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大學碩士學位和博士學位授予工作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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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讓大家瞭解遼寧大學碩士學位和博士學位授予工作的相關信息,下面,小編為大家提供遼寧大學碩士學位和博士學位授予工作細則,全文如下:

遼寧大學碩士學位和博士學位授予工作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結合本校實際,制定本工作細則。

第二條 本校為學士學位、碩士學位和博士學位的授予單位。

第二章 學位評定委員會

第三條 學校成立學位評定委員會,由二十五人組成。任期三年。學位評定委員會設主席一人,副席二人。

校學位評定委員會下設院、系(所)為單位的分評定委員會(簡稱分委員會)。分委員會由五至七人組成,任期三年。分委員會設主席一人,副主席一人。

學位評定委員會的決議,以不記名投票方式,經全體成員過2/3數同意有效。

(詳見《遼寧大學學位評定委員會條例)

第三章 學位申請人資格審查

第四條 凡是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思想作風端正、願意為人民服務,並具有相應學力水平者,均可按本細則規定,申請有關學位。學位申請人不得同時向兩個學位授予單位提出申請。

本校研究生在申請學位時,學位申請人應提交申請材料(含申請書、學業成績、申請人的政治思想表現、導師介紹、單位推薦)和學術論文等材料。

具有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者申請學位時,須提交申請書、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專家推薦書、學術成果、專業知識結構及水平的證明、學位論文等材料。申請碩士學位應由兩名副教授、教授或相當職稱的專家推薦。申請博士學位應由三名教授或相當職稱的專家推薦。推薦人應負責介紹申請人的政治思想表現、理論水平、研究能力、外語程度和學習態度。推薦書由推薦人直接送交或郵寄本校學位評定委員會辦公室。

第五條 學位申請人符合以下基本要求者,方可准予: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學習和工作表現良好,品行端正。

2.在校研究生必須按培養方案、教學計劃學完學位課程並修滿學分。同等學力者須是課程考試合格者。

3.論文質量符合申請條件。

第四章 學位學術水平的要求

第六條 學位申請人通過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的課程考試,且論文答辯達到下述學術水平,方可授予學位。

(一)碩士學位學術水平的要求

1.具有掌握運用馬列主義基本理論的政治思想修養和素質。

2.在本門學科上掌握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門知識。

3.具有從事科學研究工作或獨立擔負專門業務技術工作的能力。

4.比較熟練地運用一種外國語閲讀本專業的外文資料,並能寫出論文摘要,具有初步的聽説能力。

(二)博士學位的學術水平要求

1.具有較好地掌握、運用馬列主義基本理論的政治思想修養和素質。

2.在本門學科上掌握堅實、寬廣的基礎理論和系統深入的專門知識。

3.具有獨立從事創造性科學研究的能力,並在專門領域內做出創造性成果。

4.掌握兩門外語。第一外語要求能熟練地閲讀本專業的外文資料,並具有一定的寫作能力和聽説能力。第二外語要求具有閲讀專業外文資料的初步能力。

第五章 學位課程考試及方式

第七條 本校按國家教育部公佈的培養博士、碩士研究生學科專業目錄,開設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兩級學位課程。

(一)碩士學位課程

1. 考試科目

①馬克思主義理論課,②基礎學位課、專業學位課和選修課,③外國語。

2. 考試要求

上述課程考試的水平要求,按本細則第四章規定執行。考試成

績70分以上(含70分),方為合格。

3.考試方法

①本校碩士研究生的課程考試,按碩士學位水平的要求,結合培養方案和教學計劃要求安排進行。

②外校非授予單位的碩士研究生和同等學力人員的課程考試,另行組織,非學位授予單位的研究生如提交同類課程試卷並符合要求者,可免去本門課程考試。

③通過全部課程考試後(同等學力人員包括國家統考外國語、專業綜合課)方可申請碩士學位論文開題。課程考試一門不及格者,可在半年內申請補考一次,補考仍不及格者,不能參加論文答辯,本次學位申請無效。

(二)博士學位課程

1. 考試科目

①馬克思主義理論課。②基礎理論課和專業課,③兩門外語。

2. 考試要求

上述課程考試水平要求,按本細則第四章規定執行,總平均成績優良,方為合格。

3. 考試方法

博士研究生課程考試,按培養方案和教學計劃要求及有關規定組織實施。

第六章 學位論文的基本要求與書寫格式

(規定另文)

第七章 論文評閲程序

第八條 研究生最遲應在答辯前二個月提交論文。指導教師應參考本細則第六章有關內容和分委員會的有關規定要求,在半個月內結束評審,寫出詳細評語,並在教研室(研究室)作介紹。同時,研究生要向教研室(研究室)作論文報告,徵求意見,修改後複印。

博士學位論文的全文或內容摘要,應在答辯前三個月印送有關單位,廣泛徵求同行專家的評議。同時,爭取在刊物上發表,廣泛徵求意見。

第九條 答辯前兩個月,應先聘請與論文有關的專家評閲論文。碩士學位論文需聘請3名(校外2名)副教授或副研究員以上職稱的專家。博士學位論文需聘請5名(校外2-3人)教授或相當職稱的專家評閲。

