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耕種土地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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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耕種土地合同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充分利用土地發展經濟效益,甲方將權屬於自己的土地承包給乙方開發種植業,為了明確雙方權、責、利、雙方本着“平等、互利、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特訂立如下條款供雙方遵守執行。

一、承包的土地位置及面積

甲方將位於 土地承包給乙方開發經營,面積。

二、承包土地使用期限

雙方願意承包的土地使用權年限為 年,即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該承包地所有權屬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權。

四、在承包期間內,乙方在該地經營生產,甲方不得以任何藉口干擾阻攔乙方,否則甲方要負責由此所造成的乙方經濟損失。

五、在陳包期間內,如有土地權屬發生爭議,概由甲方負責出面處理,否則由此所造成的損失,均由甲方賠償。

六、在承包期間,該地如被徵用,徵地單位必須與甲方、乙方協商解決。徵地款賠償給甲方,青苗等其他費用賠償給乙方。

七、在承包期間,根據需要,在不損害甲方利益的前提下,乙方 1

有權招商聯營等權利,土地轉讓須經甲方同意。

八、其它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有未盡事宜,須雙方協商同意可作補充協議。

2、合同期滿後如甲方繼續承包,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給乙方。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一份,乙方每人一份。

甲方(經濟社法人代表簽章):

2 乙方(代表簽章): 年 月 日

承包耕種土地合同 [篇2]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充分利用土地發展經濟效益,甲方將權屬於自己的土地承包給乙方開發種植業,為了明確雙方權、責、利、雙方本着“平等、互利、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特訂立如下條款供雙方遵守執行。

一、承包的土地位置及面積

甲方將位於西村經濟社馮坡土地承包給乙方開發經營,其國上至範圍為:東至潭覽溪;南至潭覽溪;西至東村經濟社土地;北至防潮堤;面積150畝(具體四至及面積以雙方埋設的界樁及測量為準)。

二、承包土地使用期限

雙方願意承包的土地使用權年限為30年,即從二0一0年三月三日至二0四0年三月三日止。

三、該承包地所有權屬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權,用方只發包土地,開發費、樹苗費等其他支出均由乙方承擔。

四、承包金繳交方法:樹苗成才砍伐後,按噸收入總數上交20%給甲方,乙方得80%。

五、在承包期間內,乙方在該地經營生產,甲方不得以任何藉口干擾阻攔乙方,否則甲方要負責由此所造成的乙方經濟損失。

六、在陳包期間內,如有土地權屬發生爭議,概由甲方負責出面 1

處理,否則由此所造成的損失,均由甲方賠償。

七、在承包期間,該地如被徵用,徵地單位必須與甲方、乙方協商解決。徵地款賠償給甲方,青苗等其他費用賠償給乙方。

八、在承包期間,根據需要,在不損害甲方利益的前提下,乙方有權招商聯營等權利,土地轉讓須經甲方同意。

九、其它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有未盡事宜,須雙方協商同意可作補充協議。

2、合同期滿後如甲方繼續承包,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給乙方。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一份,乙方每人一份。

甲方(經濟社法人代表簽章): 乙方(代表簽章):

年 月 日 2

承包耕種土地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聯繫電話:

經雙方協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同意簽定如下款項:

一、承接面積:

隊新圍仔作物地,面積畝,該面積已從新丈量的(另附草圖説明)。

二、承接期限用途:

月日至年日。甲方同意提供該地用於種養植,建材堆放。確實需要改變為其他用途或轉讓的要經本隊社員同意後才能改變用途或轉讓。

三、地租金及交租時間:

地租金兩年零陸個月每年每畝2017年7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合共款7128元,後第二個五年每年每畝1600元,由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合共款每年10368元,第三個五年每年每畝2300元,由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合共款每年14904元,村管理費每年每畝30元,合共款每年194.4元,交租金在1月5日前,如超過一個月不交租的視作違約。

四、押金每畝500元,合共款3240元,期滿後退回本金(不計利息)。

五、違約責任

如甲方違約退回押金及補償乙方投資設備及經濟損失,如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土地及沒收押金,投資設備及種子種苗不作任何賠償。

六、其他

1,乙方承包之日起,如中途國家或上級攤派各項任務(按面積或人口計算)由乙方負擔,並且按村規定時間完成。

2,期滿時乙方必需清除地上作物和設備,甲方才能退回押金給乙方。

3,如遇集體或國家徵用土地,甲、乙雙方必需無條件服從,合同自行終止。青苗費和設備投資按鎮政府徵地補償文件分類標準,計算給乙方。但青苗補償款甲方佔40%,乙方佔60%(地上附着物由乙方處理),徵地款屬甲方所有。

4,乙方在承包期內,不準在承包地內砌磚牆建房,只可搭建臨時建築。

5,乙方必須依法經營和遵守村指定的各項村規民約(包括治安管理和計劃生育條例等),不能違法經營。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及村委會一份,簽章後生效。

注:2017年計租6個月,共款3564元。

甲方:裕洲村吉昌隊 乙方代表:

甲方代表:

經辦人:

年 月 日

承包耕種土地合同 [篇4]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依照《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公開、誠信、平等、自願”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土地承包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土地 畝、每畝承包費 元承包給乙方

二、合同期限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價格:本合同期限內按每畝 元、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結清。結不清收回土地, 若有誠信,可續保,價格再議,本合同長期有效。

四、結算方式:現金結算,甲、乙雙方以收據為憑。

五、甲方承包的土地不能有任何爭議、糾紛和債務。

六、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享有獨立的生產自主權、經營權,但不能改變土地 用地性質,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方式、乙方要認真管理 好甲方的土地、不得讓別人佔用、及時除草不能留下雜草 、保養、平整好每塊 土地不得損壞。

七、違約責任:上述條款是甲、乙雙方在完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的, 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藉口違約,否則,單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違約方承擔。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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