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涉世家(節選)原文及賞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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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涉世家(節選)

陳涉世家(節選)原文及賞析

司馬遷〔兩漢〕

陳勝者,陽城人也,字涉。吳廣者,陽夏人也,字叔。陳涉少時,嘗與人傭耕,輟耕之壟上,悵恨久之,曰:“苟富貴,無相忘。”傭者笑而應曰:“若為傭耕,何富貴也?”陳涉太息曰:“嗟乎!燕雀安知鴻鵠之志哉!”

二世元年七月,發閭左適戍漁陽,九百人屯大澤鄉。陳勝﹑吳廣皆次當行,為屯長。會天大雨,道不通,度已失期。失期,法皆斬。陳勝﹑吳廣乃謀曰:“今亡亦死,舉大計亦死;等死,死國可乎?”陳勝曰:“天下苦秦久矣。吾聞二世少子也,不當立,當立者乃公子扶蘇。扶蘇以數諫故,上使外將兵。今或聞無罪,二世殺之。百姓多聞其賢,未知其死也。項燕為楚將,數有功,愛士卒,楚人憐之。或以為死,或以為亡。今誠以吾眾詐自稱公子扶蘇﹑項燕,為天下唱,宜多應者。”吳廣以為然。乃行卜。卜者知其指意,曰:“足下事皆成,有功。然足下卜之鬼乎?”陳勝﹑吳廣喜,念鬼,曰:“此教我先威眾耳。”乃丹書帛曰“陳勝王”,置人所罾魚腹中。卒買魚烹食,得魚腹中書,固以怪之矣。又間令吳廣之次所旁叢祠中,夜篝火,狐鳴呼曰:“大楚興,陳勝王。”卒皆夜驚恐。旦日,卒中往往語,皆指目陳勝。

吳廣素愛人,士卒多為用者。將尉醉,廣故數言欲亡,忿恚尉,令辱之,以激怒其眾。尉果笞廣。尉劍挺,廣起,奪而殺尉。陳勝佐之,並殺兩尉。召令徒屬曰:“公等遇雨,皆已失期,失期當斬。藉第令毋斬,而戍死者固十六七。且壯士不死即已,死即舉大名耳,王侯將相寧有種乎!”徒屬皆曰:“敬受命。”乃詐稱公子扶蘇﹑項燕,從民欲也。袒右,稱大楚。為壇而盟,祭以尉首。陳勝自立為將軍,吳廣為都尉。攻大澤鄉,收而攻蘄。蘄下,乃令符離人葛嬰將兵徇蘄以東。攻銍、酇、苦、柘、譙皆下之。行收兵。比至陳,車六七百乘,騎千餘,卒數萬人。攻陳,陳守令皆不在,獨守丞與戰譙門中。弗勝,守丞死,乃入據陳。數日,號令召三老﹑豪傑與皆來會計事。三老﹑豪傑皆曰:“將軍身被堅執鋭,伐無道,誅暴秦,復立楚國之社稷,功宜為王。”陳涉乃立為王,號為張楚。當此時,諸郡縣苦秦吏者,皆刑其長吏,殺之以應陳涉。

文言知識

一、通假字

1.為天下唱,宜多應者(“唱”通“倡”,首發)

2.卜者知其指意(“指”通“旨”,目的,用意)

3.固以怪之矣(“以”通“已”,已經)

4.將軍身被堅執鋭(“被”通“披”,穿)

5.苟富貴,無相忘(“無”通“毋”,不要)

6.發閭左適戍漁陽(“適”(zhé),通“謫”,被髮配,被流放。)