第十條 評閲人應對論文寫出詳細的學術評語,供答辯委員會參考。評閲人可從下列幾個方面審查論文質量:①研究成果的理論意義和實踐價值。②論據是否充分、合理、可靠。③掌握基礎理論、專業知識與基本技術的水平。④研究方法、寫作的邏輯性及其他優缺點。並對論文可否提交答辯,是否達到該生攻讀學位的`學術水平等寫出意見。

第八章 論文答辯委員會和答辯規則

第十一條 碩士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由5人組成,指導教師可以參加答辯會,但不能參加表決。委員中應以副教授以上職稱人員為主,還應有外單位(就近地區)專家1~2名。委員會主席由外單位副教授以上的專家擔任。委員會設祕書1人。

博士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由5~7人組成,指導教師可以參加答辯會,但不能參加表決。委員由教授或相當職稱的專家組成,還應有2~3名外單位的專家參加。委員會主席由教授或相當職稱的專家擔任。委員會設祕書1人。

第十二條 答辯委員會必須堅持明確的學術標準,堅持實事求是的科學態度,嚴格把好質量關,不得降低標準。應創造條件讓每個委員預先了解論文的內容或摘要,作好提問的準備。委員必須堅持原則,態度公正。

答辯要發揚學術民主,以公開方式舉行,會場要莊重嚴肅。對是否授予學位,應以不記名投票表決,經全體成員2/3以上同意,方為通過。決議經答辯委員會主席簽字,報送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批。

第十三條 答辯工作最遲應在申請人提交論文後三個月內進行完畢。期間,如遇一名評閲人的評語是否定的情況,不許舉行答辯,並應增聘一名評閲人。如遇兩名評閲人的評語是否定的,則本次申請無效。

會議要有詳細記錄。

第十四條 舉行論文答辯的程序應為:①主席宣佈開會。②宣佈答辯委員會成員名單及答辯程序和規則。③申請人報告論文的主要內容。④委員提問,申請人答辯。⑤休會,舉行答辯委員會會議(宣讀導師和評閲人的學術評語、商定評價論文的標準,對論文作出評語,對是否授予學位進行表決)。⑥主席宣佈委員會對論文的評語和表決結果。

第十五條 答辯不合格的,經答辯委員會同意,碩士學位論文可在半年內修改後,重新答辯一次。博士學位論文可在一年內修改後,重新答辯一次。

碩士學位申請人的論文,如已相當於博士學術水平。答辯委員會除作出授予碩士學位的決議外,還可提出向有關單位建議辦理申請博士學位考試的手續。

第十六條 答辯結束後,兩週內,各單位應配合各答辯委員會祕書,將答辯人的學位申請書、課程考試成績單與答辯論文全文與內容摘要、專家推薦書、論文評閲書、答辯會議紀錄和決議書、表決票等有關材料整理立卷,送學位評定委員會辦公室存檔。

第九章 授予學位的綜合要求

第十七條 授予碩士學位必須貫徹執行“堅持標準,保證質量”的原則,對於申請學位的研究生要進行認真的審查,把好質量關。凡符合本細則第三、四、六章和其它有關規定者均可授予碩士學位。

第十八條 凡在本校申請碩士學位的畢業研究生,經審核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授予碩士學位:

1.政治上否定或反對“四項基本原則”,嚴重違法亂紀,道德品質敗壞,堅持無理要求不服從統一分配者。

2.入學前未修完大學本科課程的研究生,根據其過去的工作實踐、自學狀況及研究生課程學習階段情況,對其是否已補足本專業大學本科課程核查後,確定屬於大學本科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嚴重缺乏、工作經歷又短的人員,或未考取本科但已被錄取為研究生者。

3.按碩士培養方案要求,應屆畢業研究生所修專業的學位課水平較低,有較多課程內容屬於補學本科課程,又無該專業的應屆畢業研究生應具備的有關學位課程考試合格成績者。

4.凡有一門以上學位課程考試不及格或考試手續不符合學校規定者。

5.對於論文工作不是在導師指導下由本人獨立完成,而是大部分依靠別人完成或剽竊他人成果的。或立論膚淺、邏輯思維混亂,而論文有原則錯誤的。或論文深度不夠,沒有新見解的,均不能授予碩士學位。

第十九條 進行博士學位授予工作,應認真執行學位條例及其暫行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全面掌握博士學位的標準,嚴格把關,保證質量。

1.授予博士學位,必須堅持社會主義方向。要求本國的博士學位申請人員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必須為社會主義建設事業服務,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堅持博士學位的學術標準,對博士學位申請人員的基礎理論、專門知識、外語程度和學位論文等要進行全面的考核。博士學位的課程考試,必須按規定的要求進行。博士學位論文的評閲人,必須是責任心強,在這一學科領域學術造詣較深,近年來在科學研究工作中有突出成績的專家。學位論文和摘要,應在答辯前三個月印送有關單位進行同行評議,並將同行評議的意見綜合整理,供答辯委員會參考。在組成論文答辯委員會時,應儘可能地聘請經國務院批准有權授予博士學位單位中指導博士研究生的導師。要注意聘請高等學校和科研機構兩個方面的專家參加答辯,以便他們能夠充分協商,共同掌握好有關專業博士學位的具體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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