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終考核評優評先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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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吉林市教育局《關於做好2012年度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訂本方案。

年終考核評優評先方案

一、考評原則:

遵循“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全面考核、注重實績”的原則。

二、考核對象:

全體職工

三、考核領導小組名單:

組 長:

副組長:

組 員:

四、考核內容:

考核內容包括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重點考核工作實績,即政治表現、主要成績和作出的貢獻等。

五、考核等次及優秀比例:

考核等次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優秀等次人數按15%計算為19人(不含校級領導)。

優秀等次人員分配如下:班主任 39人,優秀等次人數佔20 %以上。 科 任50 人,優秀等次人數佔10 %以上。 機關後勤37人,優秀等次人數佔10 %以上。

六、優秀等次條件:

1、熱愛教育事業,熱愛學校,教育思想端正,教育理念先進。

2、為人師表,嚴格執行職業道德規範,具有奉獻精神,自覺服從學校安排,為學校分憂解難。

3、有健康的心理素質,有良好的自控能力,能協調好各種人際關係,有團隊協作精神。

4、認真履行本職工作,工作實績達平均水平及以上。

5、校內教育教學實績排名處中等及以上。

6、凡出現以下情況之一的,實行一票否決。

(1)對學生實施挖苦、諷刺、辱罵等語言傷害或體罰、變相體罰等其他侮辱學生人格尊嚴的行為;

(2)違反教師“三亂”行為,向家長索要或變相索要財物的;

(3)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的,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生利益的;

(4)在學校各項工作考核中經常處於末位的。

(5)學校制定的教學指標未完成的。

(6)一年病事假累計超過10天的。

(7)經常不遵守勞動紀律,經常有事不請假,善自遲到、早退、曠工行為的。

(8)不接受學校工作安排,強詞奪理、態度蠻橫、用各種理由推託,影響學校正常工作的。

(9)在學校組織的各項活動中消極對待、應付了事、態度不端正的。

(10)有重大教育教學事故或校園安全事故的。

七、考核程序:

1、12月12日前學校公佈《學校2012年度年終考核評優方案》,填寫《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登記表》(16k正反面打印)。

2、12月17日——12月18日,下發測評表(17日將三類人員分三張表發給教師,18日早交到指定地點,並且簽到),同時上交《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登記表》。

第一步:分組統計

第一組:負 責 人:

統計人員:

統計範圍:班主任

第二組:負 責 人:

統計人員:

統計範圍:任課教師

第三組:負 責 人:

統計人員:

統計範圍:機關、後勤人員

第二步:討論

根據民主測評結果,再結合各部門平時考核的教育教學實績,經校領導班子研究確定候選人名單。

第三步:12月20日,在校公示欄公示,公示期為七天。

3、12月27日,報吉林市教育局審批。

八、考核結果的'使用: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結果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專業技術職務晉升、續聘、解聘、增資和獎懲等的重要依據。

相關薪資待遇情況參照上級部門文件執行。

年終考核評優評先方案 [篇2]

為對全體教師年度道德修養、思想政治學習、教學業務能力以及在工作中取得的各項成績進行客觀、公正的評價考核,充分調動廣大教師的積極性,根據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訂本方案。

一、考核原則: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全面考核、注重實施

二、考核對象:協和學校全體教師

三、組織機構

(一)領導小組

組 長:熊明

副組長:劉峯

組 員:汪金水、孟飛舟、黎先亮、陳居湧

(二)工作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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