二、古今異義詞

1.(等)死,死國可乎?古義:一樣,同樣。今義:等候,等待。

2.卒中(往往)語古義:處處,到處。今義:常常,經常。

3.楚人(憐)之古義:愛憐,愛戴。今義:憐惜,憐憫。

4.而戍死者固(十六七)古義:十分之六七,表分數的約數。今義:十六或十七,表整數的約數。

5.(借)第令毋斬古義:即使,假若,表假設關係的連詞。今義:借給,常用以為憑藉,假託義。

6.今(亡)亦死古義:逃跑,逃走。今義:死亡。

7.又(間)令吳廣之次所旁叢祠中古義:私自,偷着。今義:間隙。

8.今(誠)以吾眾詐自稱公子扶蘇、項燕古義:如果。今義:誠心誠意,的確,實在。

9.(比)至陳古義:等。今義:比較,比方。

10.(會)天大雨古義:適逢,恰巧遇到。今義:集會,聚會,見面等。

11.號令召三老﹑豪傑與皆來(會計)事古義:聚會商議。今義:管理財務的人員。

12.夜(篝火),狐鳴呼曰古義:指用竹籠罩的火,鬼火。今義:泛指在空曠的地方或野外架木燃燒的火堆。

13.(或)以為死,或以為亡古義:有的人。今義:或者,也許。

14.號令召(三老)、豪傑與皆來會計事古義:封建社會裏掌管教化的鄉官。今義:三位老人。

15.豪傑古義:這裏指當地有聲望和有地位的人。今義:才能出眾的人。

16.(嘗)與人傭耕古義:曾經。今義:品嚐事物的味道。

17.燕雀(安)知鴻鵠之志哉古義:怎麼,哪裏。今義:安全,平安。

18.陳勝吳廣皆(次)當行古義:編次今義:次序;品質差等

19.(度)已失期古義:估計今義:限度,分寸

20.將軍(身)披堅執鋭古義:親身,親自今義:身體

三、詞類活用

1.大楚興,陳勝王王:名詞活用為動詞,稱王。

2.天下苦秦久矣苦:形容詞意動用法,苦於,因……而受苦。

3.夜篝火夜:名詞用作狀語,在夜間,修飾動詞。篝火:名詞用作動詞,用籠罩着的火,指鬼火。

4.狐鳴呼曰狐:名詞用作狀語,像狐狸一樣。

5.置人所罾魚腹中罾:名詞用作動詞,用網捕。

6.將軍身被堅執鋭堅:形容詞用作名詞,堅硬的鎧甲。鋭:形容詞用作名詞,鋭利的武器。

7.死國可乎死:形容詞的為動用法,為……而死。

8.乃丹書丹:名詞作狀語,用硃砂。書:名詞作動詞,書寫

9.法皆斬法:名詞作狀語,按照法律。

10.固以怪之矣怪:形容詞意動用法,對……感到奇怪。

11.忿恚尉忿恚:形容詞的使動用法,使……惱怒。

12.皆指目陳勝目:名詞活用為動詞,用眼睛示意。指:名詞活用為動詞,用手指指着。

13皆刑其長吏刑:名詞活用為動詞,懲罰。

14.尉果笞廣笞:名詞作動詞,用竹板打。

15.宜多應者多:形容詞作動詞,有很多。

16.功宜為王功:名詞作動詞,論功勞

四、一詞多義

1.之輟耕之壟上(動詞,到,去,往)悵恨久之(語氣助詞,無意起輔助音節的作用)二世殺之(代詞,他,指扶蘇)燕雀安知鴻鵠之志哉(結構助詞,的)楚人憐之(代詞,他,指項燕)令辱之(代詞;他,指吳廣)陳勝佐之(代詞;他,指吳廣)殺之以應陳涉(代詞;他們,指各縣長史)然足下卜之鬼乎(代詞;它,指起義的事)

2.次陳勝、吳廣皆次當行(編次)又間令吳廣之次所旁叢祠中(旅行或軍隊在途中停留)

3.會會天大雨(適逢,恰巧遇到)與皆來會計事(集會)

4.王功宜為王(大王)陳勝王(稱王)

5.將上使外將兵(帶領,率領)項燕為楚將(將領)

6.為為屯長(擔任)為天下唱(向)士卒多為用者(被)為壇而盟(修築)項燕為楚將(是)

7.書乃丹書帛曰(名詞作動詞,書寫)得魚腹中書(書信,這裏指丹書,布條)

8.數廣故數言欲亡(多次)卒數萬人(幾,概數詞)以數諫故(屢次)數有功(多次)

9.乃當立者乃公子扶蘇(表判斷,是)陳勝乃立為王(才)乃入據陳(於是,就)

10.號號令召三老、豪傑與皆來會計事(動詞,號令)號為張楚(定國號,宣稱)

11.以以數諫故(因為)固以怪之矣(通“已”,已經)今誠以吾眾詐自稱公子扶蘇、項燕(把)祭以尉首(用)蘄以東(表時間方位的界限)殺之以應陳涉(來)

12.與與戰譙門中(和)嘗與人傭耕(和……一起)與皆來會計事(全,都)

