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度費用補貼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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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增強員工歸屬感,作為公司整體待遇的一部分,特制訂本辦法。

月度費用補貼管理辦法

第一條、月度費用補貼包含:午餐補貼、通訊補貼、市內交通補貼;

第二條、月度費用補貼具體標準及發放方式如下:

午餐補貼:公司集中提供午餐,標準為8元/餐。人力資源負責每天統計就餐人數和訂餐,並對員工餐飲做定期的調整。公司按當日出勤表人數訂餐,員工如因外出等需調整訂餐的.,應在當日10點半前通知人力資源,逾期不予更改。由人力資源每月28日統計未就餐人次,經企管部主管審核後提交財務部,公司將在次月12日以現金方式補發相關費用。

通訊補貼:公司施行限額報銷制,限定額度因崗位需求而異。發生額低於限額的,按發生額報銷;發生額超出限額的,按限額報銷。員工每月28日前需提供個人話費發票,經部門主管審核彙總後提交財務部,公司將在次月12日予以集中報銷。公司領導的話費由企管部負責及時充繳,並打印話費發票予以報銷。(每月通訊補助標準為:銷售崗每月150元;內勤崗每月100元;副總級別以上領導不做限額要求。此項雖不需保密,也不必公開説明。)

市內交通補貼:公司施行定額報銷制,標準為100元/月。員工每月28日前需提供交通發票,經部門主管審核彙總後提交財務部,公司將在次月12日予以集中報銷。

第三條、以上費用需由員工本人在規定時間內及時處理,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公司不予補發。各類發票需符合公司財務規範的要求,並正確填寫費用報銷單。

(附註:通訊暢通要求:公司要求每位員工的手機在每天7點至22點之間保持暢通,特殊崗位需24小時暢通,如有緊急事情下電話無法接通情況發生,每人次樂捐50元作為公司集體活動費用,同時當月通訊補貼不予發放。)

第四條、本規定由財務部負責解釋,自2017年12月起施行。

發:全體員工。 簽發日期:2017/12/3

月度費用補貼管理辦法 [篇2]

為規範管理員工因工作需要、業務聯繫產生的手機通訊費用,保證各項業務工作的正常開展,現對項目部各部門員工的通訊話費補貼,特制定如下管理辦法:

一、因公通訊話費指的是項目部在職員工,因本職工作需要,在業務工作開展,通過使用私人手機,產生的通訊手機話費。

二、各職級通訊話費補貼標準:項目正職話費補貼為每人每月 600元。副職話費補貼為每人每月 500 元 , 部長話費補貼為每人每月 300 元,部門主管話費補貼為每人每月 200 元,部員話費補貼為每人每月100 元,司機話費補貼為每人每月 100 元,衞生員話費補貼為每人每月 100 元,炊事員話費補貼為每人每月 50 元,

三、每月按補貼數額把話費發票交予財務部方可辦理話費補貼

四、本辦法自2012年3月份正式實行!

中鐵航空港深圳地鐵11號線11303-3標項目部

辦公室

2012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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