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安全生產培訓資料

來源:文萃谷 1.82W

引導語:員工上崗前的安全培訓是必須的,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工廠安全生產培訓資料,歡迎參考!

工廠安全生產培訓資料

  一、我國安全生產法律基本體系

2002年6月29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

2002年6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七十號公佈

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1、我國安全生產方針: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原則。我50多年來制定的頒佈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有280項。

2、重點了解《安全生產法》與從業職員的的相關內容,可以維護自身權益

主要內容:(1)總則;(2)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保障;(3)從業職員的權利和義務;(4)安全生產監視治理;(5)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與調查處理;(6)法律責任;(7)附則。

從業職員的權利和義務:

權利

①有權瞭解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

②有權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題目提出批評、檢舉、控告、拒盡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③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作業或在採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後撤離作業場所。

義務

①在作業過程中,應當嚴格遵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縱規程,服從治理,正確佩帶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②應當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把握本職工作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進步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能力;

③發現事故隱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現場安全生產治理職員或則本單位負責人報告;接到報告的職員應及時予以處理。

  二、安全治理基礎

1、安全術語

(1)安全生產:消除或控制生產過程中的危險因素,保證生產順利進行。

(2)本質安全:通過設計等手段使生產設備或生產系統本身具有安全性,即使在誤操縱或發生故障的情況下,也不會造成事故。

(3)安全治理:是為了在生產過程中保護勞動者的安全和健康,改善勞動條件,預防工傷事故和職業危害,實現勞逸結合,加強安全生產,使勞動者安全順利地進行生產所採取的一系列法制措施。

(4)事故:職業活動過程中發生意外的突發性事件總稱,通常會使正常活動中斷,造成職員傷亡或財產損失。

(5)事故隱患:引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及治理缺陷。

(6)不安全行為:職工在職業活動中,違*紀律,操縱程序和方法等具有危險性的做法。

(7)違章指揮:強迫員工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或操縱規程進行作業的行為。

(8)違章操縱:員工不遵守規章制度,冒險進行操縱的行為。

(9)四不放過的原則:是指在調查處理工傷事故時,必須堅持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沒有采取切實可行的防範措施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沒受到處罰不放過、他人沒受到教育不放過。

(10)三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紀律

(11)三級安全教育:進廠教育、車間教育、班組教育。

(12)四不傷害:不傷害自己、不傷害別人、不被別人傷害、幫助別人不受傷害。

(13)三懂四會:懂生產原理,懂工藝流程、懂設備構造;會操縱、會維護保養、會排除故障和處理事故,會正確使用消除器材和防護器材

安全生產的“四個必須” :

1.必須人人留意安全:不但要留意自己的安全,還要留意別人的安全和其他各種安全隱患。

2.必須事事留意安全:做任何事情都要留意安全,不要由於熟練而忽視安全。 3.必須時時留意安全:如不要由於即將放工而加快速度,違章操縱,忽視安全。

4.必須處處留意安全:在任何地方都要留意安全。

(14) 職業安全:是指人們進行生產過程中沒有職員傷亡、職業病、設備損壞或財產損失發生的狀態,是一種帶有特定含義和範疇的“安全”。

(15)危險:是指可以導致意外事故發生的現存或潛伏的狀態。

(16)危險化學品:是指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腐蝕特性,會對職員、設施、環境造成傷害或損害的化學品,包括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然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氧化物、有毒的物品和腐蝕品等。

(17)重大危險源:是指長期或臨時地生產、加工、搬運、使用或貯?**O瘴鎦剩椅O瘴鎦實氖考詞腔蛘叱俳緦康牡ピòǔ∷蜕枋?