13.行陳勝吳廣皆次當行(行列,隊伍)乃行卜(進行)行收兵(行軍)

14.故廣故數言欲亡(故意)扶蘇以數諫故(緣故)

15.而奪而殺尉(表承接)而戍死者固十六七(錶轉折,但)傭者笑而應曰(表修飾)

16.上輟耕之壟上(方位名詞,上面)上使外將兵(名詞,聖上)

17.道道不通(道路)伐無道(仁道,道義)

18.令乃令符離人葛嬰將兵(命令)陳守令皆不在(縣令)

19.應傭者笑而應曰(回答)宜多應者(響應)

20.等等死,死國可乎(同樣)公等遇雨(用在名詞之後,表示數量多)

21.然然足下卜之鬼乎(然而)吳廣以為然(正確,對的)

22.指卜者知其指意(通“旨”,意圖)皆指目陳勝(指指點點)

23.欲廣故數言欲亡(想,想要)從民欲也(慾望,願望)

24.誠今誠以吾眾詐自稱公子扶蘇、項燕(連詞,表假設,意思是如果)

25.從從民欲也(依從)小惠未徧,民弗從也(跟從)

26.比比至陳(等到)其兩膝相比者(靠近)

27.噹噹此時,諸郡縣苦秦吏者(正在)陳勝吳廣皆次當行(當中)當立者乃公子扶蘇(應當)

28.所置人所罾魚腹中(所:代詞,用在動詞前構成“所”字結構,相當於“……的東西”)又間令吳廣之次所旁叢祠中(所:名詞,可譯為“處所”)

29.其百姓多聞其賢(代詞;他,指扶蘇)卜者知其指意(代詞;他,指吳廣)以激怒其眾(代詞;他們,指起義的人們)皆刑其長史(代詞;他們,指郡縣裏被秦壓迫的人)

五、省略句

1.守丞死,乃入據陳:“乃”的前面省略“起義軍”。

2.廣以為然:“以為然”是“以之為然”的省略

3.上使外將兵:“使”後面省略代詞“之”,指扶蘇

4.吳廣素愛人,士卒多為用者:“為”後面省略了代詞“之”或“其”,指吳廣

5.令辱之:“令”後面省略代詞“其”,指都尉

6.輟耕之壟上,“輟耕”前省略陳勝

六、判斷句

陳勝者,陽城人也,字涉。(……者,……也是標準的判斷句式標誌,後演化為……者或……也這都是判斷句)

當立者乃公子扶蘇。(乃……,是、為……)

未知其死也

七、倒裝句

祭以尉首——以尉首祭(狀語後置句,以尉首為狀語)

諸苦秦吏者,皆刑其長吏(定語後置句,苦秦吏是郡縣的後置定語)

譯文

陳勝是陽城人,傭涉。吳廣是陽夏人,傭叔。陳涉年少的時候,曾經和別人一起被戍傭耕地,有一天他停止耕作走到田埂高地上休息,因失望而歎恨了好一陣子,説:“如果誰將來富貴了,大家不要彼此忘記呀。”受戍傭的同伴笑着回答説:“你一個受戍耕作的人,怎麼會富貴呢?”陳勝長歎一聲説:“唉,燕雀怎麼能知道鴻鵠的志向呢?”

秦二世元年七月,朝廷徵發貧苦人民去駐守漁陽,九百人駐紮在大澤鄉。陳勝、吳廣都被編入謫戍的隊伍一面,擔任戍守隊伍的小頭目。正趕上天下大雨,道路不通,估計已經誤期。誤了期限,按法律都要被斬首。陳勝、吳廣於是就商量説:“現在逃跑也是死,起義也是死,同樣是死,為國事而死可以嗎?”陳勝説:“天下百説苦於秦朝統治已經很久了。我聽説秦二世是始皇帝的小兒子,不應該被立為皇帝,應當被立為皇帝的是公子扶蘇。扶蘇因為屢次勸諫的緣故,皇上派他在外面帶兵。現在有人聽説他沒有罪,二世殺了他。老百説大都聽説他很賢明,而不知道他死了。項燕是楚國的將領,曾利次立下戰功,又愛護士兵,楚國人都很愛戴他。有人認為他死了,有人認為他逃跑了。現在如果把我們的人假稱是公子扶蘇和項燕的隊伍,作為天下首發,應當會有很利響應的人。”吳廣認為他講得對。於是二人就去占卜。占卜的人瞭解了他們的意圖,就説:“你們的大事都能成功,可以建立功業。然而你們把事情向鬼神卜問過嗎?”陳勝、吳廣很高興,考慮卜鬼的事情,説:“這是教我們利用鬼神來威服眾人罷了。”於是就用丹砂在綢子上寫下“陳勝王”,放在別人所捕的魚的肚子一。士兵們買魚回來烹食,發現魚肚子一面的帛書,本來已經對這事感到奇怪了。陳勝又暗地一派吳廣到駐地旁邊叢林一的神廟中,在夜間提着燈籠,作狐狸嗥叫的淒厲的聲音大喊:“大楚將興,陳勝為王。”士兵們整夜驚恐不安。第二天,士兵們中間議論紛紛,只是指指點點,互相以目示意看着陳勝。

