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終考核評優評先方案
根據吉林市教育局《關於做好2012年度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訂本方案。
一、考評原則:
遵循“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全面考核、注重實績”的原則。
二、考核對象:
全體職工
三、考核領導小組名單:
組 長:
副組長:
組 員:
四、考核內容:
考核內容包括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重點考核工作實績,即政治表現、主要成績和作出的貢獻等。
五、考核等次及優秀比例:
考核等次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優秀等次人數按15%計算為19人(不含校級領導)。
優秀等次人員分配如下:班主任 39人,優秀等次人數佔20 %以上。 科 任50 人,優秀等次人數佔10 %以上。 機關後勤37人,優秀等次人數佔10 %以上。
六、優秀等次條件:
1、熱愛教育事業,熱愛學校,教育思想端正,教育理念先進。
2、為人師表,嚴格執行職業道德規範,具有奉獻精神,自覺服從學校安排,為學校分憂解難。
3、有健康的心理素質,有良好的自控能力,能協調好各種人際關係,有團隊協作精神。
4、認真履行本職工作,工作實績達平均水平及以上。
5、校內教育教學實績排名處中等及以上。
6、凡出現以下情況之一的,實行一票否決。
(1)對學生實施挖苦、諷刺、辱罵等語言傷害或體罰、變相體罰等其他侮辱學生人格尊嚴的行為;
(2)違反教師“三亂”行為,向家長索要或變相索要財物的;
(3)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的,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生利益的;
(4)在學校各項工作考核中經常處於末位的。
(5)學校制定的教學指標未完成的。
(6)一年病事假累計超過10天的。
(7)經常不遵守勞動紀律,經常有事不請假,善自遲到、早退、曠工行為的。
(8)不接受學校工作安排,強詞奪理、態度蠻橫、用各種理由推託,影響學校正常工作的。
(9)在學校組織的各項活動中消極對待、應付了事、態度不端正的。
(10)有重大教育教學事故或校園安全事故的。
七、考核程序:
1、12月12日前學校公佈《學校2012年度年終考核評優方案》,填寫《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登記表》(16k正反面打印)。
2、12月17日——12月18日,下發測評表(17日將三類人員分三張表發給教師,18日早交到指定地點,並且簽到),同時上交《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登記表》。
第一步:分組統計
第一組:負 責 人:
統計人員:
統計範圍:班主任
第二組:負 責 人:
統計人員:
統計範圍:任課教師
第三組:負 責 人:
統計人員:
統計範圍:機關、後勤人員
第二步:討論
根據民主測評結果,再結合各部門平時考核的教育教學實績,經校領導班子研究確定候選人名單。
第三步:12月20日,在校公示欄公示,公示期為七天。
3、12月27日,報吉林市教育局審批。
八、考核結果的'使用: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結果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專業技術職務晉升、續聘、解聘、增資和獎懲等的重要依據。
相關薪資待遇情況參照上級部門文件執行。
年終考核評優評先方案 [篇2]
為對全體教師年度道德修養、思想政治學習、教學業務能力以及在工作中取得的各項成績進行客觀、公正的評價考核,充分調動廣大教師的積極性,根據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訂本方案。
一、考核原則: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全面考核、注重實施
二、考核對象:協和學校全體教師
三、組織機構
(一)領導小組
組 長:熊明
副組長:劉峯
組 員:汪金水、孟飛舟、黎先亮、陳居湧
(二)工作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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