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務教育語文課程標準

來源:文萃谷 2.33W

義務的含義包括父母與家庭有使學齡兒童就學的義務,國家有設校興學以使國民享受教育的義務,以及全社會有排除阻礙學齡兒童身心健全發展的種種不良影響的義務。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義務教育語文課程標準,歡迎大家參考!

義務教育語文課程標準

  一、課程性質與地位

  二、課程的基本理念

  三、課程標準的設計思路

  第一部分前言

現代社會要求公民具備良好的人文素養和科學素養,具備創新精神、合作意識和開放的視野、具備包括閲讀理解與表達交流在內的多方面的基本能力,以及運用現代技術蒐集和處理信息的能力。語文教育應該而且能夠造就現代化社會所需的一代新人發揮重要作用。面對社會發展的需要,評價目的和方法等方面進行系統的改革。

九年義務教育語文課程的改革,應以馬克思主義和科學的教育理論為指導,總結我國語文教育的成改得失,借鑑各國母語教育改革的經驗,遵循語文教育的規律,努力建設與現代社會發展相適應的語文課程,在培養學生思想道德素質、科學文化素質等方面發揮應有的作用。

  一、課程性質與地位

語文是最重要的交際工具,是人類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工具性與人文性的統一,是語文課程的基本特點。

語文課程應致力於學生語文素養的形成與發展。語文素養是學生學好其他課程的基礎,也是學生全面發展和終身發展的基礎。語文課程的多重功能和奠基作用,決定了它在九年義務教育階段的重要地位。

  二、課程的基本理念

(一)全面提高學生的語文素養。

九年義務教育階段的語文課程,必須面向全體學生,使學生獲得基本的語文素養。語文課程應培育學生熱愛祖國語文的思想感情,指導學生正確地理解和運用祖國語言語,豐富語言的積累,培養語感,發展思維,使他們具有適應實際需要的識字寫字能力、閲讀能力、寫作能力、口語交際能力。語文課程還應重視提高學生的品德修養和審美情趣,使他們逐步形成良好的個性和健全的人格,促進德、智、體、美的和諧發展。

〔二)正確把握語文教育的特點。

語文課程豐富的人文內涵對人們精神領域的影響是深廣的,學生對語文材料的反應又往往是多元的。因此,應該重視語文的薰陶感染作用,注意教學內容的價值取向,同時也應尊重學生在學習過程中的獨特體驗。

語文是實踐性很強的課程,應着重培養學生的語文實踐能力,而培養這種能力的主要途徑也應是語文實踐,不宜刻意追求語文知識的系統和完整。語文又是母語教育課程,學習資源和實踐機會無處不在,無時不有。因而,應該讓學生更多地直接接觸語文材料,在大量的語文實踐中掌握運用語文的規律。

語文課程還應考慮漢語言文字的特點對識字寫字、閲讀、寫作、口語交際和學生思維發展等方面的影響,在教學中尤其要重視培養良好的語感和整體把握的能力。

(三)積極倡導自主、合作、探究的學習方式。

生是學習和發展的主體。語文課程必須根據學生身心發展和語文學習的特點,關注學生的個體差異和不同的學習需求,愛護學生的好奇心、求知慾,充分激發學生的主動意識和進取精神,倡導自主、合作、探究的學習方式。教學內容的確定,教學方法的選擇,評價方法的選擇,都應有助於這種學習方式的形成。

語文綜合性學習有利於學生在感興趣的自主活動中全面提高語文素養;是培養學生主動探究、團結合作、勇於創新精神的重要途徑,應該積極提倡。

(四)努力建設開放而有活力的語文課程。

語文課程應植根於現實,面向世界,面向未來。應拓寬語文學習和運用的領域,注重跨學科的學習和現代化科技手段的運用,使學生在不同內容和方法的相互交叉、滲透和整合中開闊視野,提高學習效率,初步獲得現代社會所需要的語文實踐能力。