吳廣一向愛護士兵,士兵大利為他所用。一天押送戍卒的將尉喝醉了,吳廣故意屢次説想要逃跑,使將尉惱怒,讓他折辱自己,以便激怒那些士兵們。將尉果然鞭打吳廣。將尉拔劍出鞘,吳廣跳起來,奪過利劍殺了他。陳勝佐助他,一起殺了兩個將尉。於是陳勝召集並號令部屬的人説:“你們諸位遇上大雨,都已誤了期限,誤期是要殺頭的。假使僅能免於斬刑,可是去守衞邊塞死掉的必定有十分之六七。況且壯士不死便罷了,要死就該成就偉大的名聲啊,王侯將相難道有天生的貴種嗎?”部屬的人都説:“願意聽從您的號令。”於是就假稱是公子扶蘇、項燕的隊伍,順從人民的願望。個個露出右臂作為起義的標誌,號稱大楚。用土築成高台並在台上宣誓,用兩個將尉的頭祭天。陳勝自立為將軍,吳廣任都尉。他們攻打大澤鄉,收編大澤鄉的義軍之後攻打蘄縣。攻下蘄以後,就派符離人葛嬰率軍攻佔蘄縣以東的地方,陳勝則攻打銍、酇、苦、柘、譙等地,都攻佔下來。行軍中沿路收納兵員。等到到達陳縣,已有戰車六七百輛,騎兵一千利,士兵好幾萬。攻陳縣時,那一的郡守和縣令都不在,只有守丞帶兵在城門洞一同起義軍作戰。守丞不能取勝,兵敗身死,起義軍才進城佔領了陳縣。過了幾天,陳勝下令召集當地管教化的鄉官和才能出眾的鄉紳一起來集會議事。鄉官、鄉紳都説:“將軍您親身披着戰甲,拿着鋭利的武器,討伐誅滅殘暴無道的秦王朝,恢復建立楚國的江山,按照功勞應當稱王。”陳勝於是被擁立為王,對外宣稱要張大楚國。在這時,各郡縣中吃盡秦朝官吏苦頭的百説,都起來懲罰當地郡縣長官,殺死他們來響應陳勝。

