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 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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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進一步加強藥品安全監管,強化企業依法誠信規範經營、落實安全職責、保證藥品質量,確保人民用藥用械安全和2015年度該縣gsp認證和換證工作順利進行。近日,通江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與全縣9家批發連鎖分支機構和近60家重點藥品零售企業簽訂了《藥品醫療器械質量安全承諾書》。

藥品 承諾書

一是保證從合法供貨企業購進藥品,嚴格把好購進驗收關,絕不讓假劣藥品進入企業倉庫;

二是嚴格按照法定條件、要求從事經營活動,做好在庫藥品的管理工作,確保不發生藥品質量問題;

三是建立涵蓋首營企業審核、購進票據、藥品養護等完善的全過程藥品質量管理體系,確保有效運行;

四是增強“企業是藥品安全第一責任人”意識,認真開展gsp重新認證前內部評審工作,自查自糾,規範藥品經營行為;

五是嚴格按照《藥品經營許可證》批准的經營範圍進行經營,決不超範圍經營;

六是不得經營銷售假劣藥械;

七是銷售對象必須是合法的經營使用單位,並自覺保留被銷售單位的合法資質材料及銷售憑證;

八是堅決抵制虛假藥品廣告宣傳,不參與發佈虛假藥品廣告,誠實守信,不經營誤導患者與用藥品目的無關的高價新特藥品或以非藥品冒充藥品;

九是如有質量問題或應監管部門要求,將立即停止銷售該藥品並妥善做好配合調查處理工作;

十是承諾如發生重大藥品安全事故,將全力配合有關部門調查處理,以保障公眾利益為目的,落實各項應急處置措施。

各企業自覺承諾若違反上述“十條”的有關規定,自願接受處罰。

(通江局)

藥品零售企業誠信經營承諾書

為確保嚴格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遵紀守法經營,文明誠信服務,為消費者提供安全、合格、有效的藥品,現我單位向社會作如下承諾:

1、認真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嚴格依照《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的要求,依法開展經營活動。

2、自覺執行國家藥品分類管理制度,不開架銷售處方藥,銷售處方藥必須憑醫生處方,經執業藥師審核後,方可調配銷售,並按規定留存處方。

3、銷售含麻黃鹼類複方製劑的藥品,嚴格按照國家規定限量銷售,並按規定要求做好相關銷售記錄。不違規超範圍經營國家明令禁止的藥品,不經營虛假廣告宣傳的產品。

4、堅守職業道德,誠信文明服務,主動承擔社會責任,自覺維護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不以任何形式欺騙和誤導消費者,做到“以誠實守信為榮,以見利忘義為恥”。

5、積極配合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的監督管理,自覺接受社會各界和廣大消費者的`監督。

如未履行以上承諾,弄虛作假,經營假劣藥品或從事其他違法違規經營活動的,由本單位自行承擔一切後果和法律責任,並自覺接受監管部門的處理。

承諾單位(公章):

企業法人(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藥品供應商承諾書

為了加強與鄢陵縣人民醫院的合作,確保藥品供貨及時、優質,我公司鄭重承諾:

一、嚴格遵守國家藥品管理相關政策和法規,和雙方簽訂的購銷合同,依法經營。

二、積極組織貨源,保證藥品供應,執行藥品中標價格,不論院方藥品採購規模大小,均保證藥品及時供貨。

三、依據採購計劃,急救藥品或緊急情況用藥的配送不超過4小時,一般藥品的配送市區內不超過48小時,市區外不超過72小時。

四、保證藥品質量,確保藥品安全。如供應假冒偽劣藥品造成損失的,自願賠償一切損失,並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到期藥品,積極配合退貨、換貨。

五、恪守職業道德,堅持誠信為本,加強行業自律,規範經營行為,保證不到院內進行促銷、宣傳、回扣、請吃、會議、娛樂等各種形式的商業賄賂行為。

六、如違反以上承諾,同意按醫院相關規定處理,院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如果涉及違紀違法問題,移交紀檢、司-法-部門處理,自願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承諾公司: 法人代表: 業務人員:

二0一四年四月一日

藥品、試劑、醫用耗材購銷承諾書

為保證藥品、試劑、醫用耗材質量,保障人民羣眾生命健康安全,也為了加強反腐倡廉工作,規範藥品、試劑、醫用耗材等醫用產品購銷行為,杜絕醫藥購銷活動中不正之風的發生,更為了防止發生各種牟取不正當利益的違法違紀行為,凡是與我院有醫用產品購銷業務關係的公司和業務員在我院業務往來活動中必須做出以下承諾:

