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土地承包合同

來源:文萃谷 1.06W

甲方:

鄉鎮土地承包合同

乙方:

乙方向甲方租一片土地種植花木,經雙方友好協商同意如下條款:

一、乙方向甲方租7畝地,地處_____________32畝邊界,乙方租用貳拾年,即從2004年5月1日至2024年5月1日止。

二、租金每畝每年80元,貳拾年共計租金壹萬壹仟貳佰(11200萬元,合同簽訂後於2004年4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

三、乙方在經營中的治安問題甲方要協助解決,乙方在租用期內(貳拾年)如政府徵用該片地,土地賠償歸甲方,地上物品青苗及一切設備補償歸乙方所有。

四、甲方租給乙方土地使用拾年內,如果有本隊社員上園發生糾紛,一切責任和經濟損失全部由甲方負責,乙方不負任何經濟損失。

五、以上合同經雙方多次協商而定,任何一方不得藉口違約或反悔,本合同雙方簽字後生效。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佛北村村委會蓋章: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簽名:

200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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