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工作例會制度
教學工作例會是研究和佈置教學工作的例行會議,是常規教學管理的一種重要形式。根據《山東省中國小教學基本規範》要求,為保證教學工作的正常秩序,建立科學、有效的管理機制,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學工作例會的內容
1、傳達上級單位和學校有關教學工作的文件精神、決定和指示。
2、討論確定學年、學期或階段性教學工作計劃及教學管理、課題研究、教學改革方面的重大事項。
3、討論教學任務的執行情況,教學中出現的問題、難題的解決措施及職責範圍內的局部工作調整等。
4、總結近期工作並佈置下階段工作任務,通過教學管理、教學紀律等方面的補充制度和方法。
5、聽取各任課教師工作彙報。交流信息,溝通各教學部門間的關係,解決各教學部門之間協調問題。
6、發放教學工作有關文件、通知和材料。
二、教學工作例會的組織管理
1、教學工作例會由校長或分管學校教學工作的副校長主持。
2、例會由分管人員負責召集、考勤、記錄,並寫出會議記錄。
3、教學工作例會固定時間為每週星期一。
4、為提高會議效率,要求做到:會前認真準備議題,要有解決議題粗略的思路;屬於部門職責範圍有權解決的問題不上會。
5、為達到會議效果各教研組會後要抓緊落實教學例會佈置的工作,相關部門負責協調。各教研組可比照學校教學工作例會,召開教學會議。
6、分管人員負責催辦和檢查工作落實情況。
7、與會人員必須遵守會議紀律按時到會,不得隨意遲到早退。
三、教學工作例會參與人員
1、校長、副校長。
2、教導處相關人員
3、各教研組組長、組員。
4、根據會議內容需要,通知參加的有關人員。
四、會議要求
1、教學工作是學校的中心工作,教學例會是保證教學工作有序開展的重要環
節。全體教學管理人員必須提高認識,積極參與。
2、精心組織,周密安排。每次例會必須做到有內容、有效果、有促進,每次例會有會議記錄和工作反饋,不能流於形式。
3、遵守紀律,服從安排。沒有特殊情況,不能無故取消例會,參會人員必須全部與會,並按照會議的統一安排,明確各自任務,負責抓好落實。
教育工作例會制度 [篇2]
為提高教學工作效度,加強教學管理工作的規範化、科學化建設,構建有效的教學質量監控體系,及時發現和解決教學實施過程中出現的種種問題,維持正常的教學秩序,學校特制定“一月一大會,兩週一小會”的。
“一月一大會”是指由主管教學的副校長主持,教務處協助,每月召開一次的學校教學工作例會。與會人員為教務處正副主任、年級主任、教研組長。
學校教學工作例會的主要議題大致為:1、總結本月教學情況;2、部署下個月教學工作;3、協調、處理教學計劃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4、研討新教法。
教務處做好會議準備工作,其他與會人員按議題要求擬定好發言提綱。例會要求做到中心議題突出、會議時間短、效率高。
“兩週一小會”是指教研組比照學校教學工作例會,每兩週召開一次所在教研組教師會議。
教研組教學工作例會的主要內容大致為:1、檢查和測評教師教學工作,交流教學經驗;2、探索教學及其管理的'有效方法;3、學習、研討學校教學管理規章制度和上級有關文件;4、公佈教學、教研等業務活動情況。
各教研組可結合自己的實際,圍繞以上內容自行確定每次例會的中心議題。會議由教研組組長主持,並做好會議記錄,教務處定期抽查、點評有關會議材料。全體教師要認真參加會議,積極研討,參會情況將作為考核教師教學工作的主要依據之一。
教育工作例會制度 [篇3]
為加強教學管理,維護正常穩定的教學秩序,確保教學任務的完成,促進教學改進,不斷提高教學質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 教學工作例會的內容和任務
教學例會是由校長、業務校長或業務主任、教研組長等主持,定期討論研究教學工作。主要內容為:
1、傳達上級文件、指示,討論研究貫徹文件精神或措施。
2、討論確定學年、學期或階段性教學工作計劃及教學管理、教學改革方面的重大事項。
3、討論教學任務的執行情況。教學中出現的問題、難題的解決措施及職責範圍內的局部工作調整等。
4、總結近期工作並佈置下階段工作任務。通過教學管理、教學紀律等方面的補充制度和方法。
二、教學工作例會的召開
1、每學期召開1—2次全體教學人員參加的教學工作會議。
2、每月召開一次,由學校教務處、教研組負責人等參加的教學工作研究彙報會,主要是聽取彙報、研究教學狀況、佈置調整協調下階段教學任務等。
3、每學年召開一次教學工作經驗交流會。
4、各教研組每兩週召開一次研究討論教學工作任務情況或佈置下次活動內容的會議。
5、學校每年召開一次教師座談會。
三、教學工作例會的組織管理
1、會議由負責主持會議的校長、業務校長或業務主任、教研組長主持。教
務處負責召集、業務骨幹教師作會議記錄,並對行成的決議負責整理。
2、一般教學問題或者文件將神由教務處整理好議題,向校長、業務校長彙報,確定議題,並將議題提前通知與會者。
4、與會人員必須按時到會,做好記錄,不得任意遲到早退。