局對面橋北市場旁,西靠105國道,門面(二層,計165平方)房屋土地轉讓給乙方。

二、乙方願意以陸拾捌萬元整(¥:680000.00元)的房屋土地購買甲方上述的房屋土地。甲方應證件齊全、保證無他人有爭執。

三、乙方購買甲方的房屋土地將房產範圍的土地使用權一併隨房產轉讓,房產土地使用,建築面積以產權證件登記的為準。乙方付清房款後,房屋土地歸乙方所有。

四、甲方在協同辦理好房屋土地轉户登記手續後,乙方在取得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時房款一次付清給甲方。

五、甲、乙雙方共同到房屋土地交易管理部門辦理轉户登記手續,辦理登記手續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甲方轉讓房屋土地時,房屋內的固定生活設施一併轉讓給乙方,乙方適當折舊給付費用,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七、日後若乙方要加、改建房屋應與相鄰方洽商進行,甲方應協調好相鄰雙方關係,避免糾紛發生。

八、乙方購得房屋土地後,有使用、管理、處分的權利,甲方無權干涉。房屋土地轉讓後,甲、乙雙方不得另有爭執。

九、本合同是雙方自願簽訂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登記部門備存檔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定,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轉讓人: 受讓人:

年 月 日

房屋土地轉讓合同書 [篇2]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將甲方現有一宗土地座落於泰和北延大道國家安置地144號(土地面積200平方米)轉讓給乙方一事訂立合同如下:

1、甲方將一宗土地座落於泰和北延大道果園徵地政府安置地144號轉讓給乙方。

2、房屋土地轉讓金額:貳拾捌萬伍仟元整,一次性付清,甲方應出具收據並簽字蓋章 。

3、甲方保證144號文田安置地沒有任何債權債務糾紛。如有發生任何經濟糾紛都由甲方負責處理,如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4、甲方辦完房屋土地轉讓交付後,土地的所有、使用、收益、處分權歸乙方永久行使。同時應移交有關房屋土地的全部資料由乙方保管。 身份證號:

5、房屋在建期間如需辦理任何手續(如簽字等事宜),甲方應無條件配合。費用乙方負責。

6、該宗土地屬甲方個人婚前財產,如果文田144號安置地需交房產税,由乙方負責。

7、今後若因政府規範建設需要,或因其他政策性調整。房屋土地徵用及房屋進行有償拆遷,則房屋拆遷和土地徵用所得補償均為乙方所有。

8、此宗房屋土地轉讓及建成房屋所須辦理一切手續,甲方無條件積極配合,費用乙方負責。 因甲方未配合乙方辦理相關手續造成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9、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規協議,補充協議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及證明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

身份證號碼:

電話:

乙方簽字:(蓋章)

身份證號碼:

電話: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土地轉讓合同書 [篇3]

甲方(賣房業主): 身份證號: 電話:

乙方(買 房 人): 身份證號: 電話:

第一條:

1、甲方在自願、民主、公平、公開、公證、平等合法的基礎上將此房產賣給乙方。

2、此房產坐落在,此房產面積216平方米(有市規劃局批件),土地面積6.9畝土地,暖棚一棟,房屋內的固定設施、及柵欄以內所有設施(按此房現狀為準交付)等,賣方將本房屋土地所有權合同編號及合同複印件交給買方。經雙方研究決定此房產及土地最終所有權轉讓價為人民幣柒拾捌萬元整。小寫:¥780000元。

3、經雙方協商同意首付壹拾萬元整(100000),剩餘餘款陸拾捌萬元整,即日起,按6釐計算,每月利息肆仟元整。如乙方可分期付款,利息按剩餘餘款重新計算,餘款結清同時雙方更名,最晚明年年末2017年年末全部結清餘款及本息。如買方五年之內不履行協議,最終賣方無條件收回此房,定金及裝修無條件充當賣方損失。

第二條:

《房屋土地轉讓合同書》全文內容當前網頁未完全顯示,剩餘內容請訪問下一頁查看。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