語文課程應該是開放而富有創新活力的,應儘可能夠滿足不同地區、不同學校、不同學生的需求,並能夠根據社會的需要不斷自我調節、更新發展。應當密切關注當代社會信息化的進程,推動語言語課程的變革和發展。

  三、課程標準的設計思路

1.課程目標九年一貫整體設計。課程標準在“總目標”之下,按1~2年級、3~4年級、5~6年級、7~9年級這四個學段,分別提出“階段目標”,體現語文課程的整體性和階段性。

2.課程目標根據知識和能力、過程和方法、情感態度和價值觀三個維度設計。三個方面相互滲透,融為一體,注重語文素養的整體提高。各個年段相互聯繫,螺旋上升,最終全面達成總目標。

3.階段目標從“識字與寫字”、“閲讀”、“寫作”(國小1~2年級為“寫話”,3~6年級為“習作”、“口語交際”四個方面提出要求。課程標準還提出了“綜合性學習”的要求,以加強語文課程與其他課程、與生活的聯繫,促進學生聽説讀寫等語文能力的整體推進和協調發展。

4.課程標準的“實施建議”部分,對教材編寫、課程資源的開發與利用、教學、評價等,提出了實施的原則、方法和策略,也為具體實施留有創造的空間。

  第二部分 課程目標

  一、總目標

1.在語文學習過程中,培養愛國主義感情、社會主義道德品質,逐步形成積極的人生態度和正確的價值觀,提高文化品位和審美情趣。

2.認識中華文化的豐厚博大,吸收民族文化智慧。關心當代文化生活,尊重多樣文化,吸取人類優秀文化的營養。

3.培植熱愛祖國語言文字的情感,養成語文學習的自信心和良好習慣,掌握最基本的語文學習方法。

4.在發展語言能力的同時,發展思維能力,激發想像力和創造潛能。逐步養成實事求是,崇尚真知的科學態度,初步掌握科學的思想方法。

5.能主動進行探究性學習,在實踐中學習、運用語文。

6.學會漢語拼音。能説普通話。認識3500個左右常用漢字。能正確工整地書寫漢字,並有一定的速度。

7.具有獨立閲讀的能力,注重情感體驗,有較豐富的積累,形成良好的語感。學會運用多種閲讀方法。能初步理解、鑑賞文學作品,受到高尚情操與趣味的薰陶,發展個性,豐富自己的精神世界。能借助工具書閲讀淺易文言文。九年課外閲讀總量應在400萬字以上。

8.能具體明確、文從字順地表述自己的意思。能根據日常生活需要,運用常見的表達方式寫作。

9.具有日常口語交際的基本能力,在各種交際活動中,學會傾聽,表達與交流,初步學會文明地進行人際溝通和社會交往,發展合作精神。

10.學會使用常用的語文工具書。初步具備蒐集和處理信息的能力。

  二、階段目標

  第一學段(1~2年級)