物的不安全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作業環境缺陷、治理缺陷。

2、安全色及安全標誌

我國規定了紅、藍、黃、綠四種顏色為安全色,其含義:

紅色:禁止,停止

藍色:指令,必須遵守的規定

黃色:警告,留意

綠色:提示安全狀態通行

違章操縱

凡在生產過程違反國家頒發的各種法規性文件,和企業、事業單位其上級治理機關制定的反映安全生產客觀規律的各種規章制度,包括工藝、生產操縱、勞動保護、安全治理等方面的規程、規則、章程、條例、辦法和投放等,以及有關安全生產的通知、決定等,均屬違章作業。

主要內容概括如下:

1、不按規定正確穿着和使用各類勞動保護用品,和在生產過程中穿拖鞋、涼鞋、高跟鞋、裙子、喇叭褲、圍巾、腰巾以及髮辮、袒胸露背等。

2、工作不負責任,擅自離崗、串崗、飲酒、幹私活及在工作時間內從事與本職工作無關的活動。

3、發現設備或安全防護裝置缺損,不向領導反映,繼續操縱,自作主張擅自將安全防護裝置拆除並棄之不用者。

忽視安全、忽視警告,冒險進進危險區域、場所和攀、坐不安全位置。

5、不按操縱規程,工藝要求操縱設備,擅自用手代替工具操縱,用手代替手動工具、用手清除切屑,不用夾具固定、用手拿工件進行機加工等。

6、擅自動用未經檢查、驗收、移交或查封的設備和車輛,以及未經領導批准任意動用非本人操縱的設備和車輛。

7、不按操縱規定,擅安閒機器運轉時加油、修理、檢查、調整、落料、焊接、清掃和排除故障等工作。

8、不按規定及時清理作業現場,清除的廢物、垃圾不向規定地點傾倒,工件和附件任意擺放,堵塞通道。

9、使用已失往額定負荷能力或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各種起吊設備、設施和工具。

10、不執行“危險作業申請單”所規定的安全防範措施,對領導的違章指揮盲目服從不加抵制。

11、對易燃、易爆、劇毒物品,不按規定進行儲運、收發和處理。

12、特種作業工種無證單獨操縱,機動車輛持學員證單獨駕駛和無證駕駛。特種設備和要害部分,不認真登記和交***,擅自離崗或睡覺。

13、經濟承包中不講安全,以拼設備、拼體力來搶時間、趕速度、冒險蠻幹,或不按工藝要求操縱設備,使設備超負荷運行。

14、違反其它法律、法規明文規定的行為。

  三、安全防爆

1、爆炸極限的概念:

可燃氣體,可燃液體蒸汽或可燃粉塵與空氣組成的混合物,並非任何混合比例下都可以爆炸,而是固定濃度範圍的,不同的可燃物有不同的固定濃度範圍,通常用可燃氣體,可燃液體蒸汽、可燃粉塵在空氣中的體積百分數表示,能夠產生爆炸的`最低濃度稱爆炸下限,最高濃度為爆炸上限。

2、爆炸壓力

可然氣體、可燃液體蒸汽或可燃粉塵與空氣的混合物、爆炸物品在閉密容器中着火爆炸時所產生的壓力稱爆炸壓力,爆炸壓力的最大值稱最大爆炸壓力。

生產中常見的火災爆炸現象: 1、易燃易爆氣體泄漏引起的燃燒爆炸;

2、壓力容器治理不善發生爆炸;

  四、安全的基本知識

1、高處作業

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稱高處作業。

2、最低墜落着落點

在作業位置可能墜落到的最低點,稱最低墜落點。

凡登高2米以上作業必須配帶安全帶。

安全帶,高空作業工人預防墜落傷亡的保護用品由帶子、繩筆和金屬配件組成,總稱安全帶。

  五、電氣檢驗安全規範。(四必須,二嚴禁)

電氣事故的種類:

電氣事故主要包括:電流傷害,電磁場傷害事故,雷電事故,靜電事故和某些短路事故障。

  什麼是電流傷害事故?

