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氣工程質量保證書
來源:文萃谷 2.9W
發包人:寧波杭州灣華潤燃氣有限公司
承包人:天津市管道工程集團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國家有關燃氣管理法規精神,為了落實建設工程質量保修制度,經發包人、承包人協商一致,對杭州灣新區興慈三路(濱海二路—濱海五路)中壓天然氣工程 簽定工程保修協議。
一、 工程質量保修範圍和內容
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管理規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本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質量保修範圍為竣工圖內的所有燃氣設施。
二、 質量保修期
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雙方約定本工程的質量保修期正式撥交後貳年。
三、 質量保修責任
在質量保修期內,屬於保修範圍、內容的項目需進行搶修的',由燃氣輸配部門進行搶修,需進行維修的項目,由發包人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在接到維修通知後48小時內應派人維修。承包人不在約定時間內進行維修的,發包人可以委託他人進行維修,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四、 保修費用
保修費用(搶修費用、維修費用)由造成質量缺陷的責任方承擔。
五、 根據國家有關文件規定,燃氣工程施工質量終身追究制。
本工程質量保修書,由施工合同發包人、承包人雙方在施工合同簽署時簽署,作為施工合同附件。
發包人(蓋章) 承包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簽字) 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