(一)識字與寫字

1.喜歡學習漢字,有主動識字的願望。

2.認識常用漢字1600~1800個,其中800~1000個會寫。

3.掌握漢字的基本筆畫和常用的偏旁部首;能按筆順規則用硬筆寫字,注意間架結構。初步感受漢字的形體美。

4.養成正確的寫字姿勢和良好的寫字習慣,書寫規範、端正、整潔。

5.學會漢語拼音。能讀準聲母、韻母、聲調和整體認讀音節。能準確地拼讀音節,正確書寫聲母、韻母和音節。認識大寫字母,熟記《漢語拼音字母表》。

6.能借助漢語拼音認讀漢字。能用音序和部首檢字法查字典,學習獨立識字。

(二)閲讀

1.喜歡閲讀,感受閲讀的樂趣。

2.學習用普通話正確、流利、有感情地朗讀課文。

3.學習默讀,做到不出聲,不指讀。

4.藉助讀物中的圖畫閲讀。

5.結合上下文和生活實際瞭解課文中詞句的意思,在閲讀中積累詞語。

6.閲讀淺近的童話、寓言、故事,嚮往美好的情境,關心自然和生命,對感興趣的人物和事件有自己的感受和想法,並樂於與人交流。

7.誦讀兒歌、童謠和淺近的古詩,展開想像,獲得初步的情感體驗,感受語言的優美。

8.認識課文中出現的常用標點符號。在閲讀中,體會句號、問號、感歎號所表達的不同語氣。

9.積累自己喜歡的成語和格言警句。背誦優秀詩文50篇(段)。課外閲讀總量不少於5萬字。

10.喜愛圖書,愛護圖書。

(三)寫話

1.對寫話有興趣,寫自己想説的話,寫想像中的事物,寫出自己對周圍事物的認識和感想。

2.在寫話中樂於運用閲讀和生活中學到的詞語。

3.根據表達的需要,學習使用逗號、句號、問號、感歎號。

(四)口語交際

1.學講普通話,逐步養成講普通話的習慣。

2.能認真聽別人講話,努力瞭解講話的主要內容。

3.聽故事、看音像作品,能複述大意和精彩情節。

4.能較完整地講述小故事,能簡要講述自己感興趣的見聞。

5.與別人交談,態度自然大方,有禮貌。

6.有表達的自信心。積極參加討論,對感興趣的話題發表的意見。

(五)綜合性學習

1.對周圍事物有好奇心,能就感興趣的內容提出問題,結合課外閲讀,共同討論。

2.結合語文學習,觀察大自然,用口頭或圖文等方式表達自己的觀察所得。

3.熱心參加校園、社區活動。結合活動,用口頭或圖文等方式表達自己的見聞和想法。

  第二學段(3~4年級)

(一)識字與寫字

1.對學習漢字有濃厚的興趣,養成主動識字的習慣。

2.累計認識常用漢字2500個,其中2000個左右會寫。

3.會使用字典、詞典,有初步的獨立識字能力。

4.能使用硬筆熟練地書寫正楷字,做到規範、端正、整潔。用毛筆臨摹正楷字帖。

(二)閲讀

1.用普通話正確、流利、有感情地朗讀課文。

2.初步學會默讀。能對課文中不理解的地方提出疑問。

3.能聯繫上下文,理解詞句的意思,體會課文中關鍵詞句在表情達意方面的作用。能借助字典、詞典和生活積累,理解生詞的意義。

4.能初步把握文章的主要內容,體會文章表達的思想感情。

5.能複述敍事性作品的大意,初步感受作品中生動的形象和優美的語言,與他人交流自己的閲讀感受。

6.在理解語句的過程中,體會句號與逗號的不同用法,瞭解冒號、引號的一般用法。

7.學習略讀,粗知文章大意。

8.積累課文中的優美詞語、精彩句段,以及在課外閲讀和生活中獲得的語言材料。

9.誦讀優秀詩文,注意在誦讀過程中體驗情感,背誦優秀詩文50篇(段)。

10.養成讀書看報的習慣,收藏並與同學交流圖書資料。課外閲讀總量不少於40萬字。

(三)習作

1.留心周圍事物,樂於書面表達,增強習作的自信心。

2.能不拘形式地寫下見聞、感受和想象,注意表現自己覺得新奇有趣的、或印象最深、最受感動的內容。

3.願意將自己的習作讀給人聽,與他人分享習作的快樂。

4.能用簡短的書信便條進行書面交際。

5.嘗試在習作中運用自己平時積累的語言材料,特別是有新鮮感的詞句。

6.根據表達的需要,使用冒號、引號。

7.學習修改習作中有明顯錯誤的詞句。

8.課內習作每學年16次左右。

(四)口語交際

1.能用普通話與人交談。在交談中能認真傾聽,領會要點,並能就不理解的地方向對方請教,就不同的意見與人商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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