電流傷害事故是電流通過人體發生的事故,分電擊和電傷。

電擊:是觸電的體與帶電導體直接接觸,電流通過人身,當電流達到一定數值時,會使肌肉發生痙攣現象,如不能立即脱離電流,最後便會引起呼吸困難,心臟麻痺以至死亡。

電傷:指人體觸電後及肌膚局部創傷,有灼傷,烙印和皮膚金屬化等。

  四必須:

1、主線路、變壓器、高壓開關櫃檢驗時必須按要求辦理工作票證。

2、電氣設備停電檢驗時相應開關拉下隔離並掛牌登記,拆、接電源後必須將電閘刀蓋蓋上。

3、重新接線後必須檢查電機正反轉,電位器相位。

4、凡電工檢驗期間必須穿盡緣鞋,勞保用品。

  二嚴禁:

1、嚴禁電線亂接亂拉,臨地線架線必須符合安全要求,並做到人走線拆除。

2、嚴禁用銅絲、鋁絲作保險絲使用。

怎樣進行觸電急救?

1.應立即斷開近處電源開關或拔掉電源插頭。

2.如斷電有困難,可用乾燥的衣服手套,繩索,板等盡緣物體作為工具,拉開觸電者或拉開電源,使之脱離電源。

3.觸電者緊握電線時,可用乾燥的木柄斧,膠把等工具切斷電線,或用幹木板,幹膠板等盡緣物進觸觸電者身下藉以隔斷電源。事故發生在高壓設備上,就立即通知有關部分停電或戴上盡緣手套,穿上盡緣靴,用相應等級的盡緣工具切斷電源。

  六、安全防火

  (一)火災的分類

1、A類火災:指固體物質火災,這種物質往往具有有機物質一般在燃燒時能產生灼熱的灰火。如木柴、棉、毛、麻等。

B類火災:指液體火災和可熔化的固體物質火災。如汽油、煤油、原油、甲醇、乙醇、瀝青、石蠟等。

C類火災:指氣體火災如自然氣 甲烷 乙烷、丙烷、氨氣火災等。

D類火災:指金屬火災 如鉀、鈉、鎂、鈦、鋰、鋁、鎂、合金火災等。

  (二)火災的三要素

1、物質燃燒必須具備三個條件:可燃物、助燃物、點火源。1.可燃物 :是燃燒的主體,如木炭,棉花,汽油。

2.助燃物 :參與燃燒,與主體物質起化學反應,加速燃燒進程,如空氣。

3.着火源 :使可燃物達到燃點的物質或方法,如雷電,爐火。

2、點火源的種類:A明火及高温表面B摩擦與撞擊C電火花D靜電E雷擊

  火災燃燒的四個階段:

1.初始階段:一般固體可燃物質着火燃燒後,在15分鐘內,燃燒面積不大,火焰不高,輻射熱不強,煙和所流活動緩慢。燃燒速度不快,是撲救的最好時機,在70%以上是由在場職員撲滅的。

2.發展階段:初起之火沒有及時發現並撲滅,隨着燃燒時間延長,温度上升,四周的可燃物質被迅速加熱,氣體對流增強,燃燒速度加快,面積迅速擴大,形成發展階段,

這 是滅火的關鍵性階段,必須投進相當大的氣力,採取正確的措施,來控制火熱發展,以便進一步加以撲滅。

3.猛烈階段:火災在發展階段沒有得到很好控制,由於燃燒時間繼續延長速度不

斷加快,而積迅速擴大,温度急劇上升,氣流達到最快,是滅火中最困難的階段。

4.下降、熄滅階段: 火災將要燒盡或被撲滅的階段,要進步警惕防止復燃。

  (三)防止火災措施

就是在火災發生之前,預先防止火源點燃的措施,是一種最根本的防火措施,這種措施是把有起火危險的物質以及具有點燃能量的着火源,有效地,恰當地進行治理使它們無法造成起火條件。

三懂:

懂本崗位火災險性,

懂得預防措施,

懂得滅火方法。

三會:

會報警,

會使用消防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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