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購房注意事項

來源:文萃谷 2.32W

一、謹慎購買三種房

有哪些購房注意事項

隨着住房制度改革的進行,買房成為人們圓住房夢的惟一手段。面對紛雜的房地產市場,有關人士提醒需要買房的人們,以下三種房買時要慎之又慎。

1.城市聯建房買時要慎重

由於歷史原因,我國城鎮許多企業、單位擁有自己的廠區、院區,一些有錢的房地產開發商與這些擁有國家劃撥土地的單位聯合建房,建房後按五五或四六分成。而開發商為了賺錢,把分成的房屋,當成商品房賣掉。按照政府有關規定,聯建住宅必須由本單位自用或本單位職工投資一部分分得使用,不準出售或出租給外單位,更不能當商品房出售。

2.農村合建房市場難進入

農村,特別是城市的城鄉結合部和遠郊區縣的城鎮是房地產開發的一塊肥肉,他們往往與某些村鎮或村鎮的某些幹部進行聯合房地產開發,或以舊村改造,改變村貌為名;或以修橋造路,改變道路為名;或以買斷某一公交線路,改善交通為名;或以幫助建校,以教興村為名;或以村鎮農民個人集資蓋房為名,換取農村土地,行房地產開發之實。所建的商品別墅,因土地所有制的性質決定不能進入市場。但實際上房子仍然有銷路,有居民個人買的,有單位買的。農民集資房,不是經營性房地產,不但沒有辦理土地出讓手續,而且也沒有辦理土地徵用手續,其房屋買賣的行為是無效的。有些開發商不按法律規範經營房地產,致使購房人到期拿不到房證,有的即使拿到房子也無法辦出產權證。

3.非法開發房根本買不得

前幾年,一些不具備開發條件的單位隨便弄一塊地就來搞房地產開發,這些開發單位由於資質審查不合格,根本無法辦理徵地手續和交納土地出讓金。因而,他們所開發的住宅不可能取得商品房銷售許可證,其開發的.商品住宅根本無法銷售,所以,都將被堵在房地產交易市場的大門之外。

二、當心七種無效的購房合同

1.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所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的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行為,因此,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房屋買賣均應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簽訂合同,他們不能獨立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否則,屬無效合同。

2.限制行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限制行為能力人只能進行與其年齡、智力、精神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活動,他們進行房屋買賣應當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簽訂合同或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沒有法定代理人的同意,限制行為能力人自已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效。

3.以欺詐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這是指一方當事人以捏造事實或隱瞞真相等欺騙手段,致使對方當事人發生錯誤認識所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

4.以脅迫的手段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指一方當事人以使對方財產、肉體或精神上受損害相威脅,迫使其產生恐怖而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

5.乘人之危簽訂的經濟合同。是指一方當事人乘對方處於危難之際或利用對方的迫切需要,強迫對方接受明顯不利的條件所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

6.雙方當事人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他人利益所的房屋買賣合同。是指雙方當事人故意串通,損害國這、集體或第三人的利益簽訂的合同無效。

7.當事人之間沒有簽訂書面房屋買賣合同,又無據可查的,亦認定為房屋買賣合同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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