一、公司業務員必須是經公司法人委託負責我院業務的人員,各業務員在我院業務活動中,要遵紀守法,並按照我院各項規章制度辦事。

二、公司法人所委託的業務員應當根據我院報出的藥品、試劑和醫用耗材計劃準確及時配送,不得隨意增減數量,也不得將計劃外的藥品、試劑、醫用耗材存放在我院使用科室或庫房,更不得擅自更改藥品、試劑、醫用耗材的品名(包括商品名)、規格等。保證其產品質量,確保病人使用安全。

三、公司配送的產品,如出現不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質量(包括產品的包裝、説明書等)問題,經政府有關管理部門或法定質檢部門確認,造成上級單位處罰或者是造成病人和醫院損失的,公司承擔一切責任。

四、產品經銷人員如有業務,直接到相關部門聯繫洽談,按照有關程序辦理。特別是公司業務人員和廠家代表不得以任何藉口進入門診和病房等診療區域宣傳廠家產品,不得干預、影響醫院的醫療用品購銷工作及診療秩序。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進入門診、病區、護士站、藥房、檢驗科、後勤保障科、計算機管理中心等科室對其產品進行銷售情況統計。

五、公司業務人員和廠家代表不得通過向醫院工作人員贈送現金、有價證券或其他物品等不正當手段影響醫生及其他醫務人員對藥品、試劑、醫用耗材使用的選擇傾向。

六、不得私自邀請醫院職工參加以藥品、試劑、醫用耗材為主題的相關宣傳活動,會議交流和學習考察等為名義的各種旅遊活動。

七、不得以任何形式給予醫務人員“開單提成”、“醫藥回扣”、“統方”等好處費。

八、對產品經銷人員各種形式的非法促銷行為,醫院一經發現或經舉報查證屬實,將終止合同、凍結貨款、停止產品銷售,直至終止業務關係。

九、醫院將每季度定期公佈供方的銷售情況,對單品種排在前十位的經營公司及生產廠家進行重點調查和監控,並將定期進行專項調查、抽查。

十、供貨商有義務協助院方監督醫務人員和採購人員的購銷行為,如發現院方工作人員有違規操作,立即向本院紀檢部門如實舉報。(聯繫人:紀檢監察室徐玉立,聯繫電話:0717-6859330)。

十一、本承諾書一式兩份,院方與供貨公司各執一份,有效期為一年,一年之內若供貨公司發生業務員及公司變更等情況,請及時告知院方,並另行簽訂承諾書。因未履行及時告知義務,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發生變更事宜的供貨公司承擔。

承諾人: 公司名稱(蓋章):

時間:2011年 月 日

藥品經營企業藥品安全質量承諾書

南京市高淳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為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藥品管理法律法規要求,切實履行藥品質量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責任,確保藥品質量安全,為切實保證2015年青奧會期間藥品的使用安全,本企業作出如下承諾:

1、嚴格貫徹執行《藥品管理法》、《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國務院關於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藥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嚴格按照《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gsp)》的要求經營藥品,決不違法違規經營藥品。

2、嚴格執行gsp要求,健全藥品經營質量保證體系,修訂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加強企業內部管理,嚴格落實“十二個不”的要求,保證藥品經營質量和行為規範。

3、嚴把藥品購進質量關,嚴格審核供貨商的經營資格,索取並留存供貨企業有關證件、資料及銷售憑證,保證所經營的藥品有可追溯性,對所經營的產品質量負責;嚴格執行藥品入庫和出庫檢查驗收制度,建立真實完整的藥品購銷記錄。

4、嚴格執行國家、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有關含特殊管理藥品複方製劑的有關規定。保證不違規經營蛋白同化製劑、肽類激素、終止妊娠及含特殊藥品複方製劑等藥品。

5、嚴格按規定憑處方銷售處方藥,自覺執行藥品分類管理辦法。銷售藥品主動開具符合國家規定的銷售憑證。保證執業藥師在職在崗,執業藥師不在崗時不得銷售處方藥。

6、嚴格執行藥品儲存、養護制度,採取必要的冷藏、防凍、防潮、防塵、防蟲、防鼠等措施,保證藥品質量安全有效,並做好温濕度、藥品養護等記錄。

7、建立健全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和主動召回制度,保證在發現藥品不良反應時,及時上報藥品不良反應監測機構和藥品監管部門。發現存在安全隱患,可能對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損害的,嚴格按照《藥品召回管理辦法》,立即停止銷售,通知藥品生產企業或供應商,並向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報告。

8、主動接受並積極配合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的監管和指導,自覺接受社會各界和廣大消費者的監督。

如違反以上承諾,故意規避監管,弄虛作假,由此而產生的一切後果和責任由我企業承擔,並將積極配合、接受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的行政處理。

特此承諾!

企業名稱(蓋章):

承諾人(法定代表人或企業負責人):

聯繫電話:

承諾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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