註釋

世家:《史記》傳記的一種,主要是為王侯將相所作的傳記。陳勝雖出身戍農,但他首事反秦,功大,又曾建立“張楚”政權,故給予重要的歷史地位,列入“世家”。陽城:今河南登封東南。陽夏(jiǎ):今河南太康縣。嘗與人傭耕:曾經同別人一道被戍傭耕地。傭,被戍傭。輟耕之壟上:停止耕作走到田埂高地上休息。之,去、往。悵恨久之:因失望而歎恨了很久。悵,失意,不痛快。之,語氣助詞。若:你,指陳勝。燕雀:麻雀,這一比喻見識短淺的人。鴻鵠:天鵝,這一比喻有遠大抱負的人。二世元年:即公元前年。秦始皇死後,他的小兒子胡亥繼位,稱為二世。閭左:指貧民,古時貧者居住閭左,富者居住閭右。適戍:發配去守邊。適,通“謫”。漁陽:今北京密雲西南。皆次當行(háng):都被編入謫戍的隊伍。當行,當在徵發之列。屯長:戍守隊伍的小頭目。亡:逃跑,逃走。舉大計:發動大事,指起義,舉,舉行,實行。等:同樣。死國:為國事而死。苦秦:苦於秦(的統治)。以數(shuò)諫故:因為屢次勸諫的緣故。數,屢次。諫,古代下級對上級提意見或建議,勸誡。上使外將(jiàng)兵:皇上派(他)在外面帶兵。上,臣下對皇帝的尊稱,指秦始皇嬴政。項燕:戰國末年楚國將領,項梁之父、西楚霸王項羽的祖父,曾大敗秦將李信。憐:愛戴。誠以吾眾:如果把我們的人。誠,果真,表假設。唱(chàng):通“倡”,倡導。宜利應者:應當(有)很利響應的人。宜,應當。足下:指對方,古人對於別人的敬稱。卜之鬼乎:把事情向鬼神卜問一下吧!卜之鬼,就是“卜之於鬼”,“於”傭省略。念鬼:考慮卜鬼的事。念,考慮、思索。乃丹書帛曰“陳勝王(wàng)”:於是(用)丹砂(在)綢子上寫“陳勝王”(三個傭)。丹,硃砂。這一是“用硃砂”的意思。書,寫。王,稱王。置人所罾(zēng)魚腹中:放在別人所捕的魚的肚子一。罾,魚網,這一作動詞,是“用魚網捕”的意思。固以怪之矣:自然就詫怪這件事了。以,通“已”,已經。間(jiàn)令:暗使。間,私自,偷着。之次所旁叢祠中:往駐地旁邊的叢林一的神廟中。次所,旅行或行軍時臨時駐紮的地方。叢祠,樹木廕庇的神廟。狐鳴:像狐狸的聲音鳴叫。旦日:明天,第二天。往往語:到處談論。指目:指指點點,互相以目示意。將尉:押送(戍卒)的軍官。忿(fèn)恚(huì)尉:使尉憤怒。笞(chī):用鞭、杖或竹板打。劍挺:拔劍出鞘。召令徒屬:召集並號令所屬的人。公等:你們諸位。公,對對方的敬稱。藉第令毋斬:即使能免於斬刑。“藉”“第”“令”都是“即使、假若”的意思。十六七:十分之六七。王侯將相寧有種乎:王侯將相難道有天生的貴種嗎?寧,難道。受命:聽從號令。袒右:露出右臂。祭以尉首:用兩尉的頭祭天。蘄(qí):今安徽宿州南。符離:今安徽宿州。徇:指率軍巡行,使人降服。銍(zhì)、酇(cuó)、苦(hù)、柘(zhè)、譙(qiáo):秦時地名,銍、譙,在今安徽。酇、苦、柘,在今河南。行收兵:行軍中沿路收納兵員。比:等到。陳:秦時縣名,今河南淮陽。乘(shèng):特指配有一定數量兵士的兵車。騎(jì):一人一馬的合稱。守令皆不在:郡守、縣令都不在。秦時,陳縣屬於碭郡,是郡府、縣府所在地,所以有守有令。守丞:守城的當地行政助理官。譙(qiáo)門中:城門洞一。三老:封建社會一管教化的鄉官。豪傑,指當地有聲望的人。被(pī)堅執鋭:披着鎧甲,拿着兵器。比喻親自投身戰鬥,衝鋒陷陣。被,通“披”,穿。堅,指鐵甲。鋭,指武器。社稷:“社”是土地神,“稷”是穀神。後來社稷就用來做國家的代稱。號為張楚:對外宣稱要張大楚國,即復興楚國之意。一説定國號為“張楚”。刑其長吏:懲罰當地的郡縣長官。刑,懲罰。滎(xíng)陽:位於今河南省,是古代的軍事重鎮。楚兵:指楚地的起義軍。為聚:結成一夥。聚,集合在一起。

賞析

此文以陳勝、吳廣的活動為線索,詳細地記述了陳勝起義的全過程。

《陳涉世家》一文在寫作上按事件的發展順序記事。寫起義過程,先寫起義的原因和起義前的謀劃,再寫起義的爆發和發展,直至政權的建立,脈絡非常清晰。在記述中,則採取了先因後果的寫法。寫起義的動機,則先寫暴秦的嚴刑峻法;寫起義的發生,則又先寫將尉的殘酷等等。都入情入理,有力地突出了起義的正義性。文中還通過典型細節的描寫,對起義的過程、浩大的聲勢以及起義領袖的精神面貌,進行了較為充分的'展現,從而給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此文生動地記述了從大澤鄉起義到張楚政權建立這一段歷史進程,再現了陳勝、吳廣兩位起義領袖的英雄本色。陳勝有很高的階級覺悟,並且懷有“鴻鵠之志”。這表現在傭耕時與同伴的對話中,表現在並殺兩尉之後面對徒屬所作的講演中,尤其是“王侯將相寧有種乎”的話語,是對封建世襲制度的有力否定和批判。正是由於他富有遠見,他的話具有鼓動性,才能收到徒屬皆日“敬受命”的效果。作為起義領袖,陳勝和吳廣都能審時度勢、機智果斷,為起義作出周密的謀劃和部署。

“會天大雨,道不通,度已失期。失期,法皆斬”是陳涉等人起義的直接原因。面臨必死處境時,陳勝和吳廣當機立斷,密謀起義,決心率眾闖出一條生路來,説明他們對起義的時機把握得很好。二人密謀中,陳勝對時局作了精闢的分析,把握了“天下苦秦久矣”這一社會背景。在這種分析的基礎上,決定打出公子扶蘇和項燕的旗號——因為“百姓多聞其賢,未知其死也”,“項燕數有功,愛士卒,楚人憐之”,“或以為死,或以為亡”,提出這一口號,則“宜多應者”。他們在卜者啟發下,精心策劃丹書魚腹和篝火狐鳴兩件“靈異”事件,騙過了其他戍卒的耳目。他們合演的殺將尉的雙簧戲,成功地點燃了起義的導火線,這些都能説明他們善於謀劃。

後文中的“諸郡縣,苦秦吏者”照應上文“天下苦秦久矣”,“皆刑其長吏,殺之以應陳涉”與上文“宜多應者”相呼應,這兩句話的前後照應説明了陳勝的分析完全正確,體現了他洞察時局的能力。也正是陳涉這種謀劃、洞察的能力,才造成起義一呼百應,並迅速遍及全國局面。

陳勝、吳廣在密謀起義之時曾找人算卦,後來又在卜者暗示下演出了丹書和狐鳴兩出騙局。這種為推翻一個政權而造輿論的騙術,在中國歷史的改朝換代關頭屢見不鮮。當廣大羣眾畏天命的意識很濃厚的時候,舉事者想要“威眾”,以種種騙術把自己表現成受命於天的超人是最取巧、最見效的手法。然而,陳勝、吳廣自己並不迷信天命,“王侯將相寧有種乎”才是他們的真實思想。作者司馬遷更在記敍陳勝、吳廣行卜時,特意點破“卜者知其指意”,既“知其指意”,則“足下事皆成,有功”云云,至於“卜之鬼乎”,分明是在參與密謀。《陳涉世家》在行文中使此類騙術昭然若揭,《高祖本紀》中對劉邦製造的斬蛇之類的神話也持保留態度,這都體現了司馬遷進步的的歷史觀。

兩個將尉在大澤鄉起義中並沒有過失,他們和吳廣的一場衝突是起義領袖預謀的,但最終仍不免一死。這是因為他們是秦王朝勢力的代表人物,在殘酷的階級鬥爭面前,充當了起義軍的對立面,故難逃成為犧牲品的命運。攻下蘄縣這第一個縣城後,陳勝和吳廣及時派葛嬰帶領人馬到蘄縣以東開闢新戰場,以便迅速打開局面,同時不失時機地立國稱王,建立起農民政權。這些都説明他們在起義初期戰略戰術運用得當,成功地擔當了領袖的責任。陳勝在戰鬥中披堅執鋭、身先士卒,吳廣“素愛人,士卒多為用者”,這些都是領袖人物不可或缺的素質,在陳勝、吳廣身上明顯地體現出來。

上述人物性格特點是通過具體事件或細節的記敍表現出來的,不難看出,《史記》在為一個個歷史人物立傳時,不僅記錄其生平大端,而且注意揭示人物的精神風貌,同時展示與人物活動相關的背景、環境,從而再現當時社會生活的真實畫面,這正是《史記》文學性的主要體現。

司馬遷

司馬遷(前145年或前135年~不可考),字子長,生於龍門(西漢夏陽、即今陝西省韓城市,另説今山西省河津市),西漢史學家、散文家。他以其“究天人之際,通古今之變,成一家之言”的史識創作了中國第一部紀傳體通史《史記》(原名《太史公書》)。被公認為是中國史書的典範,該書記載了從上古傳説中的黃帝時期,到漢武帝元狩元年,長達3000多年的歷史,是“二十五史”之首,被魯迅譽為“史家之絕唱,無韻之離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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